設備電氣工程師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和權限
A、負責設備的使用、維護及狀態管理,檢查監督各生產線對設備制度的執行情況,積極配合各生產線的電工、專機手對設備狀態進行檢查、監測,為實行狀態維修提供條件。
B、負責編制設備使用維護規程,設備點檢及定期檢查標準,并組織實施。
C、經常到生產線檢查定人、定機、設備使用操作規程,日常及定期維護的執行情況,對不合理使用設備或違反操作規程可能造成人身、設備事故者,有權制止或指正。
D、負責監督、檢查全廠各部門對電力、管線、通風等設備的安全使用,負責全公司輸、配電技術工作。
E、編制電氣設備大修、項修、小修的工作計劃、工作內容、檢驗標準。
F、主持責任區設備的安裝、調試、交接驗收,使用、維護保養改造全過程的技術工作。負責對設備維修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G、參與實施設備管理文件的編寫,協助進行設備資料的統一管理。
H、負責設備改造、更新的電氣安全、技術可行性評估工作。
篇2:項目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權限(2)
項目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與權限(二)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工程項目的安全策劃、評價識別、確定危險源和不利環境因素,制定安全保證計劃;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專項施工方案時,應制定、審查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及主持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交底;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合格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8.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篇3:項目工程師安全管理職責權限
項目工程師安全管理職責與權限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負責對有關安全難度系數大的施工方案進行優化。
(1)組織編制相應的安全保證計劃,并組織內部評審,上級審核通過后督促實施;
(2)確保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性強的工程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論證;
(3)選擇或制定施工階段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文本;
(4)對工程技術組負責的安全體系要素進行見控,落實改進措施;
(5)作出因本工程項目的特殊性而補充的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對施工員、技術員、安全員進行打樁階段、基礎階段、主體階段、裝飾階段的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工程重要危險的安全技術交底;
(7)負責審批本工程三級動火審批,及消防器材的布置方案;對各類機械、儀器設備進行驗證。
(8)根據本工程的施工進度狀態,針對性和及時性制定現場施工用電、機械設置、材料堆放的現場布置方案;
(9)指定安全預防技術措施,分析調查安全事故隱患指定針對性的糾正和預防措施,并進行檢查監督有關人員執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