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醫院污水站化驗室工作制度
1、做好污水檢驗工作,每天兩次采集污水標本進行檢驗,每月一次采集標本進行細菌培養。每件標本的各種參數必須準確無誤,檢驗結果要有記錄。
2、各種儀器、設備要保持清潔并有專人管理。
3、各種試劑專人保存,分類存放,絕不允許任意混和化學試劑,以免發生危險。易燃、易爆、有毒試劑應專門管理,化驗室所有的藥品不得帶出室外。
4、操作完畢水源、電源、火源立即關閉,然后清潔所用的器械備用。
5、對違反操作規程,玩忽職守,造成經濟損失或污染事故者,視情節給予處理。
篇2:公司化驗室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公司化驗室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1目的為了規范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提供質量數據,達到質量體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化驗室一切檢驗和試驗活動全過程及與之相關的活動過程。
3管理要求
3.1檢驗程序
3.2質量記錄要按月編目成冊,做好標識,歸檔保管。
3.3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質量記錄和文件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質量記錄,原料和產品分析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留樣記錄保存3年。
3.4質量記錄在保存過程中,應防止潮濕、霉變、蟲蛀;丟失和盜用,注意防火與通風。質量記錄的使用與管理要遵守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規定。
3.5非生產分析樣品,非抽檢活動,未接到化驗室領導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4精密儀器的管理安放儀器的房間要符合該儀器的要求,以確保該儀器的精度及使用壽命,做好儀器的防震、防塵、防腐蝕工作。由化驗員負責日常管理。
5化學藥品管理
5.1化驗室試劑存放要求
5.1.1腐蝕性試劑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1.2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
5.1.3藥品柜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5.1.4發現試劑瓶上的標簽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簽。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辨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鑒別后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后果。
5.2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管理
實驗室需要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稱為實驗室“三廢”。由于各類化驗室測定項目不同,產生的三廢中所含化學物質的毒性不同,數量也有很大的差別。為了保證化驗人員的健康及防止環境污染,化驗室三廢的排放遵守我國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篇3:公司化驗室采樣留樣樣品室管理制度
公司化驗室采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1目的為了保證分析數據、樣品的準確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復查,滿足監督管理要求、分清質量責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采樣管理要求
2.1采樣人員要嚴格按規定實施取樣操作,保證所取的樣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實性。
2.2取樣前,根據物料性質準備取樣工具和相應的盛器。
2.3取樣完畢后,做好現場取樣記錄,貼好樣品標簽,標簽內容包括:樣品名稱、來源、采樣日期和時間、采樣者等。
2.4采得樣品應立即進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變質和污染。
3留樣管理要求3.1樣品的保留由樣品的分析檢驗崗位負責,在有效保存期內要根據保留樣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樣品。
3.2.保留樣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潔,必要時密封以防變質,保留的樣品要做好標識,要按批次或先后順序擺放整齊以便查找。
3.3.樣品保留量要要根據樣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兩次全分析量,一般液體為200mL;固體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3.過程控制分析樣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樣,特殊情況保留24小時。
3.5.外購原材料、樣品保留四個月。
3.6.成品樣品:保留四個月。
3.7.樣品過保存期后,根據其質量變壞程度觀察,并做出清理。如留樣期滿產品質量已變質,應作報廢處理。
4留樣間管理要求
4.1留樣間要通風、避光、防火、防爆、專用。
4.2留樣瓶、袋要封好口,標識清楚齊全。
4.3樣品要分類、分品種有序擺放。
4.4保持留樣間衛生清潔,樣品室由化驗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