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大學消防安全責任追究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有效預防和減少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條線)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領導機構,其辦公室設在校園安全部,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對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負監管責任。
第三條 校內各單位應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管理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同級班子內分管消防安全的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校內相關教學、科研、管理、服務人員對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負直接責任。
駐校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學校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應當切實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職責,若因未盡職責或管理不善等導致重大消防隱患甚至火災事故的,依據本辦法追究其相應的責任;涉嫌觸犯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章 責任追究方式和對象
第四條 消防安全責任追究的方式主要分為行政處分、賠償損失、其他處理三類。
(一)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
(二)賠償損失包括:火災造成的經濟損失,事故受害人經濟損失,上級消防機構的經濟處罰,其他損失;
(三)其他處理包括: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優評獎、升職升級資格。
以上追究方式,視情節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對象被處以行政處分的,其工資待遇(含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等)依據《**工業大學教職工行政處分暫行辦法》及學校有關規定作相應處理。
第五條 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對象:消防安全責任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直接責任人,其他相關人員。
第三章 違規行為和責任追究規定
第六條 從事消防安全管理和建設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給予其警告及以上行政處分;造成實際損失的,責令相關責任人賠償相應損失,并視情節追究其主管領導責任:
(一)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個人整改的;
(二)未定期監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運轉情況的;
(三)利用職務之便,故意為單位購買假冒或不合格消防設施、器材的。
第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且未及時整改的,視情節對責任單位通報批評,給予直接責任人書面檢查或通報批評處理,并賠償相應損失:
(一)損壞、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二)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妨礙消防車通行或有其他阻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冒險作業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視、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責任不到位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的。
第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對責任單位通報批評,給予直接責任人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取消直接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年度評優評獎、升職升級資格:
(一)違規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三)消防控制室未按規定配備消防值班人員的、未制定值班崗位職責的、未做好監督檢查工作的;
(四)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機構或校園安全部因消防隱患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五)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經消防機構或校園安全部責令整改而逾期不改正的;
(六)擅自舉辦大型活動,未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和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的。
第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改正或停止相關活動,視情節對責任單位通報批評,取消單位年度評優評獎資格,給予直接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人通報
批評或警告及以上行政處分,取消相關責任人年度評優評獎、升職升級資格:
(一)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施工標準,使用消防性能不符合設計要求或國家標準(含行業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
(三)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校內建筑進行改建、擴建、裝修等工程未經校園安全部備案的;
(五)發生火災事故后,隱瞞不報或不如實反映火災情況的。
第十條 在學校山林范圍內有以下行為的,視情節給予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或警告及以上行政處分:
(一)擅自動用明火的;
(二)擅自燒荒開墾、施工的;
(三)攜帶火種或易燃易爆品的;
(四)其他可能引起山林火災行為的。
第十一條 發生火情或火災事故,責令直接責任人賠償損失,視情節對責任單位通報批評,取消責任單位年度評優評獎資格,-給予直接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人通報批評或警告及以上行政處分,取消相關責任人年度評優評獎、升職升級資格。
第四章 責任追究程序及權限
第十二條 對消防違規行為和未引發嚴重后果的火情,由校園安全部提出處理意見,并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及二級單位處理,形成消防安全責任追究決定書。
第十三條 火災事故的責任追究,由校園安全部牽頭成立火災事故調查組,調查火災事故原因;國有資產管理處牽頭成立火災事故損失認定組,核查火災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人才資源部
牽頭成立火災事故處理組,依據事故原因和經濟損失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追責處理,形成消防安全責任追究決定書。
第十四條 對駐校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追究,由校園安全部會同相關管理部門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賠償損失、解約、清退等處理。
第十五條 被追究責任的單位或個人,對責任追究決定有異議,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程序向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復核。個人行政處分的申訴依據學校相
關制度執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追責對象為我校在籍學生的,參照本辦法和學生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校園安全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自查總結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自查總結
根據上級的文件精神,我校迅速組成消防安全隱患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對我校的消防設施進行了全面的檢查。現將我校在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匯報如下:
繼續做好常規消防安全工作:
一、學校領導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制訂了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職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按照上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我校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組員由各部門負責人以及各班班主任,小組制訂了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做到責任到人,加強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共同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不斷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杜絕事故發生。
二、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使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家喻戶曉。為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我校集中召開了全體師生會議,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強調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過廣播、板報、廚窗等,大力宣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并要求每個師生員工都要熟悉消防安全職責。共同做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班主任參加消防安全學習 ,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特別是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方面。對學生普及用火、用電、用氣以及防火、滅火、火場逃生自救常識,努力提高學生自防自救能力。
四、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杜絕火災隱患。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我校組織定期的有關人員進行了消防安全大檢查,組織完善消防設施,杜絕火災隱患。通過這次消防安全檢查,增強了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了師生的消防法律觀念。
五、消防安全小組還對重點地方進行定期檢查和監察,以減少不必要事故的發生。
按照上級的要求,我校對校園消防安全的自查情況如下:
(1)學校對消防設施進行了檢查,按規定配齊滅火器,對消防重點部位,作到專人管理,專人負責。
(2)決定在教師、學生中廣泛開展消防知識教育活動,將學校的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之中;學校的消防安全自查也由領導、教師、學生共同參加,發現問題要求及時糾正。
(3)學校還要嚴禁學生點蠟燭,防止火災發生;同時班主任要及時教育,將防火、防盜的意識貫穿到平時的常規教育之中。
總而言之,我校將為增爭創安全文明學校,將盡力做到管理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思想認識到位。今后,我們要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不斷完善消防安全措施,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鎮Z學校
20**年5月17日
篇3:派出所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總結
派出所20**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總結
今年上半年,我所消防安全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公安消防部門的精心指導下,始終把轄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從實際出發,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研究,積極探索基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路子。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重點管理,重點排查,加大宣傳和整治力度,充分抓住春節、六月安全月等節假日為宣傳重點,進一步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形成全民參與、齊抓共管、共同監督、共同維護、積極推進的工作局面,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明確目標和任務,狠抓工作落實
消防安全工作事關區轄群眾的切身利益,為使該項工作能扎實有效的開展,所里結合轄區實際,形成主要領導帶頭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具體工作有專人實際抓的工作格局。加強對轄區各企事業單位、公共娛樂場所等督促指導,認真進行消防治安安全隱患排查,并及時整改,做到措施有力,保障到位,防治工作出成效,安全隱患控制好。
二、加大宣傳教育,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消防治安安全工作點多面大,事故發生率高,必須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緊密防治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我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對學校、住房密集的小區街道、企事業單位及公共娛樂場等火災易發高危地區,充分利用宣傳標語、黑板報、召開會議、發放宣傳資料、警民懇談、《**警訊》等形式對廣大群眾及學生進行宣傳,認真貫徹宣傳消防及治安安全相關的各類法律法規及各級黨委、政府召開的各種消防安全會議精神,開展廣泛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不留死角,使廣大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增強。上半年,我所共懸掛和張貼宣傳標語56條,出黑板報34期,召開消防專題治安安全問題宣傳會議5次,發放相關宣傳資料1000多份。
三、認真排查,嚴格管理,努力消除隱患
我所狠抓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設,始終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對學校、公共娛樂場所、企事業單位、加油點、液化氣供應點、商場、煙花爆竹銷售點等場所進行專項整治排查,每逢節假日,特別是“春節”、“清明”、“五一”等重要節日活動,我所都會安排由分管領導帶隊,聯合工商、安監、消防、衛生等有關部門進行專項排查,在檢查*查處6家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廠房、賓館等單位,罰款共計30000余元。對一些隱患較大的地方,及時提出整改,并要求定期整改,使各項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總之,我所20**上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同時積累了一些新的經驗,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還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努力,積極開展消防安全的預防和整治工作,堅持以人為本,責任重于泰山的指導思想,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強化各種工作方案和措施,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大宣傳力度,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努力為我鎮創建“平安**”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