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住宅小區內高空拋物治理的管理規定
近年來小區高空拋物現象一直屢見不鮮、屢禁不止,為有效監管小區高空拋物不文明現象,根據2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之規定“對于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以及《民法通則》中規定:“發生高空拋物之后,如果責任人不明確的,依照等法律規定,整棟樓或整個單元業主均會被列為責任人”,結合《*地小區管理規約》,特制訂本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條 增強對居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業委會和物業公司要大力宣傳禁止高空拋物,讓小區居民感受到高空拋物的惡劣性質和危害。小區居民應注重言傳身教,用模范行為教育自己的孩子從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舉,不要往樓下亂扔雜物。
第二條 利用小區公共收益加裝高空拋物監控系統,對小區住宅外墻區域進行實施監控。
第三條 小區居民應將生活垃圾請分類裝袋,放置在樓下指定的垃圾桶內;及時清理自家陽臺、門窗等室外懸掛物;不要在陽臺、窗戶外沿擺放花盆、拖鞋、拖把等易墜落物品。
第四條 對于高空拋物事件,物業公司可以通過視頻監控、拋棄物品遺留信息等進行調查,掌握了拋物者的一些線索后,找到拋物者進行教育,由業委會授權物業公司將相關信息在小區公告欄、QQ群等公共區域進行公示。
第五條 對于多次高空拋物,經教育無效的,物業公司可以直接報警,并將相關證據交給警方處理。
第六條 對于高空拋物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業委會和物業公司將全力配合警方開展偵查調查,追究肇事者相關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管理規定自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后生效。
讓我們小區全體居民一起行動起來,為共同建立一個整潔、舒適、溫馨的居住環境而努力。
*地小區業主委員會
20**年11月22日
篇2:花園小區嚴禁高空拋物倡議書
花園小區嚴禁高空拋物的倡議書
尊敬的各位業主/住戶:
近日接到有眾多業戶投訴,高層住戶往下丟生活垃圾(紙巾、衛生巾、紙盒、煙頭、污水等),給低層住戶日常生活帶來嚴重困擾。高空拋物是極其危險的,此種行為不僅會受到道德的譴責,還會引發極其嚴重的法律后果,造成民事或刑事糾紛。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與小區的衛生,支持廣州市創文工作,請大家齊心協力,杜絕這種不文明的行為。
在此服務處呼吁全體業主/住戶通力協作及互相監督,讓我們攜手共建一個整潔、文明、和諧的生活社區!
**花園服務處
篇3:物業園區杜絕高空拋物倡議書
物業園區杜絕“高空拋物”倡議書
尊敬的各位業主、鄰居:
您們好!
近期物業服務中心接到業主投訴園區個別業主“高空拋物”事件,嚴重影響到居民正常生活危及人身安全。“高空拋物”曾經引發過重大的人身傷害,早已經引起全社會的關注,成為全社會唾棄的對象。在高樓林立的現代大都市里,“高空拋物”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公德問題,而是一個危及業主安全、容易釀成大事故的社會問題。為了建立一個整潔、文明、和諧、美好的社區,為此,我們倡議:
一、各業主要樹立精神文明道德觀念,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自覺遵守業主公約和社會公德,把個人自律行為視為個人文明修養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各業主要及時清理自家陽臺、門窗等室外懸掛物,經常檢查窗戶、雨棚、防盜網、空調支架等是否牢固和有松動,防止高空墜物。同時杜絕“高空拋物”現象,并教導家人、親朋拒絕“高空拋物”。
三、我們在要求樓上鄰居的遵守公共秩序的同時,也提醒一樓的業主,一樓花園雖然為您家獨享的區域,但不是您可以隨意處置的地方,尊重原先規劃,不亂搭亂建,保持花園環境整潔,能夠取得鄰居的好感和認同;隨意在樓下經常聚會、深夜擾民以及不合適的戶外活動,會引起樓上業主的反感,引發不必要的紛爭矛盾。
四、物業公司及員工發現問題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屢教不改的,通過在物業區公布其不文明行為,必要報警處理,對造成人身傷害,積極協助被傷害的業主維護自己的權益。
五、小區是社會的縮影,營造和諧安寧的生活環境,是每個業主的基本責任,所以,大家要共同行動起來,要用現代的文明理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來建設自己的家園,堅決杜絕“高空拋物”等不文明行為,最終引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設和諧的人文居住環境。
祝您 生活愉快、身體安康!
廣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廣州**物業客服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