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業(yè)開工報告制度
1.總則
當施工準備工作完成到具備開工條件后,為使工程在限定時間內開工,特此制定本制度。
2.開工應具備的條件
工程開工應具備的條件如下:
(1)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已批準,施工圖已齊備,能保證正常施工需要。
(2)場址報告已批準,征地已辦妥,并已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工作。
(3)施工力量已進場,并已編好施工規(guī)劃(或稱施工組織設計)。
(4)資金已落實,工程項目已列入年度施工計劃。
(5)生產性原料、燃料、動力及重要運輸條件已落實,并簽訂了協議(或合同)。
(6)建筑材料、施工機具已落實并進場。
(7)主要生產設備已落實,制造周期長的大型專用設備或需要試制的設備已提前做好安排。
(8)廠外協作配合工程,如輸電、通訊線路、給水、排水、道路以及生活服務等設施相繼落實,并簽訂了協議(或合同)。
(9)施工現場已做好“三通一平”,生產、生活用房及臨時設施已基本建成。
(10)項目管理班子已建立并可進行經營管理運轉。
3.開工報告的編制
項目經理部的開工報告可參照附表編制。
附表:
工程開工報告
_____項目經理部
編寫____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結構類型
建筑面積 層數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申請開工日期
工程內容簡要
施工準備情況
篇2:項目施工開工報告審批管理制度
項目施工開工報告審批管理制度
1 工區(qū)總工程師,負責開工報告的審核、管理工作。
2 開工條件:
執(zhí)行客專公司下發(fā)的管理制度標準化手冊中的工程開工報告審批管理辦法。
3 程序
一、單位工程的開工報告由該單位工程所在的工區(qū)編制,經項目經理部審核、上報。
二、開工申請報告一式8份,工區(qū)存4份,監(jiān)理1份,咨詢單位1份,建設單位2份。
4 審批、存檔、考核
一、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報告由所管轄的工區(qū)負責辦理并歸檔。
二、考核要求:
1.標段、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報告附件應齊全,重要測量資料、試驗資料、施工組織設計等均應作為開工申請報告的附件。
2.在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報告單中必須說明施工圖現場核對情況,未完成施工圖現場核對的項目不得申請開工。
3.標段、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報告單采用A4紙,非簽字欄應打印,文檔格式按照建設單位要求辦理。
篇3:現場項目管理工作制度:開工報告審批制度
開工報告審批制度
1)施工單位在各項開工準備工作完成以后填報工程開工報審表。
2)承包商工程開工報審表應包括以下內容:
施工組織設計
測量復核資料
工、料、機到場情況
各種材料試驗報告(混凝土配合比等)
分包商的資格證件
2)駐地管理工程師會同監(jiān)理單位的有關人員對準備情況進行逐項檢查審核,簽署是否同意開工的意見報項目經理批準,項目經理在與工程監(jiān)理溝通取得一致意見后下達是否開工的指令。(參見工程質量控制總流程圖)
3)經過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承包商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不得隨意改動。需要改動時,承包商應報請項目管理部審查同意。
4)新工序開始施工應在上道工序經過監(jiān)理單位驗收簽認后,參照工程開工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