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連鎖公司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 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 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 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 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 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 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 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 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
篇2:晉中市市容環境衛生監督檢查考核辦法
山西省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政辦發〔20**〕37號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為更好地開展晉中市“四城聯創”推進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使我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市范圍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實施統一監督、檢查、考核。
第二條 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作為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全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組織,具體負責市容環衛責任區域的劃分,管理標準、服務標準、質量考核、行為規范的起草和宣傳,市城區日常市容環衛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市容環衛業務的監督指導。
第三條 監督檢查考核項目:組織機構與制度建設,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道路清掃與保潔,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公廁環境衛生,建筑施工與建筑垃圾管理,特種垃圾管理,環衛設施管理,“門前三包”管理,單位、小區、門店、市場、景區、河道、公路、鐵路沿線及廣場、公園、綠地、綠籬、戶外廣告等區域環境衛生的管理。
第四條 監督檢查考核對象及內容:
(一)市市容環衛局:市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環衛設施的管理、各類垃圾的管理;由所屬環衛專業服務公司承擔的市城區主干道、次干道、小街巷的清洗、清掃、保潔和灑水,生活、醫療垃圾、糞便的收集、運輸和處置。
(二)各縣(市)政府:要加強本行政區域內市容環境衛生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三)榆次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文化中心廣場、景區、旅游通道、環城東路、環城南路、河道及過境國、省道路基(排水溝)以及環城路兩側
篇3:地面環境衛生標準化檢查獎罰工作制度
地面環境衛生標準化檢查獎罰工作制度
1、物業公司負責所有場所的日常環衛檢查考核管理工作,要及時將每周兩次的檢查結果、考核情況和整改意見等信息通過礦辦公自動化平臺、礦務公開欄和早調會進行通報。
2、為確保地面環境衛生標準化工作的有效開展,物業公司專門設立地面環境衛生標準化考核罰款專用賬戶,其罰款額專款專用。所有罰款全部用于獎勵管理人員及先進單位和個人。物業公司考核組要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檢查考核罰款額進行匯總后交礦財務科,由財務科負責從各單位賬外扣款劃入物業公司“環境衛生考核”專項賬戶。
3、實行季度先進和末位單位評比獎罰制度。采取分類評比、月度罰款累計、季度評比表彰的辦法,每季度由領導小組根據各單位、各場所月度受罰累計次數、金額和季度評比打分結果,評選出最佳衛生倉庫、最佳衛生辦公室、最佳衛生會議室、最佳衛生道路、最佳衛生廁所、最佳衛生車間、最佳衛生大院和最差衛生倉庫、最差衛生辦公室、最差衛生會議室、最差衛生道路、最差衛生廁所、最差衛生車間、最差衛生大院(打分標準見附件一:《地面環境衛生標準化季度分類評比打分表》)。對被評為最佳場所的單位,獎勵黨政主管300元/人(場所),對所在場所另獎勵300元;對被評為最差場所的單位,罰黨政主管300元/人(場所),對所在場所另罰300元。
4、月度內發現單位場所或個人違反衛生管理規定受處罰累計5人次的,通報相關單位黨政主管;累計達5人次以上的,給予電視采訪和曝光,并罰單位黨政主管各300元。
5、在巡查中,被罰款的單位及個人如有疑問,應由黨支部書記向物業公司咨詢解決,不得讓單位職工到物業公司詢問和吵鬧。否則,每發現一次罰單位黨支部書記100元/人次;如發現職工到檢查人員家中吵鬧的,加倍處罰單位黨支部書記,同時處罰鬧事人200元/次,情節嚴重的送交保衛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