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局倉儲工作考核計分辦法
一、規范化管理(12分)
國省庫倉儲企業做到了“五統一”,一般糧食購銷企業做到了“四統一”得10分,差一項扣2分。按時完成市局要求的各種報表、資料得2分,不報不得分,漏報、遲報分別扣1分。
二、化學藥劑管理(10分)
認真執行《省糧食部門化學藥劑掛你辦法》,按照市局招標確定的生產廠家由區市縣糧食局統一采購并履行合同,按時付款,實行專人保管、專庫儲存、專賬管理,沒有出現大小事故得10分。出現藥劑事故不得分,擅自采購不得分,不履行合同或不按時付款扣2分。沒有專人保管、專庫儲存、專賬管理,差一項扣1分。
三、小糧倉建設(10分)
按時完成市20**年自辦民生工程目標任務、按時上報相關資料并通過市局抽查合格的得10分;未按時完成建設任務的扣2分,未按時上報資料的扣2分,未在規定時間經市局抽查驗收的扣2分。
四、“四無糧倉”檢查(10分)
區市縣糧食局開展“四無糧倉”檢查兩次,有總結、有分析、有解決措施、四無比例達96%以上得10分;沒有達到兩次檢查扣2分,沒有總結分析、解決措施每次扣2分,“四無”比例沒有達到96%的缺1%扣2分。如果出現儲糧安全事故,霉爛糧食并造成損失的,該項不得分。
五、倉儲技術(10分)
國省庫安裝并根據糧情變化使用了除低溫儲糧技術外的其他三項技術得5分;糧溫、蟲害,用藥量同比減少得5分;同比增加不得分。一般糧食購銷企業常規施藥的倉間采取了兩次投藥的得5分;否則,不得分。一般糧食購銷企業按制度堅持運用了電子測溫,根據糧情變化使用了機械通風的得5分;否則,不得分。
六、人才培養(10分)
從省糧校等專業院校引進人才一名得2分,此項累積得分不超過6分;未引進不得分。開展了職工業務培訓或者技能競賽并有記錄的得4分;否則不得分。
七、智能糧庫建設(10分)
沒有建設任務的區市縣按85%的比例得8.5分。有建設任務的區市縣,按時完成建設任務得10分,未完成任務按比例扣分。
八、糧油倉儲設施管理(8分)
嚴格執行《省國有糧油倉儲設施管理辦法》(糧發〔20**〕26號)得8分,沒有按規定報批、擅自改用、遷建、拆除、報廢、置換,沒發現一處扣2分。
九、市局檢查(10分)
市局年終抽查或組織普查驗收合格得10分;檢查發現儲糧隱患或工作上的疏漏一次扣2分,此項扣完基本分止。
十、加分項目(10分)
(一)受到省局或市人民政府表彰的加5分。
(二)小糧倉建設超額完成的,每超100個加1分,此項加分不超過5分。
篇2:倉儲部6S自我檢查考核內容
倉儲部6S自我檢查考核內容
要點評比內容
辦公場所:
工作臺面是否擺放與工作用無關物品
工作臺抽屜是否及時整理
檔案夾、標簽是否整齊擺放
不要物品是否及時清理
靜態辦公區截然內物品是否整齊擺放
電腦、風扇是否按需開關
現場:
現場(包括責任區)衛生是否及時清掃
產品的防塵防潮工作是否到位
設備使用后是否及時歸位并做好保養
看板與實物是否對應
賬物卡是否一致
物料放置是否規范合理
危險物品是否隔離放置
責任區消防設施是否能正常使用,保養到位
上下班員工工作狀態是否良好
貨架/工作臺是否清潔無灰塵
發貨后現場是否及時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