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20**-0602
廣州市農貿(肉菜)市場檔位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就農貿(肉菜)市場檔位租賃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檔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檔位位于廣州市 區 路 號 市場 交易區 號,面積為 ,設施為 ,按市場劃行歸市要求經營項目為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檔位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交付檔位。(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金和押金
租金每月 元,當月的租金在每月的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檔位租賃押金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應向乙方退回檔位租賃押金。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環境、衛生、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承擔相關義務,并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檔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與處理。消費者通過其他渠道維權的,應當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因市場升級改造而對檔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檔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于3日內退回乙方結余的租金、押金和保證金。
5.負責市場內公共安全、消防、清潔和經營設施的管理,積極開展市場信息公示工作,及時發布市場內經營者違法違規情況、商品質量檢測抽查情況、場內經營信息等。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約定的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索票索證制度、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4.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檔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日退回乙方結余的租金、押金和保證金。
第六條 保證金及先行賠付
1.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合同簽訂 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元。保證金只用于消費者權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2.如遇消費者投訴,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
(1)商品或服務存在質量問題或缺陷,乙方拒不進行處理及賠付的;
(2)商品或服務與宣傳不符,乙方拒不進行改正及賠付的;
(3)出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乙方拒不進行改正及賠付的;
(4)以欺詐手段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拒不進行改正及賠付的;
(5)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6)對消費者提出的換貨、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而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先行賠付后甲方應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補足保證金。
4.合同期限屆滿或解除后,甲方應在自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3日內將保證金退回乙方。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證照的;
(2)乙方違反市場管理制度情節嚴重且不服從管理的;
(3)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押金、保證金或水電費等費用的。
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及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一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應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總額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場地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0.05%的違約金,未按約定提供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押金、水電費等費用或保證金(包括保證金補足差額)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費用金額0.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點所列情形而被乙方解除合同,應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總額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1點所列情形而被甲方解除合同,應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總額1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7.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和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第九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檔位的優先租賃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按租賃期滿當月的租金標準執行。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30日前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市場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1.在租賃期限內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3日內將租賃的檔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同時甲方將押金和保證金全額退回給乙方。乙方拒不交還場地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篇2:廣州市農貿(肉菜)市場檔位租賃合同(2018版)
SF-20**-0602
廣州市農貿(肉菜)市場檔位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就農貿(肉菜)市場檔位租賃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檔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檔位位于廣州市 區 路 號 市場 交易區 號,面積為 ,設施為 ,按市場劃行歸市要求經營項目為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檔位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交付檔位。(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金和押金
租金每月 元,當月的租金在每月的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檔位租賃押金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應向乙方退回檔位租賃押金。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環境、衛生、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承擔相關義務,并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檔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與處理。消費者通過其他渠道維權的,應當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因市場升級改造而對檔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檔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于3日內退回乙方結余的租金、押金和保證金。
5.負責市場內公共安全、消防、清潔和經營設施的管理,積極開展市場信息公示工作,及時發布市場內經營者違法違規情況、商品質量檢測抽查情況、場內經營信息等。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約定的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索票索證制度、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4.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檔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日退回乙方結余的租金、押金和保證金。
第六條 保證金及先行賠付
1.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合同簽訂 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元。保證金只用于消費者權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2.如遇消費者投訴,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
(1)商品或服務存在質量問題或缺陷,乙方拒不進行處理及賠付的;
(2)商品或服務與宣傳不符,乙方拒不進行改正及賠付的;
(3)出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乙方拒不進行改正及賠付的;
(4)以欺詐手段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拒不進行改正及賠付的;
(5)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6)對消費者提出的換貨、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而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先行賠付后甲方應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補足保證金。
4.合同期限屆滿或解除后,甲方應在自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3日內將保證金退回乙方。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證照的;
(2)乙方違反市場管理制度情節嚴重且不服從管理的;
(3)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押金、保證金或水電費等費用的。
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及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一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應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總額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場地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0.05%的違約金,未按約定提供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押金、水電費等費用或保證金(包括保證金補足差額)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費用金額0.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點所列情形而被乙方解除合同,應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總額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1點所列情形而被甲方解除合同,應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按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租金總額1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7.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和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第九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檔位的優先租賃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按租賃期滿當月的租金標準執行。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30日前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市場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1.在租賃期限內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3日內將租賃的檔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同時甲方將押金和保證金全額退回給乙方。乙方拒不交還場地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篇3:商鋪租賃合同范例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電話號碼: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電話號碼: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市(區、縣)街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交納方式
乙方以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為元/月,并于月底前交清。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____%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天的,并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第五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后,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甲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六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等)。
第七條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甲方出賣房屋,須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八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九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從下列二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玉林仲裁委員會仲裁;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