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技科室工作制度二、輸血科/血庫工作制度
1、在醫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加強對輸血科工作人員依法管理血液的宣傳,科主任是醫院輸血管理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臨床輸血技術規范》、《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制定相應的工作管理制度與標準操作規程(技術、設備),由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進行臨床輸血工作。有計劃對在職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及考核。
3、定期討論在貫徹醫院(輸血方面)的質量方針和落實質量目標、質量指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與措施,并有反饋記錄文件。
4、在醫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加強對臨床用血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醫院臨床用血科室醫師依法用血的宣傳, 明確血液是有限的寶貴資源,要樹立科學、合理、安全的輸血理念,強化臨床醫生全面血液保護的意識,嚴格掌握臨床輸血指征,實施全面血液保護措施,積極開展自體輸血工作,保證科學合理用血。
5、承擔并完成醫院交給的有關醫療、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
6、加強對輸血申請管理。明確輸血申請醫師資格,規定申請醫師履行輸血告知義務,要求規范簽署《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明確術前備血、急診輸血、特殊血型輸血、血體輸血及單采治療申請的臨床管理程序,保障臨床血液供應和治療。
7、建立配血標本采集、運送、簽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確保輸血安全。
8、血液入庫、核對、貯存。血液制品入庫前要按照《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規定內容認真核對驗收; 要做好血液出入庫、核對、領發的登記,有關資料需保存十年(電子資料要有安全備份);血液貯存按不同血型將不同血液成分分別貯存于血庫專用冰箱或保存箱內, 并有明顯的標識。貯存設備溫度要進行安全監測。
9、建立并完善輸血相容性檢測實驗室管理。包括:
(1) 使用的儀器、試劑和耗材符合國家規定;定期對可能影響檢驗結果的儀器及相關設備進行校準;
(2) 建立并完善輸血相容性檢測實驗室質量保證體系,開展室內質量控制,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活動。
(3) 受血者配血試驗的血標本必須是輸血前3 天之內的。
(4) 輸血科要逐項核對輸血申請單、受血者和供血者標本,復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規檢查患者Rh(D)血型,正確無誤時可進行交叉配血。
(5) 交叉配血前輸血科或血庫對備血標本可進行抗體篩檢試驗,如受血者、供血者標本抗體篩檢試驗均為陰性,可采用快速交叉配血試驗方法進交叉配血。如未進行抗體篩檢試驗檢測,交叉配血均
應使用能檢出不完全抗體的配血方法進行交叉配血。輸血科或血庫應根據臨床治療情況選擇適宜的輸血相容性檢測方法,保證臨床治療和搶救需要。
(6) 完善輸血相容性檢測實驗室相關記錄的管理。
10、 建立血液發文放的工作流程,確保血液發放安全無誤。
11、建立臨床輸血的管理流程,包括輸血器具要求、輸血前核對、輸血觀察、輸血注意事項、輸血不良反應監測及處理、輸血不良反應報告、輸血記錄單保存等相關內容。
12、建立特殊用血管理辦法,包括稀有血型、疑難配血者的特殊用血的知情同意、配合性輸血的原則、輸血后效果評估等相關內容。
13、配合臨床開展輸血相關治療工作,如單采治療等。
14、大力開展自體輸血技術,包括預貯式自體輸血、急性等(高)容稀釋式自體輸血和術中血液回收式自體輸血技術。
篇2:醫技科室制度:檢驗科工作制度
醫技科室工作制度一、檢驗科工作制度
1、在主管院長領導下,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科主任是臨床檢驗服務質量與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者。承擔醫院臨床診療的常規檢驗項目。
2、貫徹落實《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與規程,由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進行臨床檢驗工作。有計劃對在職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及考核。
3、定期討論在貫徹醫院(檢驗方面)的質量方針和落實質量目標、質量指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與措施,并有反饋記錄文件。
4、 承擔并完成醫院交給的有關醫療、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
5、 檢驗申請單(含電子申請單)由醫師逐項清楚填寫,急診檢驗應有特殊標志,檢驗申請單必須有申請醫生簽名或唯一標識。
6、 接收標本時,檢驗科工作人員應檢查申請單填寫、采集的標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要妥善處理及保管。
7、 建立標本采集、運送、簽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嚴格檢驗報告授權制度和審簽、發放制度(檢驗報告雙簽,急診報告除外。電子簽名有效),建立檢驗“危急值”處理程序,保障醫療安全。檢驗科應明確出報告時間并在規定時間內發出報告。
8、 登記或核對患者的基本信息,審核檢驗結果,填寫檢驗登記和檢驗報告單,簽名后發出檢驗報告。檢驗結果有疑問時,應重復檢驗,并與臨床科室聯系。對于超過臨床限定范圍的生命指標(危急值)的結果,應及時報告臨床醫護人員。
9、使用的儀器、試劑和耗材符合國家規定;定期對可能影響檢驗結果的分析儀器及相關設備和項目進行校準;
10、 建立并完善實驗室質量保證體系,開展室內質量控制,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活動。
11、 配合臨床醫療工作,開展新的檢驗項目和技術革新。
12、 應制定檢驗后標本保留時間和條件,并按規定執行。廢棄物處理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3、 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和防護,包括生物安全及化學危險品、防火等安全防護工作,完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落實。
14、 應征求臨床科室對檢驗服務的意見及建議,盡可能滿足臨床診療活動需要,采用多種形式為臨床科室提供臨床檢驗信息服務。
篇3:醫技科室制度:輸血科/血庫工作制度
醫技科室工作制度二、輸血科/血庫工作制度
1、在醫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加強對輸血科工作人員依法管理血液的宣傳,科主任是醫院輸血管理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臨床輸血技術規范》、《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制定相應的工作管理制度與標準操作規程(技術、設備),由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進行臨床輸血工作。有計劃對在職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及考核。
3、定期討論在貫徹醫院(輸血方面)的質量方針和落實質量目標、質量指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與措施,并有反饋記錄文件。
4、在醫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加強對臨床用血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醫院臨床用血科室醫師依法用血的宣傳, 明確血液是有限的寶貴資源,要樹立科學、合理、安全的輸血理念,強化臨床醫生全面血液保護的意識,嚴格掌握臨床輸血指征,實施全面血液保護措施,積極開展自體輸血工作,保證科學合理用血。
5、承擔并完成醫院交給的有關醫療、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
6、加強對輸血申請管理。明確輸血申請醫師資格,規定申請醫師履行輸血告知義務,要求規范簽署《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明確術前備血、急診輸血、特殊血型輸血、血體輸血及單采治療申請的臨床管理程序,保障臨床血液供應和治療。
7、建立配血標本采集、運送、簽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確保輸血安全。
8、血液入庫、核對、貯存。血液制品入庫前要按照《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規定內容認真核對驗收; 要做好血液出入庫、核對、領發的登記,有關資料需保存十年(電子資料要有安全備份);血液貯存按不同血型將不同血液成分分別貯存于血庫專用冰箱或保存箱內, 并有明顯的標識。貯存設備溫度要進行安全監測。
9、建立并完善輸血相容性檢測實驗室管理。包括:
(1) 使用的儀器、試劑和耗材符合國家規定;定期對可能影響檢驗結果的儀器及相關設備進行校準;
(2) 建立并完善輸血相容性檢測實驗室質量保證體系,開展室內質量控制,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活動。
(3) 受血者配血試驗的血標本必須是輸血前3 天之內的。
(4) 輸血科要逐項核對輸血申請單、受血者和供血者標本,復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規檢查患者Rh(D)血型,正確無誤時可進行交叉配血。
(5) 交叉配血前輸血科或血庫對備血標本可進行抗體篩檢試驗,如受血者、供血者標本抗體篩檢試驗均為陰性,可采用快速交叉配血試驗方法進交叉配血。如未進行抗體篩檢試驗檢測,交叉配血均
應使用能檢出不完全抗體的配血方法進行交叉配血。輸血科或血庫應根據臨床治療情況選擇適宜的輸血相容性檢測方法,保證臨床治療和搶救需要。
(6) 完善輸血相容性檢測實驗室相關記錄的管理。
10、 建立血液發文放的工作流程,確保血液發放安全無誤。
11、建立臨床輸血的管理流程,包括輸血器具要求、輸血前核對、輸血觀察、輸血注意事項、輸血不良反應監測及處理、輸血不良反應報告、輸血記錄單保存等相關內容。
12、建立特殊用血管理辦法,包括稀有血型、疑難配血者的特殊用血的知情同意、配合性輸血的原則、輸血后效果評估等相關內容。
13、配合臨床開展輸血相關治療工作,如單采治療等。
14、大力開展自體輸血技術,包括預貯式自體輸血、急性等(高)容稀釋式自體輸血和術中血液回收式自體輸血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