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兒童游樂場管理規定(B版)
兒童游樂場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游樂場的管理,確保兒童有一個安全的娛樂場所,特制定本規定:
1、兒童游樂場專供兒童使用,謝絕成人在設施上活動、嬉戲;
2、小孩活動時,家長或保姆要注意保護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不要從滑坡往上爬,搖秋千時幅度不要過大,下落時,需待秋千平穩停止后由家長或保姆扶小孩下來;
3、家長或保姆要教育小孩不可從游樂設施上直接往下跳,遇有小孩蕩秋千或坐滑梯時,旁觀小孩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以免發生意外;
4、教育小孩不要在游樂場內追逐打鬧,特別要注意避讓游樂場內的墻柱,以免發生撞傷或意外;
3、 禮貌,互敬互讓,遇有其他小孩在旁等待,不要長時間獨占使用;
4、 持環境衛生,不亂丟果皮雜物,不玩泥沙,不隨地大小便;
5、 自覺愛護場內的一切設施。
篇2:游樂場管理規定
兒童游樂場管理規定
一、 兒童游樂場專供兒童使用,謝絕成人在設施上活動。
二、 小孩活動時,家長或保姆要保護孩子的安全,不要從滑坡往上爬,搖秋千時幅度不要過大。
三、 講文明禮貌,互敬互讓,不在場內爭執、吵鬧。
四、 保持環境衛生,不亂丟雜物,不玩泥沙,不隨地大小便。
五、 愛護場內設施。
篇3:小區兒童游樂場管理規定(5)
小區兒童游樂場管理規定(五)
為加強小區內兒童游樂設施的管理,確保兒童的安全及各項設施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規定;
1.0兒童游樂場僅對本小區內兒童開放,小區外的兒童一律謝絕入內;
2.0凡身高1.4米以上的學齡兒童及成人,不得使用本場所;
3.0凡是使用該游樂場的兒童,須有大人陪同看護,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否則后果自負;
4.0所有使用人員都必須自覺愛護和監督公共衛生,不得讓兒童隨地大小便、亂扔果皮、雜物等。有違反規定者,其家長或陪同人員應自覺承擔清潔責任;
5.0所有使用人員必須自覺愛護游樂設施,不得在墻壁和游樂設施上亂涂、亂畫、亂刻、亂砸、亂拆等有損公物的行為。違者,管理處將按損壞的程度,要求其賠償或給予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