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制度手冊:通訊設備管理制度
1.通訊設備指辦公電話、尋呼機、手機、對講機、傳真機,由綜合部統一管理。
2.通訊設備購買、使用、增功能、轉移,由部門申請,經理辦公會批準,到綜合部辦理有關手續。
3.電話為辦公設備,私事打市內電話不得妨礙聯系公務,禁止私事掛長途,確有急事者,應事先請示部門領導并按規定付費。事先不報者按違紀處理。
4.長途電話、傳真電話由專人管理,由使用人經部門經理批準,到綜合部登記使用。任何人未經允許嚴禁使用。
5.個人使用公司配備的通訊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7.單位配備尋呼機、移動電話,一旦呼叫及時回復,對故意不回或無正當理由不回復的按違紀處理,造成損失的給予處罰。
8.調離或調崗不須使用的一律交回綜合部。
9.各部門根據本制度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
篇2:醫院急救通訊設備管理制度
醫院急救通訊設備管理制度
1.調度臺對通訊設備實行專人負責制,必須妥善保管使用,不得任意拆卸。
2.如有人為損壞、被竊、丟失情況應立即報告,并承擔經濟責任。
3.使用通訊設備進行調度工作時,應使用普通話服務,語言簡練精確,不宜時間過長,更不得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定期做好急救通訊設備維護、保養、更新工作,使通訊設備隨時處于最佳使用狀態,保證急救通訊設備的暢通,順利完成急救任務。
5.嚴禁將調度室通訊設備外借。
6.定時(每隔15分鐘)測試通訊系統安全狀況。
篇3:雅園物業公司通訊設備管理制度
雅園物業公司通訊設備管理制度
一、通訊設備指辦公電話、手機、對講機、傳真機由行政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通訊設備購買、使用、增加功能、轉移,由部門申請,經理辦公會批準,到行政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
三、電話為辦公設備,私事打市內電話不得妨礙聯系公務。
四、辦公電話應根據業務需要,由行政辦公室定期核定每部電話費用標準,非正常大額或連續超支需由各部門書面說明,如非正常使用須追究責任人進行賠償。
五、傳真電話由專人管理,經使用部門主管批準后,到行政辦公室登記使用。任何人未經允許嚴禁使用。
六、個人使用的通訊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七、由單位負責繳納手機費的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對故意不開機或不接聽電話的按違紀處理并停止為其繳納手機費。
八、調離或調崗不須使用的一律交回行政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