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瀏陽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單位:
《瀏陽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瀏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9月18日
瀏陽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
為應對我市可能出現的空氣重污染,保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我市實際,編制《瀏陽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瀏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持續出現空氣重污染時的應急工作。
三、編制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作為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預防、預測和預警體系,對可能出現的空氣重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減少危害。
(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
根據我市空氣污染程度和特點,建立不同級別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本預案的實施,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三)信息共享、分工協作
建立健全全市各級和各部門互聯共享的信息網絡,確保信息傳遞快速、通暢。加強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和各成員單位的協調配合,高效開展空氣重污染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四)依法監管、公眾參與
加強監管,嚴格控制相關企業的污染排放。加強空氣重污染應急防護知識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
四、應急機構
成立瀏陽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辦聯線副主任、市環保局局長、應急辦主任。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應急辦、經開區管委會、高新區管委會、經信局、教育局、住建局、公安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局、林業局、衛計局、城管局、商務合作局、氣象局、兩型產業園管委會、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政府督查室、政府新聞辦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預警分級及應急措施
按照空氣質量指數(AQI),對空氣重污染的預警和應急響應分為三級:
(一)Ⅲ級預警(黃色):連續72小時空氣重度污染(200
1.全市所有基建工地嚴格實施揚塵污染控制措施,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基建工地的現場監管,加密巡查頻次;
2.城區道路增加灑水不少于1次/日,揚塵污染重點控制區道路(見附件)增加灑水不少于2次/日;
3.加強對全市所有混凝土攪拌站、瀝青廠、水泥廠及其他工業大氣污染重點企業的監管巡查;
4.建議市民少開車,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5.提醒老人、兒童及易感人群減少戶外活動。
(二)Ⅱ級預警(橙色):連續48小時空氣嚴重污染(300
1.全市所有基建工地渣土運輸必須在城管執法部門現場監管下進行,揚塵污染重點控制區基建工地暫停渣土運輸;
2.城區道路增加灑水不少于2次/日,揚塵污染重點控制區道路增加灑水不少于3次/日;
3.對全市工業大氣污染重點企業實施暫時限產;
4.建議市民少開車,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5.提醒老人、兒童及易感人群減少戶外活動。
(三)Ⅰ級預警(紅色):連續24小時空氣嚴重污染(AQI≥500),預測未來24小時空氣將持續嚴重污染,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發布紅色預警,并采取如下應急響應措施:
1.全市所有基建工地暫停渣土運輸,揚塵污染重點控制區基建工地暫停施工;
2.城區道路增加灑水不少于3次/日,揚塵污染重點控制區道路全天不間斷循環灑水,保持路面全天濕潤;
3.根據氣候條件實施人工降雨;
4.對全市工業大氣污染重點企業實施暫時停產;
5.揚塵污染重點控制區域范圍機動車輛實施單雙號限行(特種車輛除外);
6.提醒老人、兒童及易感人群科學防護;中、小學及幼兒園停課。
六、啟動應急程序及職責分工
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負責啟動本預案,向全市發布相應級別預警,組織實施應急響應措施,宣布預警和應急響應終止。具體程序為: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和預測向市應急指揮部提請啟動和終止相應級別應急預警和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預警和應急響應。
市環保局負責全市大氣污染源監控管理,城區空氣質量動態監測、數據收集與分析,空氣質量信息實時發布;向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建議,向新聞媒體發布空氣質量信息和市民注意事項;負責環境監察和執法。
市應急辦負責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與全市各相關單位的工作聯動與協調。
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全市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進行督查。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對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進行新聞發布。
市經信局負責全市涉大氣污染工業企業的監管。
市教育局負責根據相應預警級別做好全市所有學校及教育培訓機構的應急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對全市各基建工地以及水泥攪拌站的監督管理,并按照預警分級發布停工指令。
市公安局負責交通管理和執法,機動車輛單雙號限行、黃標車禁行執法,查處涉及空氣污染造謠等非法行為。
市財政局提供必要的應急經費支持,確保全市空氣重污染應急處置所需的監測車、監測儀器等物資和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城市公共交通和營運車輛的監督管理。
市水務局負責督促古港鎮和集里辦事處做好砂石場揚塵的治理、局直屬供水單位的集鎮消防栓水源保障及瀏陽市河道疏浚第六、七標段采砂場揚塵治理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市域內秸稈焚燒的監督管理。
市林業局負責樹葉的焚燒及燒荒的監督管理。
市商務合作局負責對全市成品油庫及加油站的監督管理。
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應急工作相關宣傳報道及輿情引導。
市衛計局負責醫療機構加強呼吸類疾病的醫療保障和應急值班值守工作;組織醫務人員開展相關疾病的預防與治療工作,提醒市民重污染天氣開展衛生防護。
市城管局負責城區渣土運輸管理、市管道路保潔和按照預警級別灑水;負責城區垃圾焚燒并聯合環保局對城區餐飲油煙進行監督管理。
市氣象局負責城區氣象保障,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監測、數據分析和氣象預報,并將情況及時通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紅色預警情況下的人工降雨組織與實施。
經開區管委會、高新區管委會、兩型產業園管委會、大圍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揚塵污染控制、道路保潔、灑水降塵及相關企業的監管。
七、應急終止
根據未來24小時空氣質量,氣象條件預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專家進行會商、分析評估重污染天氣現狀與趨勢,根據評估結果調整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等級或終止應急響應。各成員單位根據指令終止應急行動。
八、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瀏陽市揚塵污染重點控制區域范圍
附件
瀏陽市揚塵污染重點控制區域范圍
序號 |
重點區域 |
道 路 路 線 |
1 |
城區 |
西北至西北環線、南至西湖山、東至天馬路 |
2 |
經開區 |
西至S11、南至G319、東至湘臺路、北至撈刀河 |
篇2:徐匯區空氣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2014)
徐府辦〔20**〕4號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徐匯區空氣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的通知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華涇鎮: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徐匯區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20**年 2月 12日
徐匯區空氣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2.2 工作機構
2.3 區工作組成員單位及職責
3 預 警
3.1 預警分級
3.2 預警發布
3.3 預警響應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程序和相應分級
4.2 響應措施
4.3 應急響應執行與監督
4.4 應急終止
5 應急保障
5.1 人力資源保障
5.2 通信與信息保障
5.3 經費保障
6 監督管理
6.1 演練培訓
6.2 公眾宣傳
6.3 行政監督
6.4 預案管理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本區空氣重污染,建立健全空氣重污染預警和應急機制,確保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以減緩污染程度,減輕空氣污染對市民健康的影響,保護公眾身體健康。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上海市空氣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等,編制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空氣重污染的應對。本預案所稱空氣重污染,是指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于200。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強化管理;科學預警,及時響應;部門聯動,社會參與。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為有效應對本區空氣重污染處置工作,成立徐匯區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組(以下簡稱“區工作組”),由分管副區長擔任組長,區府辦主任擔任第一副組長,區環保局局長擔任副組長,區有關職能部門和各街道、鎮為區工作組成員單位。區工作組按照“統一協調、市區聯動、條塊結合、分工負責、各司其責”的原則,決策、部署和指揮本區空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
2.2 工作機構
區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由區環保局局長擔任主任,分管副局長擔任副主任。區工作組辦公室承擔工作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區工作組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空氣重污染應急相關工作;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及時通報徐匯區預警信息情況。
2.3 區工作組成員單位及職責
(1)區府辦:負責督促協調各職能部門和街道、鎮積極響應落實相關應急工作;指導協調預警期間新聞宣傳工作;協調本區新聞媒體做好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等。
(2)區環保局:負責區工作組辦公室的綜合工作,履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做好預警期間易揚塵物料碼頭、堆場和攪拌站的巡查監督工作。
(3)區教育局:負責制定實施學校及幼托機構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4)區公安分局:負責制定實施機動車限行和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5)區建設交通委:負責制定實施房建、市政建設等工程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協調落實易揚塵物料碼頭、堆場和攪拌站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
(6)區文化局:負責制定實施重大戶外文化活動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7)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加強空氣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的預防知識宣傳,并組織醫療機構做好醫療救治準備工作。
(8)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照《上海市應對極端天氣停課安排和誤工處理實施意見》,指導因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影響造成職工誤工問題的處理。
(9)區體育局:負責制定實施重大群眾性戶外體育賽事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0)區綠化市容局:負責制定實施道路保潔、渣土車運輸、園林綠化工程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1)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負責制定實施拆房施工和房屋修繕工地揚塵控制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2)區機管局:負責制定實施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3)區城管執法局:配合相關部門,加強施工工地、堆場、碼頭、攪拌站及道路運輸現場執法檢查工作。
(14)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結合區域實際,加強屬地化巡查監督工作,配合職能部門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3 預警
3.1 預警分級
依據環境空氣質量預報,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空氣重污染分為4個預警級別,由輕到重順序依次為Ⅳ級預警、Ⅲ級預警、Ⅱ級預警、Ⅰ級預警,分別用藍、黃、橙、紅顏色標示,紅色為最高級別。
(1)藍色預警:經監測預測,未來一天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之間;
(2)黃色預警:經監測預測,未來兩天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之間;
(3)橙色預警:經監測預測,未來一天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301~450之間;
(4)紅色預警:經監測預測,未來一天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于450。
3.2 預警發布
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發布空氣重污染預警相關信息。區工作組辦公室在收到預警信息后,第一時間通過短信形式,通報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確保及時啟動對應等級的響應措施,并報送區政府總值班室備案。
3.3 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響應的準備工作;進入橙色和紅色預警期后,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值班,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各項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程序和相應分級
根據空氣重污染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等級,啟動相應的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措施。
4.2 響應措施
4.2.1 Ⅳ級響應強制性措施
(1)提高道路保潔頻次,盡可能減少地面起塵。(責任部門:區綠化市容局)
(2)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責任部門:區建設交通委、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3)中小學和幼托機構一律停止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責任部門:區教育局)
4.2.2 Ⅲ級響應強制性措施
(1)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停止樁類施工、土石方工程、建筑構件破拆、建設工地腳手架拆除、外立面涂料涂裝、道路開挖、路面整修、綠化種植、房屋拆除等作業。(責任部門:區建設交通委、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2)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碼頭、堆場和攪拌站停止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區相關管理部門加大監管巡查力度。(責任部門:區建設交通委、區綠化市容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執法局、相關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3)加強道路保潔,加大沖洗,盡可能減少地面起塵。(責任部門:區綠化市容局)
(4)散裝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停止上路行駛。區相關執法管理部門加大巡查和執法力度。(責任部門:區建設交通委、區綠化市容局、區公安分局、區城管執法局)
(5)中小學和幼托機構一律停止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責任部門:區教育局)
4.2.3 Ⅱ級響應強制性措施
(1)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停止所有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建筑工地室外作業,停止道路開挖、路面整修、綠化種植、房屋拆除等作業。(責任部門:區建設交通委、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2)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碼頭、堆場和攪拌站停止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區相關管理部門加大監管巡查力度。(責任部門:區建設交通委、區綠化市容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執法局、相關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3)增加道路保潔頻次,最大程度減少地面起塵。(責任部門:區綠化市容局)
(4)散裝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和黃標車(除公交車、公路省際客運車外)停止上路行駛。區相關執法管理部門加大巡查和執法力度。(責任部門:區建設交通委、區綠化市容局、區公安分局、區城管執法局)
(5)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責任部門:區公安分局)
(6)中小學和幼托機構一律停止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遲到、缺勤學生不作遲到或曠課處理。學校根據學生出勤情況,靈活安排教學進度。(責任部門:區教育局)
(7)暫停重大群眾性戶外體育賽事。(責任部門:區體育局)
4.2.4 Ⅰ級響應強制性措施
(1)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停止所有建筑工地室外作業,停止道路開挖、路面整修、綠化種植、房屋拆除等作業。(責任部門:區建設交通委、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2)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碼頭、堆場和攪拌站停止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區相關管理部門加大監管巡查力度。(責任部門:區建設交通委、區綠化市容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執法局、相關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3)增加道路保潔頻次,最大程度減少地面起塵。(責任部門:區綠化市容局)
(4)散裝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和黃標車(除公交車、公路省際客運車外)停止上路行駛。區相關執法管理部門加大巡查和執法力度。停駛50%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除執法執勤車外)。(責任部門:區建設交通委、區綠化市容局、區公安分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機管局)
(5)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責任部門:區公安分局)
(6)中小學和幼托機構一律停止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參照本區應對極端天氣有關規定,在前一日22:00前發布預警并維持到22:00后的,或者前一日22:00至當日6:00發布預警的,采取停課措施;在當日6:00后至上課前發布預警的,執行Ⅱ級響應相關措施。(責任部門:區教育局)
(7)暫停露天大規模群眾活動和體育賽事。(責任部門:區文化局、區體育局、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4.3 應急響應執行與監督
各有關部門、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按照本預案和相關工作方案,及時組織落實各項措施。區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在實施過程中依法加強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并在預警和響應期間,每日定時向區工作組辦公室報送措施落實情況。
4.4 應急終止
區工作組辦公室接到市級部門應急解除指令后,通知各成員單位解除應急措施。
5 應急保障
5.1 人力資源保障
區工作組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應明確專人負責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
5.2 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本區空氣重污染預警和響應聯絡網絡,明確各相關人員聯系方式,確保應急指令暢通。
5.3 經費保障
依照區政府有關處置應急情況的財政保障規定執行。
6 監督管理
6.1 演練培訓
區工作組各成員單位應組織開展本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的操作流程、崗位職責等培訓。定期開展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練。及時修改、完善相應的工作流程和實施措施。
6.2 公眾宣傳
加強輿論宣傳,普及相關知識,鼓勵公眾積極監督舉報對環境空氣造成污染的違法行為,形成全民共同應對空氣重污染的局面。
6.3 行政監督
監察部門加強對本預案實施情況的巡查、督查,加大通報力度。對不認真落實應急響應措施造成較大影響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6.4 預案管理
6.4.1預案制訂
本預案由區工作組辦公室負責編制和解釋。
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制訂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6.4.2 預案評估與修改
區工作組辦公室根據《上海市空氣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修訂情況和本區實際,適時評估修訂本預案。
6.4.3 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區工作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