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工程量計算規則
(一)鋼筋工程量計算規則
1、鋼筋工程,應區別現澆、預制構件、不同鋼種和規格,分別按設計長度乘以單位重量,以噸計算。
2、計算鋼筋工程量時,設計已規定鋼筋塔接長度的,按規定塔接長度計算;設計未規定塔接長度的,已包括在鋼筋的損耗率之內,不另計算塔接長度。鋼筋電渣壓力焊接、套筒擠壓等接頭,以個計算。
3、先張法預應力鋼筋,按構件外形尺寸計算長度,后張法預應力鋼筋按設計圖規定的預應力鋼筋預留孔道長度,并區別不同的錨具類型,分別按下列規定計算:
(1)低合金鋼筋兩端采用螺桿錨具時,預應力的鋼筋按預留孔道長度減0.35m,螺桿另行計算。
(2)低合金鋼筋一端采用徽頭插片,另一端螺桿錨具時,預應力鋼筋長度按預留孔道長度計算,螺桿另行計算。
(3)低合金鋼筋一端采用徽頭插片,另一端采用幫條錨具時,預應力鋼筋增加0. 15m,兩端采用幫條錨具時預應力鋼筋共增加0.3m計算。
(4)低合金鋼筋采用后張硅自錨時,預應力鋼筋長度增加0. 35m計算。
(5)低合金鋼筋或鋼絞線采用JM, *M, QM型錨具孔道長度在20m以內時,預應力鋼筋長度增加lm;孔道長度20m以上時預應力鋼筋長度增加1.8m計算。
(6)碳素鋼絲采用錐形錨具,孔道長在20m以內時,預應力鋼筋長度增加lm;孔道長在20m以上時,預應力鋼筋長度增加1.8m.
(7)碳素鋼絲兩端采用鐓粗頭時,預應力鋼絲長度增加0. 35m計算。
(二)各類鋼筋計算長度的確定
鋼筋長度=構件圖示尺寸-保護層總厚度+兩端彎鉤長度+(圖紙注明的搭接長度、彎起鋼筋斜長的增加值)
式中保護層厚度、鋼筋彎鉤長度、鋼筋搭接長度、彎起鋼筋斜長的增加值以及各種類型鋼筋設計長度的計算公式見以下:
1、鋼筋的砼保護層厚度
受力鋼筋的砼保護層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不應小于受力鋼筋直徑,并應符合下表的要求。
(2)處于室內正常環境由工廠生產的預制構件,當砼強度等級不低于C20且施工質量有可靠保證時,其保護層厚度可按表中規定減少5mm,但預制構件中的預應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5mm;處于露天或室內高濕度環境的預制構件,當表面另作水泥砂漿抹面且有質量可靠保證措施時其保護層厚度可按表中室內正常環境中的構件的保護層厚度數值采用。
(3)鋼筋砼受彎構件,鋼筋端頭的保護層厚度一般為10mm;預制的肋形板,其主肋的保護層厚度可按梁考慮。
(4)板、墻、殼中分布鋼筋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0mm;梁、柱中的箍筋和構造鋼筋的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5mm。
2、鋼筋的彎鉤長度
Ⅰ級鋼筋末端需要做1800、 1350 、 900、彎鉤時,其圓弧彎曲直徑D不應小于鋼筋直徑d的2.5倍,平直部分長度不宜小于鋼筋直徑d的3倍;HRRB335級、HRB400級鋼筋的彎弧內徑不應小于鋼筋直徑d的4倍,彎鉤的平直部分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1800的每個彎鉤長度=6.25 d;( d為鋼筋直徑mm)
3、彎起鋼筋的增加長度
彎起鋼筋的彎起角度一般有300、450 、600三種,其彎起增加值是指鋼筋斜長與水平投影長度之間的差值。
4、箍筋的長度
箍筋的末端應作彎鉤,彎鉤形式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用Ⅰ級鋼筋或低碳鋼絲制作的箍筋,其彎鉤的彎曲直徑D不應大于受力鋼筋直徑,且不小于箍筋直徑的2.5倍;彎鉤的平直部分長度,一般結構的,不宜小于箍筋直徑的5倍;有抗震要求的結構構件箍筋彎鉤的平直部分長度不應小于箍筋直徑的10倍。
三)鋼筋的錨固長度
鋼筋的錨固長度,是指各種構件相互交接處彼此的鋼筋應互相錨固的長度。
設計圖有明確規定的,鋼筋的錨固長度按圖計算;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則按《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的規定計算。
GB50010—20**規范規定:
(1)受拉鋼筋的錨固長度
受拉鋼筋的錨固長度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普通鋼筋La=a(fy / ft)d
預應力鋼筋La=a(fpy / ft)d
式中 fy fpy — 普通鋼筋 、預應力鋼筋的抗拉強度設計值;
ft—混凝土軸心抗拉強度設計值,當混凝土強度等級高于C40時,按C40取值;
d —鋼筋直徑;a —鋼筋的外形系數(光面鋼筋a取0.16,帶肋鋼筋a取0.14)。
注:當符合下列條件時,計算的錨固長度應進行修正:
1、當HRB335、 HRB400及 RRB400級鋼筋的直徑大于25mm時,其錨固長度應乘以修正系數1.1;
2、當HRB335、 HRB400及 RRB400級的環氧樹脂涂層鋼筋,其錨固長度應乘以修正系數1.25;
3、當HRB335、 HRB400及 RRB400級鋼筋在錨固區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大于鋼筋直徑的3倍且配有箍筋時,其錨固長度可應乘以修正系數0.8;
4、經上述修正后的錨固長度不應小于按公式計算錨固長度的0.7倍,且不應小于250mm;
5、縱向受壓鋼筋的錨m.dewk.cn固長度不應小于受拉鋼筋錨固長度的0.7倍。
縱向受拉鋼筋的抗震錨固長度LaE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二級抗震等級: LaE=1.15La
三級抗震等級:LaE=1.05La
四級抗震等級:LaE=La
(2)圈梁、構造柱鋼筋錨固長度
圈梁、構造柱鋼筋錨固長度應按《建筑抗震結構詳圖》GJBT—465,97G329(三)(四)有關規定執行。
(四)鋼筋計算其他問題
在計算鋼筋用量時,還要注意設計圖紙未畫出以及未明確表示的鋼筋,如樓板中雙層鋼筋的上部負彎矩鋼筋的附加分布筋、滿堂基礎底板的雙層鋼筋在施工時支撐所用的馬凳及鋼筋砼墻施工時所用的拉筋等。這些都應按規范要求計算,并入其鋼筋
用量中。(五)砼構件鋼筋、預埋鐵件工程量計算
1、現澆構件鋼筋制安工程量:抽筋按理論重量計算。
鋼筋工程量=鋼筋分規格長×Kg / m×件數。(0.00617d2=Kg / m,鋼筋直徑:d—mm);
2、 預制鋼筋砼凡是標準圖集構件鋼筋,可直接查表,其工程量=單件構件鋼筋理論重量×件數;而非標準圖集構件鋼筋計算方法同“1”。
3、預埋鐵件工程量
預埋鐵件工程量按圖示尺寸以理論重量計算。
如圖所示計算10根鋼筋混凝土預制柱的預埋鐵件工程量:
解(1)計算-10鋼板理論重量
M-1:0.4×0.4×78.5㎏/㎡×10=125.60㎏
M-2:0.3×0.4 ×78.5㎏/㎡×10=92.40㎏
M-3:0.3×0.35 ×78.5㎏/㎡×10=82.40㎏
M-4:2×0.1×0.32 ×2×78.5㎏/㎡×10=100.50㎏
M-5:4×0.1×0.36 ×2×78.5㎏/㎡×10=226.10㎏
(2)計算¢ 12、 Φ18 鋼筋理論重量
M-1: ¢ 12鋼筋:2×(0.3+0.36×2+12.5×0.012)× 0.888㎏/m×10=20.80㎏
M-2: ¢ 12鋼筋:2×(0.25+0.36×2+12.5×0.012)× 0.888㎏/m×10=19.90㎏
M-3: ¢ 12鋼筋:2×(0.25+0.36×2+12.5×0.012)× 0.888㎏/m×10=19.90㎏
M-4: Φ18 鋼筋:2×3×0.38× 2.00㎏/m×10=45.60㎏
M-5: Φ18 鋼筋:4×3×0.38×2.00㎏/m×10=91.20㎏
小計:20.80+19.90+19.90+45.60+91.20=197.4 ㎏
合計:627+197.4=824.4 ㎏預埋鐵件工程量=0.824 t
4、鋼筋工程量計算實例
(1)鋼筋混凝土現澆板如圖所示計算10塊板的鋼筋工程量
解:① Φ8=(2.7-0.015×2)×〔(2.4-0.015×2)÷0.15+1〕×0.395 =2.67×13×0.395=13.71 kg
② Φ8=2.37×19×0.395=17.79 kg
③ Φ12=(0.5+0.1×2)×〔(2.67+2.3)×2÷0.2+4 〕×0.888=33.56 kg
④ Φ6.5=(2.67 ×6+2.37 ×6) ×0.26=7.86 kg
小計: Φ10以內:(13.71+17.79+7.86)×10=393.60 kg
Φ10以上:33.56×10=335.60 kg
鐵馬鋼筋按經驗公式1%計算:
Φ10以內:( 393.60 + 335.60 )×0.01=7.29 kg
篇2:房產建筑項目鋼筋砼結構工程質量檢查要點(1)
房產公司建筑項目鋼筋砼結構工程質量檢查要點
1.目的
確保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質量在施工階段得到有效控制。
2.范圍
適用于***有限公司開發的建筑工程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
3.職責
工程部負責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的中間檢查和隱蔽驗收;竣工工程驗收由工程部組織,相關部門參與。
4. 內容
4.1. 檢查依據
4.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4-92)
4.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1-88)
4.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
4.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92)
4.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J108-87)
4.1.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J11-89)
4.1.7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96)
4.1.8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通用技術規程》(JGJ107-96)
4.1.9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筑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JGJ3-91)
4.1.10 國家建委(80)建發施字82號《進口熱軋變形鋼筋應用若干規定》
4.1.11 建設部建科(1996)588號《關于限制使用水平電渣焊的通知》
4.1.12 國家建材局、經貿委、建設部、農業部、技監局建材生管發字(1993)183號《關于加強水泥產品質量管理的通知》
4.1.13 國家冶金部、經貿委、建設部、農業部、內貿部、技監局(1993)冶質字第256號《關于嚴禁生產、經銷、使用假冒偽劣建筑鋼材的通知》
4.1.14 施工圖設計文件、資料
4.2. 檢查內容
4.2.1 現場質保體系檢查
4.2.1.1施工單位的資質條件;
4.2.1.2原材料進場檢驗制度和貯運條件;
4.2.1.3試塊標準養護條件;
4.2.1.4材料構配件見證取樣送樣制度;
4.2.1.5混凝土攪拌計量情況。
4.2.2. 設計圖紙和施工組織設計檢查
4.2.2. 詳細查看設計圖紙說明和施工組織設計,明確混凝土結構形式、混凝土強度等級、鋼筋連接方式、錨固搭接長度、重要部位的鋼筋配置、現澆混凝土施工縫后澆帶的設置部位及要求等。
4.2.3. 質保資料檢查
4.2.3.1鋼筋、水泥、粗細骨料等原材料的質量證書、準用證、生產許可證、交易憑證、復試報告、進口鋼筋的商檢報告;
4.2.3.2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證明和坍落度檢驗記錄;
4.2.3.3混凝土強度和抗滲試驗報告及評定結果和鋼筋連接試驗報告;
4.2.3.4大體積混凝土澆搗記錄;
4.2.3.5預制構件的安裝記錄;
4.2.3.6隱蔽驗收記錄:
4.2.3.6.1 柱、梁、板、梯、陽臺、雨篷鋼筋;
4.2.3.6.2 基礎混凝土的澆筑;
4.2.3.6.3 施工縫、后澆帶的處理等;
4.2.3.7施工單位的質量評定資料。
4.2.4 現場實物質量檢查
4.2.4.1模板工程
4.2.4.1.1 模板體系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
4.2.4.1.2 模板體系的起拱度;
4.2.4.1.模板拆除時間和方法;
4.2.4.1.4 脫模劑的品種。
4.2.4.2.鋼筋工程質量檢查
4.2.4.2.1 鋼筋規格、數量和間距,檢查綁扎或焊接的鋼筋網和鋼筋骨架是否有變形、松脫和開焊及污染現象;
4.2.4.2.2 鋼筋彎鉤或彎折角度及斷料長度;
4.2.4.2.3 鋼筋連接的接頭形式和連接工藝;
4.2.4.2.4 鋼筋連接接頭的間距和設置位置;
4.2.4.2.5 鋼筋綁扎接頭的搭接長度和焊接接頭長度;
4.2.4.2.6 箍筋加密區長度和箍筋間距、直徑;
4.2.4.2.7 墻板拉筋直徑、間距和位置;
4.2.4.2.8 受力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
4.2.4.3混凝土工程
4.2.4.3.1 混凝土存在的蜂窩、孔洞、露筋、漏漿等缺陷及缺陷修整工作;
4.2.4.3.2 混凝土自高處傾落的高度;
4.2.4.3.3 大體積混疑土的澆筑方法、測溫及內外溫差控制方法;
4.2.4.3.4 混疑土的自然養護條件;
4.2.4.3.5 混凝土施工縫的留置位置。
4.3. 檢查要點
4.3.1 現場質保條件
4.3.1.1建設工程所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現場制作的混凝土、砂漿所有試塊,均應執行見證取樣送樣制度,見證人員應取得上崗證書。
4.3.1.2建設工程用的計量器具(電子計量儀、經緯儀、水準儀、測距儀、全站儀等)應按規定按期檢定。
4.3.1.3處于樁基及結構施工階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設置混凝土、砂漿試塊的標準養護室,面積最小不少于5㎡,應配置恒溫裝置,室內溫度控制在20℃土3℃范圍,水溫須與室溫相同,相對濕度為90%以上的環境或水中的標準條件下;須配置溫度計和濕度計,水泥混合砂漿養護控制濕度為60%~80%,水泥砂漿養護控制濕度為90%以上,溫濕度應由專人記錄。試塊制作后應在終凝前用鐵釘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設計強度等。
4.3.2 模板工程
4.3.2.1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模板的接縫不應漏漿。
4.3.2.2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涂隔離劑,對油質類等影響結構或妨礙裝飾工程施工的隔離劑不宜采用,嚴禁隔離劑沾污鋼筋與混凝土接搓處。
4.3.2.3當現澆鋼筋混凝土梁、板跨度≥4m時,模板應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起拱高度易為全跨長度的1/1000~3/1000。
4.3.2.4現澆多層房屋,上層支架的立柱與下層支架立柱應對準,并鋪設墊板。
4.3.2.5在澆筑混凝土前,對模板內的雜物和鋼筋上的油污等應清理干凈,對模板的縫隙和孔洞應予堵嚴,對本模板應澆水濕潤,但不得有積水。
4.3.2.6現澆混凝土結構的模板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符合GB50204-92第2.4.1、2.4.2、2.4.3條的規定,砼強度達到設計要求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載,當施工荷載所產生的效應比使用荷載的效應更為不利時,必須經過核算,加設臨時支撐。
4.3.2.7現澆結構模板安裝允許偏差(mm)
項 目 |
允許偏差 |
|
軸線位置 |
5 |
|
底模上表面標高 |
±5 |
|
截面內部尺寸 |
基礎 |
±10 |
柱、墻、梁 |
+4 -5 |
|
層高垂直 |
全高≤ |
6 |
全高> |
8 |
|
相鄰兩板表面高低差 |
2 |
|
表面平整( |
5 |
4.3.3 鋼筋工程
4.3.3.1混凝土結構所采用的鋼材應具備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生產許可證,對進場的鋼材必須按規定進行抽樣復驗,檢驗不合格的鋼材不得使用在工程上。鋼筋在運輸和儲存時,不得損壞標志,并應按批分別堆放整齊,避免銹蝕和油污。
4.3.3.2進口鋼筋應有出廠質量保證書和商檢報告,進場后,應按規定進行機械性能復檢,如用于焊接,應分批進行化學分析試驗。
4.3.3.3對有抗震要求框架結構縱向受力鋼筋,其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小于1.25。屈服強度實測值與鋼筋的強度標準值的比值,一級抗震設計,不應大于1.25;二級抗震設計,不應大于1.4。
4.3.3.4鋼筋的級別、種類和直徑應按設計要求采用,當需要代換時,應征得設計單位的同意。
4.3.3.5Ⅰ級鋼筋末端作1800彎鉤,彎曲直徑D≥2.5d,平直長度≥3d;Ⅱ、Ⅲ級鋼筋末端作900或1350彎鉤,Ⅱ級鋼筋彎曲直徑≥4d。彎起鋼筋中間部位彎折處的彎曲直徑≥5d(d為鋼筋直徑)
4.3.3.6鋼筋接頭形式應符合下列要求:
4.3.3.6.1 電渣壓力焊不得用于梁、板等構件中水平鋼筋的連接。
4.3.3.6.2 一級抗震縱向鋼筋的接頭應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二級抗震縱向鋼筋的接頭宜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框架底層柱、剪力墻加強部位縱向鋼筋接頭,對一、二級抗震等級應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對三級抗震等級宜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
4.3.3.6.3 軸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桿件中的鋼筋接頭均應焊接,軸心受壓和偏心受壓柱中的受壓鋼筋,當鋼筋直徑大于32mm時,應采用焊接接頭。抗震墻分布鋼筋,直徑大于22mm時,應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
4.3.3.6.4 當焊接網片只有一個方向受力時,受力主筋與兩端邊緣的兩根錨固橫向鋼筋的全部交點必須焊接;當焊接網片同時兩個方向受力時,則四周邊緣的兩根鋼筋的全部相交點均應焊接;其余的相交點可間隔焊接,焊接骨架的所有鋼筋相交點必須焊接。
4.3.3.6.5 板和墻的鋼筋網,除靠近外圍兩行鋼筋的相交點全部用鐵絲扎牢外,保證受力鋼筋位置不偏移時,中間部分交叉點可間隔交錯扎牢;但雙向受力的鋼筋必須全部用鐵絲扎牢。梁柱箍筋與受力筋垂直設置,箍筋彎鉤疊合處應沿受力鋼筋方向錯開設置。柱角筋彎鉤方向平分模板夾角,柱筋彎鉤平面與模板面的夾角不得小于150。
4.3.3.6.6 鋼筋的綁扎搭接處,應在中心和兩端用鐵絲扎牢。
4.3.3.7鋼筋接頭的設置位置、錨固及搭接長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4.3.3.7.1 焊接接頭及綁扎接頭搭接長度的末端距鋼筋彎折處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10倍,且不宜位于構件的最大彎矩處。
4.3.3.7.2 采用綁扎接頭時,從任一綁扎接頭中心到搭接長度L的1.3倍區段范圍內,有綁扎接頭的受力鋼筋截面面積占受力鋼筋總截面面積為:受拉區不得超過25%、受壓區不得超過50%,接頭處鋼筋凈距≥d及≥25mm。
4.3.3.7.3 采用焊接接頭時,從任一焊接接頭中心至長度為35d且<500mm的區段內,同一根鋼筋不得有兩個接頭,而且有接頭的受力鋼筋截面面積占受力鋼筋總截面面積為:受拉區非預應力筋不宜超過50%、預應力筋不宜超過25%。
4.3.3.7.4 采用機械連接接頭時,從任一接頭中心至35d的區段內,有接頭的受力鋼筋截面面積占受力鋼筋總截面面積為:受拉區不宜超過50%。
4.3.3.7.5 受拉鋼筋綁扎接頭的搭接長度,應符合GB50204-92規范中表3.5.3規定。受壓鋼筋綁扎接頭的搭接長度,應取受拉鋼筋綁扎接頭的搭接長度的0.7倍。在任何情況下,縱向受拉鋼筋搭接長度不應小于300mm,受壓鋼筋不應小于200mm。
4.3.3.7.6 框架梁、柱和抗震墻連接中的縱向鋼筋的錨固長度,一、二級時應比非抗震設計的最小錨固長度相應增加5d。鋼筋的錨固長度應符合《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J10-89表6.1.4的規定。在任何情況下,縱向受拉鋼筋的錨固長度不應小于250mm。
4.3.3.7.7 綁扎或焊接的鋼筋網和鋼筋骨架,不得有變形、松脫和開焊。
4.3.3.8箍筋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4.3.3.8.1 箍筋應按設計圖紙設置,框架柱、梁端加密區的箍筋配置應符合《建筑抗震設計規程》;
4.3.3.8.2 框架節點核芯區內箍筋最大間距和最小直徑宜與柱端加密區相同。
4.3.3.8.3 箍筋的末端應作135°彎勾,彎勾的平直部分不應小于箍筋直徑的10倍。
4.3.3.8.4 在鋼筋綁扎搭接接頭范圍內的箍筋間距不應大于100mm。
4.3.3.9洞口的加固鋼筋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4.3.3.9.1 剪力墻上門窗洞口周邊應配置不小于2φ12的水平和豎向構造鋼筋,從洞邊角算起伸入墻內長度≥40d。
4.3.3.9.2 對于現澆墻板、樓板預留孔洞(如廁所、廚房間等)處四周鋼筋(包括后鑿洞)必須采取設計認可的加固措施。
4.3.3.10鋼筋的固定及保護層厚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4.3.3.10.1 為防止墻、柱主筋偏位,墻板內外排鋼筋間應按設計圖紙要求設置撐筋,墻板筋在模板上口加一道水平筋,并采取措施(如電焊)加以限位。
4.3.3.10.2 受力鋼筋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不應小于受力鋼筋直徑且應符合GB50204-92第3.5.7條規定。
4.3.3.11鋼筋位置允許偏差見下表(mm)
項目 |
允許偏差 |
|
受力鋼筋排距 |
±5 |
|
鋼筋彎起點位置 |
20 |
|
箍筋、橫向鋼筋間距 |
綁扎骨架 |
±20 |
焊接骨架 |
±10 |
|
焊接預埋件 |
中心線位置 |
5 |
水平高差 |
+3 0 |
|
受力鋼筋保護層 |
基礎 |
±10 |
柱、梁 |
±5 |
|
板、墻、殼 |
±3 |
篇3:礦山鋼筋工安全操作規程
礦山鋼筋工安全操作規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鋼筋斷料、配料、彎料等工作應全面進行,不準要高空作業。
3、搬運鋼筋時要注意附近有無障礙物,架空電線和其它臨時電氣設備,防止鋼筋在回轉時碰撞電線或發生觸電事故。
4、現場綁扎懸空大梁鋼筋時,不準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須要在腳手板上操作,綁扎獨立柱頭鋼筋時,不準站在鋼箍上綁扎,也不準木料、管子、鋼模板穿在鋼箍內作為立人板。
5、起吊鋼筋,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方能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6、起吊鋼筋時,規格必須統一,不準長短參差不一,不準一點吊。
7、切割機使用前,須檢查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有否漏電、電源線須進漏電開關,切割機后面不準堆放易燃物品。
8、鋼筋頭子應及時的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齊,工作臺面要搭設鋼筋工作棚。
9、高空作業時,不得將鋼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腳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鋼箍、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板上,以免滑下傷人。
10、在雷雨時必須停止露天操作,預防雷擊傷人。
11、鋼筋骨架不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面行走,禁止從柱子上的鋼箍山下。
12、鋼筋冷拉時,冷拉線兩端必須裝置措施,冷拉時嚴禁在冷拉線兩端站人或跨越,觸動正在冷拉的鋼筋。
13、鋼筋焊接方面:(1)對接導線處,都應可靠在絕緣。(2)大量焊接時,焊接變壓器不得超負荷,變壓器升溫。不得超過60°C。為此,要特別注意,以免過分發熱而損壞。(3)室內電弧焊時,應有排氣通風裝置焊工操作地點上互相之間應設擋板,以防弧光刺眼睛。(4)焊工必須穿戴防護衣具,電弧焊焊工要戴防護面罩。(5)焊接過程中,如焊機發生不正常響聲,應立即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