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住宅小區工程場外組織與管理的準備
一、簽定施工合同
根據國家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本工程招標文件、中標通知,公司同建設單位簽定施工合同,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1、承包范圍
按S市建筑設計院第三分院設計的結構、建筑、給排水、電氣施工圖全部工程內容,但不包括以下工程項目:電梯、消防、有先電視、電話、變配電柜、柴油發電機組、防水、鋁合金、木門窗、煤氣管道、土方開挖及回填,但需負責上述有關工程的土建部分及預留孔、預埋件等的施工。
2、工期
(1)、按定標規定總工期560(日歷)天。
(2)、開工日期:**年二月一日(實際開工以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二零**年八月二十日。
3、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標準。
(2)、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市樣板工程以上等級,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給乙方獎金50萬元。
(3)、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4)、工程質量經驗收整改達合格者,罰款50萬元給甲方。
4、合同價款
按定標價含乙方全部承包范圍內的土建、給排水、電氣等費用,工程造價為:128423111.80元人民幣。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
(1)、按施工圖計算實物工程量,定額套用,土建按《S市建筑工程綜合價》,水電安裝按《廣東省安裝工程單位估價表》,一類工程取費,人工費調整系數按97年第四季度執行。合同價按預算價下降3%。
(2)、材料預算價格按98年第12期信息價執行。結算時材料價格調整見補充條款。
(3)、因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引起工程量增減,工程量按實計算,其單價按標底預算單價計算。標底預算沒有單價的項目,參照有關定額執行。變更和簽證工程造價按定標文件下降3%。
(4)、由甲方另行分包的專業工程,其配合費在結算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定標價內不包括此項費用。
5、承包方式
(1)、按定標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2)、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稅收部門支付。
6、工程預付款
合同生效5天內,甲方付給當年工程量(暫定捌千萬元)價款的25%預付款。
7、工程進度款的核實及支付
(1)、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四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后三天內審核完畢(簡稱計量)。
(2)、甲方根據審核確認的工程量并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價款或單價、取費標準計算的款額,于接到報表后六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3)、乙方按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月報表后,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審核完畢或未按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由此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4)、若經乙方同意并簽定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5)、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后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到結算審定價的97%,留3%的保修款,待保修期滿(一年)并經使用單位出證明無任何問題時一次結清。
8、補充條款
(1)、材料價格按以下辦法調整:
①、三大主材,包括鋼材、木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的價格在施工期間的加權平均價與98年12月信息價相差在±3%(含3%)內時,不做調整;如超過±3%時,超過+3%的價款由甲方補給乙方,低于-3%的價款由甲方扣回。
②、高級裝飾材料和設備單價,標底編制時為暫定價,施工單位在訂貨時,須事先通知甲方認可價格,結算時按甲方認可的價格結算。否則,甲方有權按信息價內該類材料最低的價格辦理結算。
③、輔助材料價格按98年12月信息價包干,結算時不作調整。
(2)、招標文件中,如實物工程量清單所列項目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不符時,誤差超過±3%的項目允許調整;誤差在±3%(含3%)之內的項目不作調整。
(3)、施工組織設計費用按甲方審定的施工方案計算,施工單位在報送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同時報送其費用,經甲方審定后一次包干使用。
(4)、本工程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0.000以下部分使用泵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運距按5公里考慮,超過5公里運距的價格不做調整。
9、合同鑒證
本合同由S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鑒證,鑒證證書如下:
二、組織科研工作
本工程所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按照建設單位或公司的要求,在主管部門的參加下組織有關設計、科研、教學單位共同進行科研工作,明確各方相互承擔的試驗項目、工作步驟、時間安排、經費來源和職責分工。對于科研項目必須經過技術檢定后,方可用于施工。
篇2:區高中社團組織管理辦法
區高中社團組織管理辦法
前言
相對于國家規定和學校規定的課程而言,學生社團活動課程是一種自主性的課程,它完全由學生自主設計、自主實施。同時,與學校其他課程相比,學生社團活動課程是以學生的實踐形式為主。因此,自主性和實踐性是學生社團活動課程的最基本特點。學校社團活動應包含學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學生興趣愛好培養和拓展,個性塑造和張揚,創新能力激活和提升,校園文化建設和豐富等方面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
**高中的社團是學校課程建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有科技創新類、社會科學類、文藝創作類、體育健身類等。是豐富校園生活,精彩青春的重要舞臺。如果說德育課程讓同學們學會審視自我、塑造更完整的人格,逐步培養進取的“志”,那么精彩紛呈的社團活動課程無疑是同學們展示才能和創意、追逐自己的“趣”的舞臺。
**高中社團課程的開發與建設追求“格物致知,明理達人”的理念,更強調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是學生自我鍛煉、自我欣賞、自我成長的基地,充分發揮社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功能,為繁榮校園文化服務。因此,我們在社團機制中引進了“學分制”,將選修課與社團活動組合起來,將一部分優秀的社團活動吸收成為選修課,形成了學校的社團校本課程,納入學校的課程化體系。
**社團強調:團隊合作,格物致和;率性本真,怡情激趣;同伴互助,情深誼長;抱團發展,明理達人。在這個不是家庭卻勝似家庭的地方,與一群有著同樣追求與渴望的朋友一同努力,共同成長,三年**高中校園生活必然津津樂道,回味無窮。
經過大家的努力,**高中的社團管理必將趨于規范化,每個社團都在向不斷成熟、不斷茁壯的目標邁進。在學校課程化建設中,學生社團一定迎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南京市**高級中學學生社團組織管理辦法
**高中的社團由學生社團部管理,每個學生社團的成立都必須得到社團部的批準,在社團部注冊,其活動、組織章程、規章制度、民主換屆等都要得到社團部的審核批準、接受社團部的監督。不注冊的社團為非法學生社團,社團部將予以取締。
各社在學生社團部的領導下,都有符合社團特色的章程,每月召開社長例會,不定期召開社員大會。每學年伊始,社團會進行統一招新,學年末,社團部會根據一年的表現、影響力等對社團實施評比,激勵表彰精品、優秀社團,全面推進學生社團事業的發展。
根據學校“格物致知,明理達人”校本課程學分管理的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參加社團活動。主持一個社團,一學年2學分;參加一個社團,一學年1學分。要求每學期參加社團活動不少于10個小時,活動滿10個小時計0.5學分。二年2學分。
社團管理
第一條 社團成立,應具備下列條 件:
1.有5名以上的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備開展活動所具備的基本素質。
2.有規定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3.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
4.可以聘請關心社團活動、思想水平高、學術造詣深或在某方面有專長的教師和干部擔任指導教師。
5.有規范的章程,并且章程內容不得與法律規范和校紀相抵觸。
6.社團的成立具有可行性,確實受廣大學生歡迎,能為校園文化建設做出貢獻,且該社團的運作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條 成立學生社團必須嚴格履行申請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成立并開展工作。
1.申請:成立社團組織要向社團部提出書面申請,批準、備案、學生社團履行正式審批手續后,方可進行活動。并提供:
(1)籌備申請書;
(2)符合規定的社團名稱、宗旨和相關章程;
(3)社團籌備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介紹;
(4)社團財務制度和活動經費的來源說明;
(5)指導老師書面意見。
2.登記:填寫《**高中學生社團成立申請表》。
3.審核批準:經社團部審查討論后批準通過。
4.批準成立后,社團部向該社團頒發《南京市**高級中學學生社團許可證》,社團須立即開展活動。
5.學生社團的名稱前必須冠以“**高中...”字樣,名稱享有專用權。
第三條 關于社團負責人的基本規定:
1.社團實行社長(會長)負責制,每個學生只能擔任一個社長。
2.各學生社團負責人需由民主選舉產生或協商推舉產生,審查通過后由校社團部正式任命。設社長一名,副社長一名,理事若干。各社團干部視為校級學生干部,并由社團部建檔對其進行定期考察、培訓。
3.擔任社團負責人應具備的基本條 件:政治品德表現良好,學習成績較好,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責任心強,未受過校紀校規的處分。
4.社團負責人應接受社團部的監督和指導,社團部有權對不稱職的社團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有下列情形的社團負責人將給予免職處理:
(1)違反憲法、法律和校紀校規者;
(2)不服從團委、學生會、社團部領導者;
(3)未經批準,擅自利用社團進行有償活動者;
(4)所負責社團兩個月無活動者;
(5)所負責帳目不清者;
(6)損害所在社團利益者;
(7)參加例會兩次無故缺席者、三次遲到或請假者;
(8)三次未按時完成任務、三次未按時完整上交材料者;對情節嚴重的,社團部將張榜公布。
5.新成立的社團,其負責人由社團發起人民主推選產生,并報社團部審核批準。
6.若社團負責人面臨改造,則需向社團部提出
報告,新老負責人做好交接工作。
7.各社團理事由負責人提名產生。
第四條 學校內部報刊的審批程序
1.要向校外發行的內部報刊,由主辦社團提出,社團部審核同意,報學校團委、黨支部備案。
2.只在校內發行的內部報刊,由主辦社團提出書面申請,報社團部審核,并經校團委、黨支部批準。
第五條 各社團必須有符合自身發展的合理章程,章程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名稱;
2.宗旨;
3.組織機構設置.管理制度,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序及其職能;
4.社團類別,活動的內容,范圍及活動方式;
5.經費來源及使用原則.管理辦法;
6.社團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7.負責人的條 件,產生.罷免程序及權限;
8.社團會員資格的取得和喪失(成員條 件.入退手續);
9.應當由章程規定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 批準成立后的社團必須按要求每學期開學后四周內到社團部登記注冊,填寫登記表和所需表項,社團登記注冊后方可進行活動,逾期未注冊的,注銷其社團資格。
第六條 以下情況不得批準社團成立:
1.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本管理辦法第二條 .第三條 規定的;
2.校內已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沒有必要成立的;
3.發起人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4.申請材料中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第七條 各學生社團自身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其職責是:
1.決定社團的方針,發展規劃等;
2.選舉和增補社團負責人和理事會成員;
3.制定修改社團章程;
4.吸收新會員。
第八條 社團活動:
1.社團活動應按照本社團宗旨,樹立“精品意識”,在社團部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具有社團特色.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活動,充分發揮社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功能,為繁榮校園文化服務。
2.社團活動以校內為主,要堅持業余.資源.小型.多樣的原則,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對社團有關規章制度的前提下,獨立自主,有創造性.地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有償服務應報社團部批準。
3.注冊社團應在每學期開學后二周內和期末放假前一周內向社團部提交學期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工作計劃內容包括初步方案.預期效果.預算等;工作小結內容包括組織情況.參與人數.活動內容.場地.效果及經費使用情況等。
4.社團活動安排應與學校的各項工作和活動相協調一致,不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如特殊情況應報有關部門批準。
5.學生社團所開展的校內活動必須事先報請社團部,認真填寫審批表,由社團部同校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活動,在活動時接受社團部的指導和監督。社會上組織重大活動.邀請校外人員進行學術交流活動.跨校際的活動必須報經社團部同意后方可開展。社團活動受社團部監督,社團部有權取消社團活動。
6.學生社團要建立暢通的信息渠道,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定期反映學生思想動態,反映學生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7.各社團必須團結友善,不得以不正當行為進行競爭。
8.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即取消“優秀社團”和有關評比獎勵的資格。
1)三次(含三次)以上不參加社團部召開的社團負責人會議的;
2)不服從管理制度的;
3)校內外活動不提前申報的,并造成嚴重成后果的;
4)不按規定按期注冊的。
第九條 社團經費管理:
1.社團經費遵循“自籌、自立、自主”的原則,主要來源有以下方面:
1)社團會員所交納的會員費。
2)社團通過活動的組織費收入以及所拉贊助所得。
2.社團經費的使用必須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堅持節約,合理使用,杜絕
鋪張浪費的原則。
3.社團經費必須有專人負責,負責做好經費管理工作,列清明細帳,并定期向會員公布。
4.社團部有權隨時對社團進行帳務審核,并將結果記入社團評比總分。
5.社團獲得的贊助費應用于社團活動和社團發展,社團獲得贊助應提前向社團部上交書面介紹及協議書,未經社團部批準,各社團不得為贊助商進行宣傳或商業活動。
6.社團換屆或更改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部的財務審計。
第十條 學生社團每學期均須對本社團內成員注冊一次,并將注冊情況及有關事宜報告社團部。
第十一條 變更和終止
1.學生社團更改名稱必須重新登記,如既更名,又更改活動范圍則視為原社團注銷。
2.學生社團因難以維持和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數社團成員同意后,可向團學聯社團部申請解散,由社團部討論后注銷并公告。
3.對違反國家法令,學校規章制度和社團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規定的學生社團,社團部有權視情況作相應整頓和處理,直至勒令解散,造成嚴重后果的,報請學校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4.持續一學期不進行活動的社團,社團部有權發出公告予以解散。
社團評估和獎懲
第一條 社團部每學年結合各個社團的年度工作計劃總結以及日常開展工作情況對社團進行綜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優秀社團,精品社團。
第二條
結合日常檢查和綜合評估對受表彰的社團及社團負責人給予一定獎勵。
第三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對其社團給予相應處分:
1.一學期內未開展任何活動;
2.未經社團部批準開展活動或開展活動與社團部批準的方案不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3.財務混亂的;
4.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的;
處分分為:通報批評.警告.暫停活動和勒令解散,對受處分的社團,其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理。
**高中社團部制
篇3:學校教學組織管理評價內容(教務科教研室)
學校教學組織管理評價內容(適用于教務科、教研室)
1.管理人員崗位職責、權限明確。各項工作的實施流程清楚,協作配合默契,工作效率高,無差錯。
2.管理制度完善,執行有效,科室檔案整理及時.規范。(實驗室、庫房等)
3.教學文件齊全。根據專業調研分析結論,制訂出合理的人才培養目標、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能根據人才需求及時修訂和嚴格執行教學計劃。
4.教學調度、配課科學合理。
5.服務教師、學生熱情周到,關注年輕教師培養和教師團隊的共同成長。
6.教學準備工作周到嚴密。(包括:教室、教材、設備、儀器、教具、掛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