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橋建設項目確保環境保護的技術組織措施
1 全面運行ISO14000環境保護體系
深圳作為一個高速發展的現代化大城市,環境問題日益受到全社會的普遍關注。為了適應當今社會的潮流,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化健康發展,在本工程施工的全過程中,我們將全面運行ISO14000環境保護體系標準,系統地采用和實施一系列環境保護管理手段,以期得到最優化的結果。
2環境保護方針
我們的環境保護方針是:
生產目的:優化城市環境
施工組織:考慮環境污染
施工過程:控制環境污染
竣工交付:滿足環境要求
3 對持續改進和污染預防的承諾
我們在建設施工的全過程中,根據客觀存在的粉塵、污水、噪音和固體廢棄物等環境因素,實施全過程污染預防控制,盡可能地減少或防止不利的環境影響。
預防為主,加強宣傳,全面規劃,合理布局,改進工藝,節約資源,為企業爭取最佳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頒布的環境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4對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
1、項目前期管理制度
(1)、項目招投標
在參與項目招投標編制標書時,應根據工程資料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內容,在標書中考慮以下涉及環境保護的內容:
①文明施工
②交通組織
③防汛防臺
④消防安全
⑤管線保護
⑥其它業主或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環境保護要求。
(2)、施工組織設計
在承接項目后,應根據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針對周圍實際環境狀況,提出行之有效的環境保護措施,并按照《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要求的規定》,編入《施工組織設計》。
(3)、開工準備
①各類政府許可
在項目開工前或施工期間,應辦理或協助業主辦理以下工程項目可能需要的各類政府主管部門許可證及申報,主要包括:
A施工許可證
B掘路執照
C公路、城市道路施工許可證
D臨時占路許可證
E渣土處置證
F封堵原排水管道報批手續
G夜間施工許可
H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安全許可
I取水許可證
②召開協調會議
項目開工前,應召開項目協調會議,邀請項目所在地的環保、環衛、管線(水、電、煤氣)、電信、交警、消防、質監、市容監察、綠化園林、街道、派出所等機構出席會議,通過協調會議的形式,達到以下目的
A向項目所在地的正副主管部門及街道通報項目情況
B了解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對項目施工的環境保護具體要求
C了解當地設區、居民對項目施工的具體要求
D與各政府主管部門建立聯絡渠道
E獲取當地的有關法律法規信息
F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從而與政府主管部門及周圍社區建立良好的關系,以利于項目施工的順利開展。
③管線保護
應與管線(水、電、煤氣、電信)管理部門進行協調,申請管線監護,簽定管線配合聯系單或協議書,進行管線交底,取得施工可能涉及的底下管線資料,以制訂管線保護方案。同時由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監護和巡視,指導施工過程中的管線保護。
2、采購環境管理規定
(1)、設備采購
①凡是在生產及相關輔助活動中使用的可能對環境產生影響的設備,均應對其設備的環境指標進行審查。
②在采購和訂貨前應了解市場的行情,進行對比選擇。除了對各設備生產廠家的質量、價格等情況對比外,應優先采購環境指標良好的設備。
③設備采購時,應向設備供應商索取相關的設備使用說明,并對設備涉及的相關環境指標進行評審,最終對設備環境指標情況作出結論。
④設備采購合同簽定時,應在合同中明確設備供應商對設備的環境指標符合性作出承諾。
⑤凡是新增設備可能產生的環境因素,均應及時將其列入《環境因素清單》中,并對其重要性進行評價。
⑥資產管理部根據國家發布的《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及有關文件的要求,制定《禁止及限制采購設備清單》,并每半年更新一次,以指導和規范采購行為。
(2)、材料采購
①根據國家《中國禁止或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目錄》、市政工程局以及有關文件,制定《禁止及限制采購材料清單》,凡屬于目錄所列的設備、產品及物資,應一律不予采購。
②各基層單位在采購或選用建設工程材料,如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水泥、建筑防水材料、建筑用硬聚氯乙烯排水管、建筑門窗、建筑給水用塑料管、建筑砂石料、燒結磚等產品時,應對上述工程材料生產企業的《深圳市建筑工程材料準用證》進行驗證,沒有上述準用證的工程材料,將不予采購和選用。
③各基層單位應每半年更新一才清單,并將清單通過總經理辦公室向各項目管理部、專業工區傳達,應要求其在采購材料時予以實施。
(3)、綠色采購的原則
在實施設備、產品及物資采購時,遵循以下原則:
①凡是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設備、產品及物資供應商,優先考慮其作為合格分承包方。
②凡是產品及物資有綠色環境標志的,優先考慮其作為選購產品。
③凡是環境指標優于同類產品的,優先考慮其作為選購產品。
3、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管理規定
(1)、臨時占路的申請和批準
確需臨時占用城市道路時,應填寫《深圳市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申請表》,分別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占路申請經批準后,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將《深圳市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許可證》的標牌懸掛在占路范圍內的醒目處。
②按批準的期限、范圍和用途占路。
③在被占用的城市道路上堆物的,設置安全圍護設施。
④不損壞被占用的城市道路及其設施。
⑤遵守其他法規、規章有關規定。
⑥不超面積、范圍占路
(3)、其它要求
①臨時占用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作業,不的毀壞綠化、行道樹和市政、公用、交通等設施。
>②施工期間,設計管線埋設、開挖的,按照《管線保護環境管理程序》的要求實施。
③如在施工的地面開挖過程中,施工人員發現地下文物的,應及時向當地文物主管部門通報,并派人保護好現場,防止出現哄搶、破壞文物的現象。
4、綠地、林地環境管理規定
(1)、綠化遷移、砍伐、采伐
由于施工原因,必須遷移、砍伐、采伐樹林或變更綠地、林地,必須辦理審批手續,領取許可證。
(2)、管理線架要求
由于施工建設各種電力、電訊、公用、市政管線應符合以下規定:
①地下管線的外緣,離市區行道樹干中心不少于0.95m高。
②架設電桿、消防設備,離樹干中心不少于1m。
③高壓輸電線的高度不低于9m。
(3)、臨時占用
因建設施工需要臨時使用綠地、林地,除按有關規定外,須按理下列手續:
①臨時使用郊縣各種防護林地,須經市農業局批準。
②臨時使用公共綠地,須經市園林管理局批準。
③臨時使用其他綠地、林地(包括本單位的綠地、林地),面積在50m2(含50m2)的,須經區、縣原理或林業管理部門批準,面積超過50m2的,須經市園林管理局或市農業局批準。
④經批準臨時使用綠地、林地的,應在一年內歸還。使用單位因個給予綠地、林地的權屬單位相應補償,并負責綠地、林地的恢復建設,或賠償相應的費用由綠地、林地的權屬單位自行建設。
⑤確因建設需要延長臨時使用期限的,應辦理申請延期審批手續,延長期不得超過一年。
(4)、其它管理要求
項目施工期間,嚴禁發生下列行為:
①擅自侵占綠地、林地或改變用途。
②擅自折損樹木,在樹旁和綠地、林地傾倒垃圾或有害廢渣廢水、堆放雜物、借樹搭棚的。
③故意破壞林木、綠地、園林設施的。
④屬于古屬名木的一律嚴禁砍伐,不準攀折樹枝,不準剝損樹皮,不準借樹搭棚作業,不準在樹上掛物、敲釘、刻劃。在樹冠直投影2m的范圍內,不準挖土、堆物、造房、作業。
(5)、注意事項
如施工做在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部門對綠地、林地環境管理有特定的要求,將按照其要求執行。
5 土方運輸環境管理規定
1、車輛情況
(1)、車次車貌整潔,制動系統完好
(2)、車輛后欄板的保修裝置完好,并另再增設一付保險裝置,做到雙保險,預防后板崩板。
(3)、車輛應配置滅火器,以防發生火災時應急。
(4)、設備分公司負責對本公司的運輸車輛進行定期檢修,土方運輸承包方自行負責車輛的定期檢修,以保持車況的良好。
2、土方裝卸
(1)、土方裝卸時,場地必須保持清潔,預防車輪粘帶。
(2)、車輪出門時,必須對車輪進行沖洗。
(3)、車輪裝卸土方不應超高超載,并應有覆蓋物以防止土方在運輸中沿途揚撒。
(4)、各項目經理部、專業(分)公司負責對土方運輸量進行統計。
3、土方運輸
嚴格按交通、市容管理部門批準的線路行駛。
2、運輸
(1)、施工單位持渣土管理部門核發的處置證向運輸單位辦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托運手續,運輸單位不得承運未經渣土管理部門核準處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2)、運輸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時,運輸車輛、船舶應隨車攜帶處置證,接受渣土管理部門的檢查。處置證不準出借、轉讓、涂改、偽造。
(3)、運輸車輛應按渣土管理部門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運輸線路進行運輸。
(4)、管理單位簽發的回執,交托運單位送渣土管理部門查驗。
(5)、各類運輸車輛進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儲運場地,應服從場地管理人員的指揮,按要求傾卸。
3、其它管理要求
(1)、各類建設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在一個月內將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理干凈。
(2)、任何單位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確需臨時占用道路堆放的,必須取的公安部門核發的《臨時占用道路許可證》。
(3)、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臨時儲運場地四周應設置1m以上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擋圍欄,并有防塵、滅蠅和防污水外流等防污染措施。
4、注意事項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施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有特定的要求,將按照其要求執行。
6 排水設施環境管理規定
1、排水設施的建設
排水設施的建設應當遵守國家和深圳市規定的技術標準,如區域內實行雨水、污水分流制的,雨水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2、排水設施的驗收
(1)、工程所屬排水設施建設項目竣工后,工區所屬基層單位新建排水設施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組織驗收,并取得《排水許可證》。屬于環境保護治理設施的,應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報竣工驗收。
(2)、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排水設施建設項目,不得交付使用。
3、施工期間的管理
(1)、因施工區需臨時封堵排水管道的,由公司向區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取得市市政局或者縣(區)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臨時排水許可證(施工)》方可實施。
(2)、施工期間,應當采取臨時排水措施。各類施工作業臨時排水中有沉淀物和污泥,足以造成排水設施堵塞或者損壞,必須嚴格按二次沉淀后再排放。
(3)、在施工期間,有可能影響排水設施安全的作業,各項目經理部及專業(分)公司應加強管理工作:
①在污水輸送干線管道、直徑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外側20m內進行打樁施工的,應當事先向有關部門提供樁基設計、打樁工藝及控制打樁土體位移措施的有關方案。
②在污水輸送干線管道、直徑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外側實施基坑工程,基坑邊緣與管道外側距離小于基坑開挖深度4倍的,應當事先向有關部門提供基坑設計方案。
③在污水輸送干線管道、直徑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以內建造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堆載物品,使地面荷載過大,有可能影響污水及排水管道的,應事先提供作業方案。
④各基層單位在施工期間如發現排水不暢或污水冒溢的情況時,應及時向施工所在地的排水公司通報,由排水公司及時維修、疏通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以確保
排水設施的暢通無堵。⑤施工過程中禁止下列損害排水設施的行為:
A堵塞排水管道
B擅自占壓、拆卸、移動排水設施
C向排水管道傾倒垃圾、糞便
D向排水管道傾倒渣土、施工泥漿、污水處理后的污泥等廢物
E擅自向排水設施排放污水
F向排水管道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質
G擅自在安全保護區范圍內爆破、打樁、修建建筑物、構筑物
H損害排水設施的其他行為
7 施工現場廢水控制管理規定
1、施工組織設計
我們在承接項目后,應根據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結合周圍實際環境狀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報告,報告應建立施工期間的臨時排水系統,對項目可能對周圍水環境造成的影響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
2、施工廢水的控制措施
(1)、施工排水系統
對于市區中心重點工程工地及各單位的基地,根據施工現場排放廢水的水質情況,采用以明溝、集水池為主的臨時三級排放系統。
①一級排放系統:生活用水(食堂、浴室、洗手池等)較清潔、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主要布置在生活、辦公區。
②二級排放系統:以排放雨水為主,水中含泥量較少,可直接按排入市政污水管,但必須在出口端設置集水井,攔截水中垃圾。
③排放含泥量較多的水應流入布置在基坑、施工便道旁的沉淀池內,必須經過二次沉淀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嚴禁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
(2)、生活污水
①各施工項目在現場均應建立廁所收集糞便污水,固定式廁所應設立化糞池,移動式廁所也應設置收集裝置,同時派專人維護廁所的清潔,并定期消毒
②廁所定期由當地環衛部門上門抽清。
(3)、運輸車輛清洗廢水
各類土方、建筑材料運輸車輛在離開施工現場時,為保持車容應清洗車輛輪胎及車廂,清洗廢水應接入施工現場的臨時排水系統。
(4)、其它施工廢水
①散料堆場四周應設置防沖墻,防止散料被雨水沖刷流失,而堵塞下水道或污染附近水體及土壤。
②施工活動中開挖所產生的泥漿水及泥漿,必須用密封的槽車外運,送到指定地點處置。
③現場混凝土攪拌時,應采取適當的防止措施,避免攪拌活動中產生的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流入附近水體及土壤,形成污染。
3、排水設施維護
(1)、各項目經理部、專業工區應定期對臨時排水設置進行疏通工作。
(2)、市區中心重點工程工地及各單位的基地,每逢汛期、梅雨期來臨之前都要對下水道及場內各排水系統進行暢通。
4、其它管理要求
在施工現場禁止以下行為:
(1)、施工廢水不允許未經任何處理,而直接排入城市雨水管道或附近的水體。
(2)、任何堵塞排水管道的行為。
(3)、擅自占壓、拆卸、移動排水設施。
(4)、向排水管道傾倒垃圾、糞便。
(5)、向排水管道傾倒渣土、施工泥漿、污水處理后的污泥等廢物。
(6)、向排水管道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質。
篇2:預拌混凝土環境保護措施
預拌混凝土環境保護措施
為了保護環境,國家出臺了許多相應的環保政策和措施,為了減少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式中的環境污染,國家在八五期間就提出來出了大中城市中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并對各大、中城市推廣使用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極為重視生產中的環保問題,我公司始終把環保問題放在與生產同等重要的位置,在項目混凝土生產過程中,我公司擬采取以下措施解決生產帶來的輕微環境污染問題。
1、污染物的處理
在生產過程中細度最小的粉塵水泥原料,在供料、配料、攪拌等過程均在全封閉的狀態下進行,不會造成水泥粉塵向外逸散飛揚。砂、石等粗顆粒原料,逸散飛場的距離有限,在投料處設置波形彩鋼板擋板,控制粉塵的逸散,在水泥倉實行雙除塵,多流,確保在各種情況下除塵效果,在砂石料場全面安裝噴淋裝置,因此,可以確保粉塵無污染,整體達到環保標準要求。
2、噪聲控制
在生產過程中的原材料配送和攪拌過程中,有一定的機械噪聲,通過對攪拌機和整個攪拌樓的雙重全封閉設計方案,降低噪聲分貝,確保在場區外無噪場污染,達到環保標準要求。
3、廢水處理
在生產過程中,每天有少量用于沖洗攪拌運輸車、生產設備的廢水產生,該清洗廢水夾帶有一事實上的水泥砂漿,直接排放對環境有極大的污染,為了減少排放廢水的污染,在廠區布置時,設計有一個三級沉淀池的系統,廢水按標準回收利用,使生產工藝達到環保要求。既降低生產成本,又節約了水資源,實現全過程無廢水排放和無固體廢渣排放的環保排放標準。
篇3:確保室內裝飾工程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
確保室內裝飾工程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措施
1、管理機構組織系統及人員職責
1.1、管理機構及組織系統
項目部設文明施工、環境保護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級長,生產副經理和技術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技術質量部、工程部、材料設備部等各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各級環保人員在環保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的帶領下,開展日常環保工作。
1.2、管理機構人員職責
1.2.1、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及北京市關于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監督、檢查環境保護工作的執行情況,建立健全環保管理工作機構。
(2)負責召開環保工作會議,研究解決環保工作的重大問題,定期聽取環保工作的匯報。
(3)審定項目部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和獎罰辦法,保證環保經費。
1.2.2、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職責
(1)貫徹上級環保工作的法令、法規和方針政策,協助組長建立健全環保管理體系。
(2)組織對施工過程中有關環保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
1.2.3、技術質量部
(1)在環保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的領導下,開展日常環保管理工作。
(2)負責環保工作的宣傳教育、加強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
(3)檢查環保制度的執行情況,定期對施工現場環保工作進行檢查。
(4)負責環保業務培訓,講授環保基礎常識。
1.2.4工程部
貫徹北京市建委施工管理基本標準,把環保工作納入創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和達標活動之中,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1.2.5、材料設備部
(1)負責機械設備、施工材料的環保管理工作,使噪聲和消煙除塵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2)負責對易飛揚、細顆粒散體的安放或遮蓋進行檢查。
(3)負責物資倉庫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
1.2.6、行政管理部
(1)負責檢查指導生活區的排污治理、茶爐、大灶、鍋爐使用清潔燃料。
(2)負責防治油庫泄漏,污染水源工作。
(3)負責機動車輛環保管理工作的指導,使噪聲和尾氣不超過國家、北京市排放標準。
2、施工現場環保工作內容
2.1、防止大氣污染
2.1.1、施工現場要制定灑水降塵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灑水降塵和及時清理浮土。
2.1.2、建筑內的施工垃圾清運,采用容器吊運或袋裝,嚴禁隨意凌空拋撒,施工垃圾應及時清運,并適量灑水、減少污染。
2.1.3、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物、細顆粒散體材料,安排在庫內存放或遮蓋,運輸時要防止遺灑、飛揚,卸運時采取碼放措施,減少污染。
2.1.4、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均安排在方便運輸的位置,并進行圍擋和遮蓋處理,做到垃圾有露天。項目部負責組織車輛及時將垃圾清運出場,使用的垃圾車要有垃圾準運證、消納證。
2.2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2.2.1、嚴格按照市政府對噪音污染的管制條例組織施工。
2.2.2、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環保教育,對人為活動噪聲應有管理制度,杜絕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噪聲等現象,最大限度的減少噪聲擾民。
2.2.3、對電鋸、電刨、攪拌機、氣泵等聲音較大的機械須安置在密閉性較好的房間內,減少噪聲的傳遞。用電鋸切割時,應及時在鋸片上刷油,且鋸片送速不能過快。
2.2.4、使用電錘開洞、鑿眼時,應使用合格的電錘,及時在鉆頭上注油或水。
2.3、廢棄物管理
2.3.1、施工現場設立專門的廢棄物臨時貯存場地,廢棄物應分類存放,對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廢棄物必須單獨貯存、設置安防措施且有醒目標識。
2.3.2、廢棄物的運輸確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政府批準的單位或場所進行處理、消納。
2.3.3、對可回收的廢棄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2.4、其它及環境檢測管理
2.4.1、對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學品的采購、運輸、貯存、發放和使用后對廢棄物的處理制定專項措施,并設置專人管理。
2.4.2、對施工機械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避免噪音、廢油、廢棄物造成的污染,杜絕重大安全隱患的存在。
2.4.3、生活垃圾與施工垃圾分開,并及時組織清運。
2.4.4、施工作業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圍檔以外逗留、休息,人員用餐必須在指定的地點。
2.4.5、公司各職能部門將對項目經理部進行至少一次監測,評價其符合性,并提交管理主審,以驗證其是否貫徹環保法規、標準。
2.4.6、我公司各部門將對項目部進行至少一次對分工范圍內的各單位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及重要環境因素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有關責任單位對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完成情況進行檢查。
2.4.7、我公司工程安全部負責組織每月一次的文明現場檢查,由技術質量部對運行控制程序的執行情況進行例行檢查,并填寫《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記錄表》(環境保護管理部分),各單位留存復印件,技術質量部負責對各單位存在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2.4.8、生產過程中的環境監測、監控由各項目經理部按時完成,并填寫監測記錄,此項工作由各單位環保員負責。
2.4.9、我公司行政管理部負責節能指標的監測,對監測儀器管理具體執行《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控制工作程序》(ISO9001)。
2.4.10、例行環境監控、監測
2.4.11、施工項目在開工后,由項目經理部向工程所在地的環保部門申辦排污申請,并接受當地環保部門的監督。
2.4.12、生產過程中的環境監測監控,由單位按月完成并填寫《施工現場噪聲測定報告》、《施工場界噪聲測定原始記錄》及《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記錄表》(環境保護管理部分),并保存結果。
2.4.13、監控和測量結果超過預定參數和要求時,要重新測量一次,若仍超過預定參數,應填寫《不符合項糾正與預防措施》,報公司技術質量部組織有關人員研究,采取相應防治措施。
2.4.14、技術質量部負責監測設備的配備、維護和校準記錄,具體執行《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控制工作程序》(ISO9001標準)
2.4.15、標準表格
(!)《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記錄表》EMS/JL7-1
(2)《施工現場噪聲測定報告》EMS/JL7-2
(3)《施工現場噪聲測定原始記錄》EMS/JL7-3
3、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資料
3.1、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組織機構和自保體系及人員分工。
3.2、施工現場環保工作制度和措施。
3.3、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編寫減少和防治施工污染的具體方案和技術保證措施,并在施工作業中組織實施。
3.4、施工現場污染源記錄。
3.5、施工現場應有煙塵黑度、噪聲測定報告和環保自檢記錄。
3.6、施工現場應有所在區域環保局批復的《排污申報登記表》及各種整改方案的資料。
3.7、施工現場應有職工應知應會教育和考核記錄。
4、環境保護具體管理措施
4.1、項目部設專職環保員,負責干部環保工作。認真貫徹IS014001環保管理體系。
4.2、加強現場能源管理,科學合理用水、電資源,減少資源浪費,降低成本,提高企業整體經濟效益。
4.3、施工現場及辦公室須做到人離機停、人走燈滅。
4.4、現場道路保持清潔,并有專人負責清理垃圾。
4.5、材料堆放整齊,且集中碼放。
4.6、施工人員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不亂寫亂畫,不禁隨地大小便。
4.7、現場廁所要有專人保持清潔,及時清理,教育施工人員遵守社會公德,搞好公廁衛生。
4.8、現場施工垃圾每日清運,以確保現場干凈衛生,且垃圾堆放處必須設有圍護。
4.9、施工過程中盡量采用低噪音施工方案或施工機具。
4.10、施工現場盡量避免揚塵現象。
5、節能、節約管理措施
5.1、實現"高質量,高速度,低成本"。加強材料采購管理,減少中間環節。按設計要求的材料,多家報價,物美價廉,優先考慮**知名度高的大型廠家和供貨商。
5.2、努力做好施工組織計劃工作。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調動工人積極性,提高勞動效率,節約人工費用。
5.3、項目經理部機構精干,減少不必要的開支。現場管理費用實行計劃控制,計劃外開支要事先報批,未經批準不得開支。
5.4、嚴格計劃管理制度,材料物資進場,必須計量,且真實準許確。
5.5、嚴格材料進庫、出庫、領料審批制度。
5.6、根據工程進度,以施工預算及技術翻樣為依據,編制材料供應計劃。
5.7、降低成本,保證質量,保障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5.8、以材料定額為基礎,向基層施工隊發放材料,超額材料要查出原因,做好記錄,作為改善管理的資料和依據。
5.9、嚴格限額領料制度,堅持節約,余料退庫,收發料具及時記錄,手續齊全。
5.10、現場水、電計量表應為經校驗合格的產品,并經常復驗,做到計量準確,并由專職人員負責檢查與維修用水管線,減少跑、冒、滴、漏的浪費現象。
5.11、機械管理員必須根據施工機械需用量發放機具,定期檢查機具使用情況,并建立機械管理臺帳。
5.12、現場材料和能源節約,所有人員人人有責,有權參與管理。
5.13、施工場地的維護整潔衛生符合城管部門要求。現場臨時設施干凈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