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地下室施工的防火要求
地下工程施工中除遵守正常施工中的各項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還應遵守以下防火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線不宜直接敷設在墻壁或土墻上,應用絕緣材料架空安裝。配電箱應采取防水措施,潮濕地段或滲水部位照明燈具應采取相應措施或安裝防潮燈具。
2)施工現場應有不少于兩個出入口或坡道,施工距離長應適當增加出入口的數量。施工區面積不超過 50m2,且施工人員不超過 20人時,可只設一個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3)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樓梯的寬度應按其通過人數每 100人不小于 1m的凈寬計算。每個出入口的疏散人數不宜超過 250人。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樓梯的最小凈寬不應小于 1m。
4)疏散走道、樓梯及坡道內,不宜設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機具。
5)疏散走道、安全出入口、疏散馬道 (樓梯)、操作區域等部位,應設置火災事故照明燈。火災事故照明燈在上述部位的最低照度應不低于 5l*(勒克斯)。
6)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彎處、安全出口處應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燈。疏散指示標志燈的間距不易過大,距地面高度應為 1! 1.2m,標志燈正前方 0.5m處的地面照度不應低于 1l*。
7)火災事故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投合。
8)地下工程施工區域應設置消防給水管道和消火栓,消防給水管道可以與施工用水管道合用。特殊地下工程不能設置消防用水時,應配備足夠數量的輕便消防器材。
9)大面積油漆粉刷和噴漆應在地面施工,局部的粉刷可在地下工程內部進行,但一次粉刷的量不宜過多,同時在粉刷區域內禁止一切火源,加強通風。
10)禁止中壓式乙炔發生器在地下工程內部使用及存放。
篇2:物業地下室防火安全溫馨提示
物業關于地下室防火安全溫馨提示
尊敬的業主:
為了確保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杜絕不安全隱患及火災的發生。**家園物業,特提醒各位地下室用戶:
1、防火安全要注意愛護消防器材,禁止人為損壞。
2、禁止影響消防通道的暢通,請不要在通道內堆積雜物。
3、在離開地下室儲物間時,請各位用戶做到人走斷電,禁止使用不規范的插線板或私自拉接電源。
4、請各位用戶定期做好安全自查工作,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損失。
5、要做到"嚴禁吸煙,杜絕火種,注意通風。"
6、要做到"專人管理,明確責任,防火防盜。"
7、禁止攜帶和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物品。
北京**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家園項目部
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