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場項目施工現場一般安全管理規定
1、進入***風電場項目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扣帶,并按規定穿戴好防護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赤膊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外部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2、進入***風電場項目部施工現場人員,禁止吸煙;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上班作業。
3、施工現場存放的材料、設備,應做到存放場地安全可靠,材料、設備存放整齊,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時設專人進行看護。
4、施工現場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溝口、閘門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險處,應設有安全防護攔桿設施,并懸掛明顯標志。如現場臨時施工打開的孔洞、坑道、溝口、閘門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險處,應設安全警戒帶,并派專人看護,施工完畢應立即加上蓋板或裝上防護欄。
5、起重機設備在使用前要經過荷載試車試驗,試車前應注意檢查大鉤、鋼絲繩、行走機構和電氣部分等。操作人員包括司機和起重工應持證上崗。使用時,應設專人指揮,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運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運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貨物懸空時,駕駛人員不能離開操作崗位。
6、凡墜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從事高處施工作業的人員,必須按標準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和穿軟底鞋,不準穿塑料底和帶釘子的硬底鞋。高處作業使用的腳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應鋪設、固定木板或馬道板,并搭設1m高的護身欄桿。
7、凡經醫生診斷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8、在廠房頂、陡、懸崖、桿塔、吊橋、腳手架以及其它危險邊沿進行懸空高處作業時,臨空一面必須搭設安全網和防護欄桿。工作人員必須按標準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安全網必須隨著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網距離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過3m。
9、在單桿上進行懸空高處作業前,應確認單桿埋設是否牢固,強度是否足夠,并應選合適桿型的腳扣或踩板上桿作業;按標準系好合格的安全帶,嚴禁用麻繩等代替安全帶登桿作業;在結構架、桿上作業時,地面應有人監護、聯絡。
10、高處作業時,不得坐在平臺、孔洞、井口邊緣,不得騎座在腳手架欄桿、躺在腳手板或安全網內部休息,不得站在欄桿外的探頭板上工作和憑借欄桿起吊物體。
11、遇到五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時,沒有特別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處作業。
12、常用安全用具、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安全用具、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到勞動人事部允許生產的正規廠家去購買,且必須經安全主管部門的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13、現場施工使用的氧氣和乙炔瓶之間的間距要有10米遠,氣瓶上應裝有防震膠圈,氣瓶不得放在太陽下暴曬,注意輕搬、輕放,防止劇烈震動,氧氣瓶不得接觸易燃、易爆和熱源輻射加溫。
14、禁止把氧氣瓶和其它氣瓶混放在同一倉庫內,易燃品、油脂或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氣瓶一起運輸和存放。
15、氧氣瓶閥冬季凍結時,可用熱水或水蒸氣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焰烘烤和鋼鐵一類的器具猛擊,更不能猛擰減壓表或高壓調節螺絲,以防氧氣大量沖出而造成事故。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允許全部用完,至少應留有98~196KPa的余壓力。
16、從事電焊接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焊工上崗證;工作時必須使用鑲有濾光鏡片的面罩,從事氣焊、氣割作業的人員,必須佩戴有色眼鏡,露天作業遇雨時,必須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業。
17、在容器內焊接,其內部溫度不得超過400C。否則,應輪換作業,并采取通風保護措施(如安裝抽風機等)。
18、現場施工用電應按照《****項目部現場施工用電管理措施》的規定執行。臨時或永久用110V以上的照明線路,必須絕緣良好,且布線整齊、相對固定,并在經常有車輛通過之處,懸掛高度不得小于5m。
19、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地點、井坑、洞內和金屬容器內部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行燈必須帶有防護網罩。
20、駕駛員在出車之前,必須對車輛的技術狀況進行檢查,尤其是對剎車和方向進行檢查確認,嚴禁車輛帶病行駛,嚴禁司機酒后駕車。
21、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遵章守紀,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員、超載、超速,確保行車安全。
22、違反本規定的現象,一經發現處以200元的罰款。被處罰人員三天內自行將罰款上交公司財務,每超過二天罰款額加罰一倍。
篇2:企業現場安全管理標準
企業現場安全管理標準
現場管理是當前企業關注的熱點,對促進安全生產、消除管理失誤,防止事故發生,加強安全文化建設,樹立企業形象,推動安全工作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現場安全管理的標準:
1、廠區交通通道標準要求:
(1)通道路面應平整、無臺階、無坑溝,井蓋、下水道蓋等必須保持完好,發現損壞的及時修復。
(2)公司區域內道路、廠門、彎道、坡道、單行道、交叉路、溶媒庫、危險品庫以及禁止停放各種車輛地段,必須設有交通信號或明顯標志。
(3)公司區域內交通道路兩側路燈必須保持完好,有足夠照明。
(4)利用通道一邊停置車輛的應有劃線(白色)標志,但不得超過通道中心線。
(5)道路土建施工應有警示牌或護欄,夜間要有紅燈警示。
(6)道路兩側堆放的物資,要離道邊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設的繩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廠區內車輛管理標準要求:
(1)不得在轉彎處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車輛。
(2)自行車、摩托車按規定存放在車棚內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廠區內騎車。
(3)轎車、吉普車、面包車等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準進入生產區,嚴禁出租車進入廠區。
(4)廠區內各種車輛執行限速5公里/小時的規定,倒車、進出庫房或廠房門口,限速3公里/小時。
(5)一切運載車輛應注意安全行駛,不允許亂停亂放,需停置的車輛必須停靠在定置線內,嚴禁違章搭載和野蠻行車。
(6)手推車載貨時,高度從地面算起不準超過一米,左右不準超過二十厘米,全長不準超過三米,載重量不準超過五百公斤,不許兩車共載一物。
(7)機動車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高度從地面算起不準超過四米,長度前后不準超過車身二米。
3、車間內安全通道標準要求:
(1)安全通道標記應醒目、清晰,通道平坦,無臺階、坑、溝或斜坡,雙線平行、筆直。
(2)車行道寬1.8m,人行道寬1m。
(3)安全通道必須暢通,各類材料、設備、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應有醒目標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標志牌應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過1米。
4、生產區域地面狀態標準要求:
(1)路面應平整、無臺階、無坑溝、無積水、無油脂、無絆腳物等。
(2)在生產區域內所設置的坑、壕、池應加蓋或有護欄。
坑:指深0.5m、凡腳能踩入坑內的均稱坑,無規定面積的要求。
壕:深≥0.2m,寬≥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邊沿高0.8m,存放液體的。
凡在廠房內搭建平頂房,并利用平頂作堆場的,或者利用廠房屋頂作工場的,應有足夠的承重強度或防護欄桿。
(3)及時清除工業垃圾、廢溶媒、廢水及廢物等。
5、生產區域內物品、設施管理標準要求:
(1)擺放整齊,平穩可靠,擺放不得妨礙操作;
(2)生產崗位辦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產工作場所應懸掛職業健康安全警識標識,張貼應不得低于1.5米,過時的、破舊的應及時清除或更換。
(4)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5)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能分區、分類、分庫貯存,采用的貯存方式應與其性質相適應,對不能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6)危險品和普通物品同庫存放時應保持適當的距離。
(7)遇水燃燒、易燃、易爆及液化氣體等危險品不得在露天地貯存。
(8)加強對危險物品的管理,暫存庫最大堆放量不得超過3日量,生產現場最大堆放量不得超過2日量,嚴格執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規定》。
(9)危險化學品搬運時應輕拿輕放、禁止野蠻裝卸,運輸過程中應有可靠的防止發生晃動或滑動的安全措施。
(10)廢油漆、油料、紙箱、泡沫等由環保中心回收處理;油漆等易燃品應統一存放在車間庫房內。
(11)滅火器材等消防設施執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換管理。
(12)滅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內必須配備F扳手,水帶應采用雙頭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要經安保部審定,原則為不影響生產現場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內,有明顯標志,嚴禁懸掛于墻上。
(14)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亂扔亂放,應單獨存放,并在工作期間正確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6、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標準要求:
(1)施工現場周圍應當設置遮擋圍欄,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2)施工單位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
(3)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覆蓋物和施工標志。
(4)施工中動火現場必須清除易燃物品,將動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溝、電纜溝等予以封閉,用堅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氈布與周圍隔開,防止火花飛濺。
(5)氣瓶禁止敲擊、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曬,且氣瓶上嚴禁放置電焊地線。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性氣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氧氣瓶和乙炔瓶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
(7)焊機要采取防曬、防雨或防接觸蒸汽和水進入的措施,其電源和控制箱也應防雨,并保持清潔,安裝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應上鎖。
(8)電焊作業現場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配備相應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業場所半徑10米內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動火前按公司規定辦理動火證后,才能施焊、割作業。在更換焊條時,嚴禁亂扔焊條頭。
(10)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機械防護裝置(如防護罩、保護蓋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臨時線需用絕緣良好的電纜線,其截面應滿足用
電負荷和機械強度的要求,懸空架設或沿墻放設,室內離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樹上、腳手架或金屬欄桿上掛線,穿越門窗(尤其是金屬門窗)使用時要加裝固定防護套。
(12)臨時線與設備、水管、熱水管、門窗等應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處應高于4.5米。
(13)臨時線裝在戶外的開關、熔斷器等電器設備應有防雨雪設施。
(14)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36V以下的電壓。
(15)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亂扔亂放。
篇3:怎樣加強車間生產現場安全管理
淺談怎樣加強車間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
車間是企業安全管理的前沿陣地,要想提高企業整體安全水平,加強車間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在車間落實各種保護職工安全健康的措施至關重在,因此,抓好車間生產現場安全管理是企業安全管理的中心。
車間生產現場管理是在動態中進行的,隨機性很大,只要有一個環節、某個區域或某位職工發生問題,那里就可能引發事故。故筆者認為,車間領導要想抓好本部門的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工作,除嚴格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本企業的安全規定外,還要認真做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視
在安全管理的實踐中經常發生以下一些現象:有的職工操作水平很高,各種設備也很精良,結果卻發生了事故。有的汽車司機在復雜的道路上未出事,卻在平坦的道路上翻了車,這是因為思想麻痹造成的;有的職工明知道這樣做出現危險,可他卻偏要這么做而發生事故,這是因為僥幸心理造成的;有的單位連續多年未出現事故,可是突然間卻接二連三的出現事故,這是因為企業放松了安全管理思想、職工安全意識淡薄所致。上述事實說明,無論是一個單位還是一個人,即使在具備完成安全作業的能力和客觀條件下,如果思想上不重視安全,缺乏正確的安全態度,安全生產就無法保障。因此,車間生產現場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員工思想控制體系,具體要求是:
(一)要在車間內形成強大的安全思想攻勢及安全文化氛圍,以輿論宣傳征服人心,以強化安全意識推動安全工作,并針對不同時期員工隊伍中產生的松動情緒和麻痹思想,及時敲警鐘、“緊螺絲”,防止思想下滑、事故冒頭。
(二)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組織職工與傷、殘職工交談,分析事故案例,以算“三筆賬”(給個人、家庭帶來痛苦的賬、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的賬、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賬)的方式,激發干部職工認真抓好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三)運用多種形式,經常不斷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如出黑板報、進行安全培訓、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等激發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工人的安全技術水平。
二、在技術上強化安全生產
有的職工平常干事非常小心,工作也很認真,但仍時而發生事故,分析原因,主要是職工工藝操作技能不熟,操作方法不當,因此,車間必須建立安全技術防線,堅持做到:
(一)加強對員工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訓。所謂“熟能生巧”,就是說,在一定條件下,嫻熟高超的技能能化險為夷。開展“崗位技術練兵”、“操作技能競賽”等活動,是提高安全技能的有效方法,應當積極提倡。
(二)采用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時,操作者一定要先認真學習,不恥下問,熟練后才能正式操作。
(三)完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并使之有效。盡可能做到萬一職工在操作失誤的情況下,也能避免事故發生。
三、加強對設備設施的管理
設備設施是員工從事生產活動的主要依靠,如管理不善,它不僅影響生產進度,所造成的事故危害比手工操作更嚴重,抓好設備設施管理是預防事故的主要渠道。車間領導要緊緊抓住以下四個環節。
(一)設備設施一進現場,就要讓有關人員了解設備的性能、特點等,對危險部位要求有關職能部門盡快設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裝置。
(二)車間要協助機電維修部門搞好對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使其達到規定的完好狀態。
(三)要求操作工堅持做到以下幾點:(1)工作前,必須對設備設施的傳動、電器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輔助材料的安全性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完好后才能操作。(2)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中嚴禁“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若設備設施的傳動、電器部位發生故障,自己不能排除時,應立即請維修工來修理。輔助材料不符合安全要求,要及時更換。一旦發生設備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安全、設備部門報告,并協同有關部門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3)操作后要認真擦拭、注油,保持設備設施有良好的潤滑、清潔狀態。設備設施運轉到一定時間后,要主動進行保養。
(四)正確使用手工工具(如手動、電動、氣動工具等)。手工具結構簡單、體積小,攜帶方便,往往被操作者忽視其安全要求,而造成事故。車間應教育職工正確使用手工工具,嚴格按章操作,并加強對手工具的維護和保管。要正確選用各類小型、輕型工具,認真檢查工具的安全可靠性,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四、從作業環境上控制安全生產
在作業現場各種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以及各種廢料等,如放置不當、雜亂無章,就成了事故隱患。故創造有條不紊、整整齊齊的作業環境,不僅符合現代企業生產現場管理的要求,而且能給操作者心理帶來良好的影響,不僅提高了生產率,更能促使職工養成良好的安全衛生習慣。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要注意抓好以下三項工作:
(一)對現場的物品要劃分為“經常需的”、“偶然需要的”和“不需要的”三大類。對常用的東西要固定在一個適當的位置,既安全又方便使用;不常用的東西,可設置一些方便的貨架存放;對不需要的東西,要堅決清理出現場。在安全方便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立體空間,以保證平面空間的寬暢、整潔。
(二)建立合理的特殊物件放置區。對在生產現場的化學危險物品(如各類油料、有害氣體、油漆、稀釋劑等)要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不能遷就工作方便,過量領存,隨意亂放。
(三)為使生產現場各部位清晰明了,車間地面應用白漆、白瓷磚或其它材料劃上線,以明確表示出通道、半成品、原材料和廢料等的位置,使現場井然有序。
五、從外圍幫教上加強安全生產
車間安全教育不應滿足于在車間內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將其延伸至職工家庭、親屬中。事實證明,最關心職工安全健康的莫過于他們的親屬,發動職工親屬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工作是十分有效的。近年來
,我們通過新聞媒體了解到國內有不少企業創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如動員職工與其親屬在一起簽訂安全生產的“家庭公約”、“夫妻公約”,開展父母勸子女、夫妻互勸、子女勸父母的“三勸”活動和“一給三提五不要”的安全囑言活動。即親人下班后給予其愉快和溫暖;提醒親人上下班路上騎車行走注意安全;提醒親人在作業時不要蠻干;提醒親人工作時要做好自我保護;不要催親人早下班;不要讓親人過度疲勞;不要讓親人過晚休息;不要讓親人增添煩心事;不要在上班前刺激親人,這些做法很值得我們車間的領導借鑒和學習。
此外,各車間還可根據自身安全工作的特點和需要,從不同角度,采用不同方法,提高本車間生產現場安全管理水平,以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保證生產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