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樓建筑工程消防保衛措施
1.成立現場消防保衛小組,制定并執行保衛、巡邏、門衛制度。嚴格遵守北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逐級落實消防責任制。
2.施工現場設立防火標志牌,防火制度上墻,配備充足的消火栓、水龍帶等消防器材,成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檢查。應經常保持完好狀態,布置合理,靈敏有效,使用方便。現場所有道路均可作為消防通道,要保證24h暢通。
3.凡未經消防部門的同意,私自移動或挪用消防器材的人均按破壞消防設施處理,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嚴格執行防火制度,違者按規定處理。
4.現場設吸煙室,施工現場嚴禁吸煙,違者重罰。
5.現場動用明火,必須辦理用火證,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
6.分包單位進現場要和總包單位簽定消防協議書,對新入場的工人,在入場前由工地負責安全保衛人員對其進行治安、防火及工地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
7.做好施工現場警衛護場工作,值班人員在當班間應認真負責,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負責看管現場內所有材料、機具設備,防止破壞和盜竊。
8.向外拉運建筑材料和機具設備等,均應由材料負責人出示出門證明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將其物品扣留。
9.施工現場嚴格禁止使用易燃物搭設臨建,搭設臨建時要符合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10.消防水泵必須采用專用配電線路,引至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以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篇2:學校保衛處消防管理崗位職責
> 學校(學院)保衛處消防管理崗位職責1負責全院消防工作(負責學院消防知識培訓工作、消防工作計劃、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2負責校內各類培訓班的管理工作、協助處領導做好學院內各種考試安排及安全保衛方案制定工作;
3協助處領導做好與消防、城管、交警部門及友鄰單位的業務聯系工作;
4負責保衛處人員考勤及上報管理工作、保衛處常規和節假日的值班安排管理工作;
5協助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6協助處領導做好學院武裝部的管理工作;
7負責體育學院安全保衛對口聯系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篇3:學校保衛處治安消防辦公室職責
學校(學院)保衛處治安消防辦公室職責
1、在處長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保障安全”的安保工作方針。
2、組織開展法制宣傳和防盜、防詐騙、防流氓滋擾、防治安災害事故等教育,增強廣大師生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識,勇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3、深入基層,調查分析治安形勢,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
4、負責處置發生在校園內的打架斗毆、流氓滋擾等突發事件或案件,調解矛盾糾紛,防止矛盾激化,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及財產的安全。
5、負責學院“四大部位”(要害部位、重點部位、機密機要部位及易發案部位)的安全檢查,建立檔案;掌握管理人員基本情況,建立完善各項安全防范管理規章制度,發現隱患漏洞,及時進行整改。
6、負責做好基層基礎防范工作。
(1)負責治保會的組建、整頓和治保人員培訓工作。
(2)負責“三放”人員(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監改和幫教工作。
(3)負責“三工三隊”及臨時培訓人員的管理,作到底數清、情況明。
(4)負責對列管的重點、刑嫌人員建檔監控等基礎工作。
7、做好敏感期的安全保衛工作,參與學院舉辦的各類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
8、負責做好押送款的有關保衛工作以及學院集中性收款、臨時存款的安全守護工作。
9、負責電視監控室的技防管理工作。
10、負責開展專項治理,積極查處刑事、治安案(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協助上級公安機關查處重大案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11、負責武裝部工作。做好學生軍訓和國防教育工作;做好征兵、預備役登記和國防動員工作;做好人民防空工程設施管理工作。
12、負責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級治安保衛組織,配合地方綜合治理部門,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3、完成領導和上級交辦的臨時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