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護理執業人員準入制度
一、從事臨床護理的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
二、護理人員必須持有效護士執業注冊證上崗。
三、護理人員必須按規定每兩年注冊一次,每年繼續醫學教育學分不得低于25分(其中I類學分不少于5分)。
四、凡無注冊證者,不允許從事臨床護理工作。
五、供應室消毒員必須持證上崗。
篇2:醫院護理新技術新業務準入制度
醫院護理新技術新業務準入制度
1) 醫院護理新業務的開展、新技術的應用之前,應報醫院倫理管理委員會批準,并經??谱o理管理委員會和院內外專家鑒定準入。
2) 在開展護理新技術、新業務時,專科應制訂完善的操作規程及護理常規,操作規程及常規應依據有效的操作規程及常規為基礎。
3) 將護理新技術,新業務的操作規程及護理常規以書面形式報護理部、醫務部及相關領導審批,同時制訂相關培訓內容、方式及效果,有完整的培訓記錄。
4) 做好新業務、新技術應用效果評價,效果評價中應有科學數據作為支持依據。
5) 應對護士作相關的培訓,培訓后由科室考核小組進行考核,并有培訓、考核的記錄。
6) 建立新業務、新技術資料情報檔案。
7) 護理部應建立新上崗人員、特殊護理技術崗位人員、外來短期工作護理人員的技術準入管理與人員執業許可的準入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