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技術員、施工員質量責任制:
1、負責貫徹施工組織設計,對作業班組進行全面交底;
2、參加會審熟悉圖紙,組織技術交底,收集整理有關保證工程質量的意見,提供設計單位研究解決;
3、負責辦理設計變更洽商,按規范及工藝標準組織施工,保證進度、質量和施工安全;
4、編制一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制定保證工程質量,降低成本的技術措施。
5、組織隱蔽工程驗收和分項工程質量評定;
6、組織對各類進場材料的質量、型號、規格的檢驗工作;
7、負責原材料的取樣試驗(無專職化驗員者),統一申請配合比,管理試件,審查試驗結果,檢查計量用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8、收集施工技術資料,進行整理,移交和歸檔工作;
9、負責對因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工期的增減進行簽證,并向領導提出調整施工部署的建議;
10 、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技術交底,制定可行措施。
篇2:裝飾工程施工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裝飾工程施工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一、遵守國家《建筑法》和有關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上級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按照安全生產保證計劃要求,對施工現場全過程進行控制。
三、嚴格監督實施本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規范。
四、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務,除及時制止外,有責任向項目主管安全經理匯報。
五、認真執行對施工人員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操作規程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六、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并保護現場,迅速報告。
七、對已發生的事故隱患落實整改,并向主管安全經理反饋整改情況。
八、控制施工過程中的危險部位(如搭拆腳手架、模板及安全防護設施,施工用電機械的移動等)。按規定程序向主管人員申報。
交底人:被交底人:日期:
篇3:裝飾公司施工員質量責任制
裝飾公司施工員質量責任制
(1)對項目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協助項目經理搞好質量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項目技術質量管理工作。
(3)組織工程技術、質量交底、編制新工藝、新技術的質量保證措施。
(4)參加質量檢查,組織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負責項目的工程質量保修,負責施工中的成品、半成品的保護。
(5)認真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類技術規范、工藝標準、質量驗評標準和各種質量管理辦法和措施。
(6)對進場的原材料、半成品進行檢查,杜絕不合格材料和半成品的使用。(7)負責本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的不定期檢查和定期檢查,對重要部位、隱蔽部位進行檢查和施工班組間交接檢查。
(8)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及時上報。
(9)參加甲方質量部門對項目的質量檢查和現場會,并負責介紹情況和提供新需的各項質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