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民醫院內部財務牽制制度
為加強財務工作人員之間的相互核對,相互牽制,防止差錯失誤,要求:
1.賬款應分管,出納員不得兼管與出納業務有直接關系的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以防其篡改賬目。
2.收入現金時,應填發有連續編號的收據,并由會計主管人員共同簽章,填發的現金收據應保留存根備查。
3.所有款項的支付,除支票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付外,均以支票結算,不得使用現金,支票的填寫和保管由出納人員負責,但需會計人員簽章,以達到相互牽制的目的。
4.出納付出一切款項時,必須以經過核準的收款人開出符合財務規定的收據或發票為憑證,并必須院領導及財務負責人簽名,否則不能付款,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工作。
5.現金出納帳的余額應由審核人員或財會負責人經常進行核對,看是否與庫存現金數額完全相符,對單位銀行存款余額每月要與銀行核對。
6.各種收據和有價證券在領用和歸還時,必須認真登記,嚴格銷號制度。
篇2:房地產股份公司財務內部牽制制度
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內部牽制制度
為了加強對會計工作的有效監督和控制,維護財務紀律,防止舞弊行為和工作差錯的產生,保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安全、完整,提高會計核算工作質量,加強會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控股子公司。
一、人員牽制原則
1、實行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未取得會計證的人員不得辦理會計業務。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及姻親不得在本公司從事會計工作。
3、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因公務發生的財務收支,本人在會計核算中應當回避。
4、各會計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落實到人,指定專人審核憑證、帳簿、報表。
5、會計人員離職或輪換工作崗位,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6、公司財務部不定期地檢查各控股子公司的財務工作。
7、公司合營股東可不定期地檢查公司的財務工作。
二、部門牽制原則
三、業務牽制原則
1、出納以外的會計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
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帳務處理工作。
3、財務印鑒應分別保管,出納人員保管公司負責人私章,財務負責人保管財務專用章。財務負責人可不定期對現金進行盤庫,出納人員應隨時保證現金余額與帳戶記錄相符。
篇3:學校財務內部牽制制度(四)
學校財務內部牽制制度(四)
一、財務人員嚴格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執行一切財會制度,掌握行政事業的有關財會方針、政策和法規,對學校的收支加強管理,合理使用各項教育資金。
二、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審批人及驗收人簽字后方可報銷。
三、學校領導對會計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財會工作進行檢查,每月一次檢查原始憑證??倓罩魅螌πiL的審批持有否決權。財務工作人員對總務主任的審批持有否決權。
四、財務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
五、支票與印簽分別由專人保管,存放在安全地點。
六、財會人員調動必須做好交接工作,應有監交人在場監督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