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危險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
1、化學危險品必須存在專門倉庫中,由專人保管。化學危險品倉庫內做到物品隔離、隔開或分離儲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及滅火方法。化學危險品倉庫定時開啟排氣扇,保持通風、隔熱、防潮。嚴禁煙火,定時檢查消防設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購買、儲存、使用易制毒化學品,必須遵守本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其他行政法規的規定。屬于藥品和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規對藥品和危險化學品的有關規定。
3、本制度所稱易制毒化學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類、第三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學配劑。具體分類和品種應根據國家確定并公布的品種及時調整。(見附表)
4、易制毒化學品由藥庫統一采購。藥庫應向有資質的經營企業采購,并建立臺帳,臺帳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嚴禁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
5、各科室若須使用易制毒化學品,應先提出申請,注明品名、用途及用量,經科主任簽字、保衛科備案并批準后方可交由藥庫采購。
6、各使用科室必須專柜加鎖、專人負責保管易制毒化學品,并建立使用臺賬,對每一批易制毒化學品的領用數量、使用數量、結存數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實登記,定期盤存,做到帳物相符。臺帳保存2年備查。
7、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單張處方不得超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并公布的最大劑量。
8、發現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各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向保衛科(晚上向總值班報告)報告,保衛科再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同時報告當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并協同查處。
附: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
篇2:安管部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保管制度
安管部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保管制度
一、如有油漆香蕉水汽油柴油氧氣炔氣火柴石蠟酒精等危險品,應設專用倉庫儲存,并有專人管理。
二、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開分項存放物品安放之間的通道應當有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
三、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的物品,不得放置在露天或潮濕漏雨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四、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物品,應當放置在陰涼通風地點,保持適當的室內溫度。
五、易燃易爆物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后要定期檢查。
六、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火種入庫。
篇3:(學校)危險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小學(學校)危險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實驗教學使用的化學危險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內,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還要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
2、化學危險品室、柜,必須專人管理,管理人要有較高的責任感,懂得各種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并做到“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本帳目、雙把門鎖、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3、化學危險品室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化學危險品室列為重要防范區。
4、定期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做到賬物一致。
5、使用危險試劑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填寫《危險試劑領用單》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6、對實驗中危險品的遺棄及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得隨意倒入下水道內。
7、危險試劑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現問題,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不得隱瞞。
8、專管人員對化學危險品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性負有全部責任。
9、保管和使用人員對室內財物、用電等安全負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