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執行制度:案場電話使用規定
1. 案場電話作為對外聯系業務及信息溝通的工具,使用必須為工作需要。
2. 電話鈴響三聲必須接聽。接電話時一率使用標準電話用語(你好,****酒店,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助您的......),嚴禁使用“喂......”,“有什么事......”等不禮貌用語。
3. 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工作時間內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要盡可能簡短,不能超過三分鐘。
4. 嚴禁利用案場電話進行聊天。
5. 以排定的順序接聽電話,柜臺設專門接聽電話區域。
6. 接聽電話時要禮貌友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五分鐘。
7. 銷售主管每晚 5:00負責統計來人來電,當晚5:30以后的來電計入第二天統計。
8. 檔案夾內來電表若填完,由最后填上者主動補充新表。
9. 來電表填寫要注意規范,表中各項均需切實填寫以反映真實來電情況,評估媒體效果。
10.接聽者若離開,可由其他人員代替,但不能一部電話同時安排兩個人接聽。
11.電話中一些敏感話題宜采用婉轉態度拒絕電話中解答或約時間邀來電者到現場。
12.對電話中詢問銷控,柜臺一律不予回答。
13.來電盡量留電話,對于疑是“市調或其他身份者”,宜請來電者先留電話交由其他同事進行確認身份后再作回答的決定;身份不清者,回答需謹慎,盡量請來電者來現場。
14.來電盡量留電話以便追蹤。
15.對廣告商來電請其留電話及聯系方式并告知相關人員,對來人請先留資料后送客。
16.嚴禁利用案場電話打聲訊臺。
17.對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處于每次 10~50元的罰款。
篇2:公司電話管理規定(9)
公司電話管理規定(九)
第一條 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二條 員工打電話,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第三條 總機接外線電話至分機時,一般電話鈴聲響五次無人接聽,即掛聽,即掛線。
第四條 總臺文員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公司”當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占線,說“電話占線,請稍后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臺!”其他內容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范、簡潔、禮貌。
第五條 公司不允許員工在公司掛私人長途電話。有外線電話的貿易部門不得到總臺掛長途電話。行政、管理部門因工作需要掛長途電話的,需親自填寫長途電話申請單,注明部門、通話人、對方地區及單位、因何業務通話等,并經該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予掛撥。負責人不在的,應由主管領導簽字同意,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均不在,又確因業務需要掛長途電話的,通過總辦同意可先行掛撥,但事后通話一定要三日內補辦審批手續,逾期不補辦者視為掛私人電話,電話費由其本人雙倍負責。
第六條 值班人員不按上述第三條的規定,手續不全即幫他人掛長途電話的,除電話費由其負責外,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屢教不改的,視情節給予扣發獎金直至辭退處理。
第七條 員工不經同意即私掛國內長途電話,或以公事為由騙掛國內人長途電話的,每次罰款50元;私掛香港或澳門的,每次罰款100元;私掛國外長途電話的,每次罰款500元。屢教不改的,視情節給予扣發獎金,直至辭退處理。
第八條 公司可為高層領導住宅裝電話并報電話費。部門正職負責人,經申請可報銷電話費。其他員工公司不予考慮電話問題。
篇3:公司電話管理規定(10)
公司電話管理規定(十)
一、話機管理:
1、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為全體員工配備了電話機,每個員工都要做好話機的維護與保養工作。
2、電話機自然損壞的需做書面申請,寫明損壞原因和內容并上報行政人事部,待分管領導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進行更換或購買。
3、電話機人為損壞的,由當事人照價賠償電話機一部。
二、內線電話管理:
1、公司的內線電話統一使用電話交換機,由辦公室主任負責,進行安裝,維護及調整。行政人事部定期制作最新的員工通訊錄,發給各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下發給公司員工,使公司員工隨時掌握最新的通信情況。
2、公司的內線電話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調整、安裝,未經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不得在交換機上開通任何外線電話(前臺除外),否則,按話費明細對電話開通人和使用人進行處罰。
三、外線電話管理:
1、公司所有外線電話均作為日常辦公使用,嚴禁辦理個人業務。
2、撥打電話時,語音要清晰、禮貌。嚴禁出言生硬、強加他人等不禮貌的現象出現。
3、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外線電話維護或安排,其他任何部門不得私自進行更改。
4公司傳真機均作為日常辦公使用,嚴禁辦理私人業務。
5、公司領導可根據對違反上述條例的員工進行相應的處罰。處罰金額為每次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