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接待工作管理規定(參考)
為進一步提高行政接待管理水平,促進與各級領導和兄弟單位之間的友好合作,增進友誼,交流信息,改善外部環境,樹立企業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行政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務
1、安排上級部門、兄弟單位、業務關聯企業各級領導來****的吃、住、行。
2、安排重要來賓的檢查、考察、調研等活動。
3、協助辦理****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
4、協助開展公共關系工作,協調好外部環境。
二、行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則
1、堅持為提高企業發展和經濟效益服務的原則,強化公關意識,宣傳企業形象,廣泛獲取信息。
2、堅持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的原則,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符合禮儀要求,杜絕隨意性。
3、堅持勤儉節約、熱情周到的原則,根據來賓的身份和任務執行不同檔次的接待標準,反對鋪張浪費。
4、堅持辦公室歸口管理與對口部門接待相結合的原則,辦公室負責接待工作的統一管理,辦理重要接待事務;對涉及較強業務性的接待事務,應由有關部門牽頭對口接待,辦公室配合。
三、行政接待工作的程序、規范
1、接打電話要使用文明語言,如"您好"、"請問貴姓"、 "您找哪位"、"請稍候"、"謝謝"等類似的禮貌用語,做好電話記錄。轉摘于wm*z.net
2、客人來訪應熱情迎接,主動引導客人到辦公室或接待室交談,如本人有事需要暫時離開辦公室,應將辦公桌上的文件、資料、貴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丟失。
3、宴請客人實行派餐單制度,經辦人填寫派餐單,科室、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宴請客人原則上安排在****大酒店,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大酒店接待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方接待;擅自在外地就餐以及未經審批私自安排的宴請,經辦人承擔一切招待費用。
五、行政接待工作的標準、要求
1、事務性接待標準、要求。根據領導意圖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規律,做到目標明確、思路清晰、計劃周密、主次分明、機動靈活、著裝大方、舉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權范圍外作任何決定和承諾,以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風貌體現****的品牌形象。
2、宴請標準、要求。宴請客人時,應根據宴請的性質和規模不同,分為工作餐、聚餐、宴會、大型宴會四個標準。
(1)工作餐標準:指安排來訪人員到職工食堂就餐。用于接待因洽談業務、維修設備等原因不方便回原單位就餐的人員。
(2)聚餐標準:指來訪人員人均接待標準不超過10元。不安排陪同人員,不安排酒水,用于接待一般業務性工作人員。
(3)宴會標準:指來訪人員人均接待標準不超過20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一般事務性工作人員。陪同人員不超過來訪人員的三分之一,接待用煙為兩盒紅塔山或一枝筆,接待用酒為兩瓶金塔、金心或兩捆青島8°,超出部分由經辦人自理。
(4)大型宴會標準:指來訪人員人均接待標準不超過30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重要業務往來人員或上級領導。接待用煙為兩盒金將軍或泰山,接待用酒為兩瓶古塔、地窖或兩捆青島純生,超出部分由經辦人自理。
六、與本管理規定不一致的其它條款一律以本管理規定為準。
二OO五年四月三十日
篇2:酒店員工家屬接待室規定
酒店員工家屬接待室管理規定
1、本接待室僅限于酒店員工直系親屬,(即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關系)其余關系一概不得入住,亦不對外營業。
2、本接待室遵循先登記后入住之原則,住滿為止,若鋪位不夠時,由來訪者自行解決,或與先入住者協商解決,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員工宿舍住宿,違者罰款50元及簽被訪人4分扣分單。
3、凡需入住招待所者,事先必須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申請,列明申請事由及入住起止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天,如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時間的需再作申請),由部門經理簽名同意,再送總辦主任核準后,方可到宿舍管理處按規定辦理入住手續。
4、來訪人員住宿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起床后將被子疊好,保持接待室整潔,不得無理取鬧。臥具如有蓄意弄臟、破損者,按價賠償。
5、來訪人員在接待室住宿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值班室發出的《出入證》方能進出宿舍區,《出入證》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6、來訪人員離開接待室應在十二時辦理退房手續,并退還《出入證》。超過十二時,收半天住宿費,超過下午六時,收全天住宿費。
7、來訪人員留宿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串訪員工宿舍,否則罰款50元,直至取消其住宿資格。
8、來訪人員只提供住宿,不準在接待室內用餐,本酒店員工不得隨意把員工餐端進接待室給來訪客人用餐,違者罰款五十元。直至取消其住宿資格。
9、來訪時間僅限上午8時-晚12時,其他時間一律不得接待來訪人員,通道口保安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宿舍區。
10、接待室內禁止男女混居,本酒店員工必須在23:30之前離開接待室。未經總辦批準不得在接待室內留宿,違者罰款100元直至交送保安部處理。
11、凡入住酒店招待所之員工直系親屬,必須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作為申請人的員工亦要負連帶責任。
篇3:藥業公司接待管理規定
**藥業接待管理規定
1.目 的:為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規范公司的接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可根據本規定制定細則并報總公司備案。
3.權責說明:總經辦負責接待工作的統一管理,對涉及較強業務性的接待事務,由有關部門牽頭對口接待總經辦予以配合。
4.接待原則:
4.1強化公關意識,宣傳企業形象,廣泛獲取信息。
4.2堅持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的原則,符合禮儀要求,杜絕隨意性。
4.3厲行節約、熱情周到的原則,根據來賓的身份和任務執行不同檔次的接待標準。
5.前臺接待
5.1前臺人員應禮貌詢問來賓意圖。
5.2客人進入公司和客人留言、留物,均要進行詳細登記。
5.3前臺應先致電來賓需會見的職員,確認后帶入會客區或者其他會見地點。
5.4未經需會見人員確認,不得允許來賓進入辦公區域。
6.工作接待
6.1接待申請:各部門若需總經辦安排或者配合接待,由各部門填寫接待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交總經辦實施。
6.2接待要求:
6.2.1根據公司及客人的需求,目標明確、思路清晰、計劃周密、主次分明、舉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權范圍外作任何決定和承諾,以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風貌體現**藥業的品牌形象。
6.2.2接待人員要熟悉接待服務管理知識,掌握公共禮儀規范,了解公司的基本情況以及本省的政治、經濟、人文、地理、風俗民情和風景名勝的一般知識,并具備必需的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6.3了解來賓情況:包括單位、人數、性別、身份、以及年齡健康狀況,來賓的目的要求,交通工具,車次航班和抵離時間以及是否需要安排食宿等。
6.4擬定接待方案:包括接待工作的組織分工,陪同人員,食宿地點及房間安排,餐費標準及宴請意見,交通工具,費用預算,活動方式,日程安排,匯報內容以及參與人員等。
6.5根據接待方案進行正式接待。
7.附則
7.1 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