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房地產管理局限時辦結制度
一、為提高機關工作效率,強化機關效能建設,按照建立“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效能機關的要求,制訂本制度。
二、限時辦結制度是我局依據法律、法規和規定,對行政事務和管理服務事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辦結的一種制度。
三、執行限時辦結制度要堅持效能的原則,在處理行政事務和管理事項時,要不斷優化工作程序,減少環節,方便群眾。既要按時辦結,又要保證辦理的質量。
四、限時辦結事務、事項的主要內容:
(一)行政審批事項。
(二)市委、政府重要決策事項。
(三)上級部門交辦、轉辦的事項。
(四)局黨委、行政會議決定的事項。
(五)局領導交辦、批辦的事項。
(六)向社會公告的事項。
(七)其他按規定需要限時辦結的事項。
五、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明確辦事時限或承諾辦理時限的,按照規定時限完成。可以提前的要爭取提前辦理。
六、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時限如下:
(一)登記發證事項:除落實政策歸還房屋辦證時限為30日外,其他辦證登記時限為10日。
(二)單位住房基金提取和使用審批時限為5個工作日;單位職工住房貨幣分配審批時限為15個工作日;房改房上市審核時限為3個工作日。
(三)購買商品房辦證時限為10個工作日,其它交易為12個工作日;抵押登記4個工作日發給《他項權利證明》。
(四)承租廉租房或申領租賃住房補貼:由特困戶提交申請,并經審核、公示無異議后10個工作日完成。
(五)《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事項,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天內完成。拆遷行政裁決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將受理通知書和申請書副本發給被申請人,拆遷裁決應自受理之日起30天內作出。
(六)房地產估價,屬納稅、按揭、抵押的3個工作日完成,其它估價按委托協議要求的時限完成。
七、沒有規定辦事時限的事務、事項的處理,其辦理時限應根據事務、事項的輕重緩急按照時效性要求盡快辦理。
(一)市委、政府重要決策的事項,有明確規定時限的,按照時限要求,盡快辦理;沒有時限要求的,按照局會議決定或批辦領導批示時限要求辦理。
(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轉辦的事項,有明確規定時限的,按照規定時限辦理。沒有明確規定時限的,一般性事務、事項要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將辦理結果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三)局黨委、行政會議決定的事項,有明確辦理時限的,按照辦理時限辦理;未明確規定辦理時限的,要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報告事項負責人(安排人)。
(四)信函件(包括市長郵件、各類信訪件、市領導批轉件、批評、意見、群眾來信等)有明確時限的,按照時限辦理;未明確時限的,在備案登記后5個工作日內辦結。
(五)人大議案和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按規定要求辦理。
(六)局領導交辦、批辦事項,明確規定時限的按規定時限辦理;未明確時限的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辦理結果應在規定時限內向交辦、批辦領導匯報;重要事項應及時匯報辦理的進展情況。
(七)其他需要限時辦理的事務、事項,由交辦人提出,承辦人按期辦理。
遇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的,須請示有決定權的領導同意,并積極與交辦事項的有關部門協調,取得諒解。
八、特殊事務、事項的辦理,要本著效能的原則,特事特辦,注重結果。
九、因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限內辦結有關事項或作出明確答復的,按照《z市房地產管理局效能告誡誡勉制度》作出相應處理。
篇2: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
> 首問負責制一、本單位首位接受服務對象上門訴求、詢問的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
二、首問人對訴求人熱情接待,文明服務。
三、首問人對屬于本單位或本人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當具體經辦人不在時,首問人應先予受理,并記下聯系電話,待具體經辦人辦理;不能及時辦理的,作好解釋,并告知辦理要求。
四、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事項,首問人應明確告訴服務對象,并盡可能聯系訴求事項承辦的部門。
五、首問人對服務對象電話咨詢的,也按上述原則給予答復。屬于舉報投訴的,應將反映的事項、舉報投訴人姓名、聯系電話等要素記錄在冊,并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限時辦結制
(一)服務對象申請辦理事項,凡符合要求的,必須在規定或承諾的時限內辦理結束。
(二)以下辦理項目只要條件符合,材料齊全,隨到承辦。
1、醫保IC卡遺失掛失補辦;
2、養老、失業保險關系轉移;
3、社會保障繳費情況查詢;
4、參保人員轉移、轉院審核,異地安置人員就醫手續登記。
(三)參保職工退休審批,手續完備,經公示無異議的,10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城鎮職工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7個工作日內辦結。
(五)社會保險參保登記,10個工作日內辦結。申報繳費基數,5個工作日內核定特殊情況的,7個工作日內核定。
(六)參保人員轉移轉院發生的醫療費,異地安置人員醫療費,申請大額統籌補助,5個工作日審核結算完畢。
(七)工傷認定或傷殘等級(含勞動能力)鑒定的申請審核,2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對舉報,投訴,5個工作日內立案,一般安排60個工作日結案,特殊案件不超過10個工作日結案。
(九)社會保障信訪件,7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與否決定,一般信訪件30個工作日內辦結,特殊的不超過60個工作日辦結。
(十)辦理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資格認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辦結。
(十一)辦理醫療保險特殊病種資格,符合醫療保險政策規定,資格齊全,即時受理,年末審定。
以上辦理和承諾時限,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如出現新的情況和問題,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篇3:某縣項目辦限時辦結制度
> 縣項目辦限時辦結制度一、為了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方便廣大人民群眾,向社會提出限時辦結服務內容,自覺接受監督,提高服務質量。根據服務的內容,特制訂本單位限時辦結制度。
二、限時辦結制是指辦事人到本辦各科室辦事,在符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手續齊全的前提下,應當根據政務服務承諾,在承諾期限內辦結其所訴求的有關事項的制度。
三、各事項辦結時限的確定
1、機關公文辦理應規定辦結時限。需要辦理的收文,辦公室應在1個工作日里送領導批示,經領導批示,在1個工作日交有關科室辦理,并對緊急公文提出具體辦理時限。對于緊急公文,承辦科室應當按照發文機關要求或領導批辦要求的時限內辦結;對于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或不宜由本單位辦理的,原承辦科室應在兩天內退回交辦單位并說明理由;對于內容涉及面廣,問題較復雜,不能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的,承辦科室應當在時限前向交辦部門或辦領導說明原因;領導批辦的一般公文,未要求辦理時限的,一般應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領導簽發后的公文,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行文,2個工作日內印制和寄發。
2、對群眾的來信、來訪、來電咨詢和即時辦理的事項,如手續完備、材料齊全的,要即時予以處理;無正當理由不準延時辦理;需深入調查了解的,報分管領導審定后,告知其延時辦理的理由,同時在1個月內給予答復;疑難復雜的事項在3個月內給予答復。
四、限時辦結制的管理:限時辦結制的實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科室負責人負責,納入科室量化考核之中;辦公室負責監督和檢查工作。
五、限時辦結制的獎懲:未按上述規定時限辦理,受到群眾舉報,第一次予以戒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書面告誡,并責令采取相應補救措施;經告誡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崗或輪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