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實小辦學章程
第一章總綱
第一條為發展教育事業,增強行政、教職工依法辦學、依法治教的意識,轉變教育觀念,更新教育思想,提高全民素質,根據《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彭州市實驗小學,校址:彭州市天府路小南街57號。
第三條學校性質:本校是一所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為彭州市人民政府所辦。是一所彭州市窗口示范小學,全國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
第四條治校方略:規范管理、矚目實績、面向全體、五育并舉
第五條校訓:與雷鋒為友、與愛迪生為侶、與布魯諾為伍
第六條辦學目標:尊重個性、全面發展、以人為本、愛心育人、實踐創新、科研強校
第七條育人目標:體魄強健、知識全面、心理健康、品德高尚、特長顯著、個性張揚
第八條教風:敬業樂業、嚴謹治學、求實創新、進取奉獻
第九條學風:樹立遠志、勤學善思、學會尊重、樂于助人
第十條辦學思路:
抓住一個環節:提高認識,更新觀念。
落實一個關鍵:科研興校。
強化一個基礎:加強兩支隊伍建設。
把握一個根本:科學管理、民主管理、依法治校。
突出一個重點:落實《小學管理規程》。
圍繞一個中心: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提高教育質量。
第十一條辦學特色:
——以現代教育技術的應用與創新來優化學校各方面的教育。
1、思想教育:熏陶感染,注重滲透。
2、科技教育:聯系實際,注重興趣。
3、勞動教育:培養習慣,注重實踐。
4、藝體教育:激發興趣,培養人才。
第十二條學校資金來源:財政按規定撥給經費;教委補助經費;學校勤工儉學收入。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十三條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為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聘任。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學校全面工作。確定學習辦學目標和發展規劃。
依據教育方針、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主持制定學校教育教學計劃,決定學校中教育教學的重大問題;領導、指揮學校教育教學及一切行政事項。
制定學校內部管理的方案、規章制度。
任免學校各職能部門、各層級負責人。
聘任(用)教職工,主持對教職工進行考核、評估。
組織實施對教職工的繼續教育。
合理安排、使用學校經費和各種資源。
維護教職員工的合法權益。
校長按有關規定權限和程序,有權對副校長及中層干部進行任免。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有權對教職工進行聘任、分工和管理。對國家撥給學校的辦學經費,校長有權決定使用方案,對校舍和設備,有權合理安排和使用。并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四條設副校長2名,協助校長管理好教育教學、教務工作。
第十五條設教導主任6名,具體分管德育工作、安全工作、教學工作、教務工作、后勤工作。學校成立黨支部,設書記、副書記、支委等全面負責黨務工作。
第十六條 充分發揮黨支部在學校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十七條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代會,充分發揮教代會的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由工會組織負責,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第十八條設立隸屬于教代會的校內教師申訴小組,由黨、政、工、團有關人員組成,受理教師的申訴。
第十九條實行崗位責任制、獎懲制。
1、全面實行崗位責任制度。每學年初制訂出各年級、各學科的崗位責任目標,期末由評審小組對責任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細致的量化評估。
2、實行聘任(用)制度。學校聘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工。
3、實行教職工獎懲制度,按照教職工責任目標的完成情況,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第三章教育教學工作
第二十條學校教育教學的指導思想是:黨的教育方針、*教育理論。發展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造能力,促進學生主動、全面、和諧發展,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不斷提高辦學水平。
第二十一條德育工作
1、以德育為首,學科滲透德育,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2、針對學生生理、心理特點,采用現代化的教育手段,通過團隊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區教育等途徑完成德育任務。
第二十二條教學工作
(一)實施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課程計劃、教學大綱,使用經國家或國家授權的省級教材審定機構審定的教材。使用實驗教材,校本教材須經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二)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為漢語言文字,推廣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文字。同時在1-6年級開設英語課程。
(三)學校教學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和教師的主導作用,重視基礎知識教學和基本技能訓練,激發學習興趣,培養正確的學習方法,學習習慣,注重創造能力的培養。
(四)班主任要同任課教師、學生家長密切聯系,了解掌握學生思想品德行為及學業等情況。學期末要根據學生行為表現寫出評語。評語要有個性,具有激勵作用。
(五)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抓教學質量管理,通過對教學常規,課堂教學,課外活動等過程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六)堅持行政聽課制度,行政要深入教學第一線,指導教師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七)每學期學校根據上級工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校歷。不得隨意停課,若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課的,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批準。
(八)學校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學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學活動的時間:五六年級最多不超過6小時,其他年級還應適當減少。任何班級和教師不得安排學生集體補課。
(九)學生的課后作業要精選,難易適度,數量適當。(原則上一年級不留書面作業;二、三年級作業量不超過30分鐘;四年級不超過40分鐘;五、六年級不超過1小時。)
(十)建立全面評價教學質量的科學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舉行考試和考查,通過各種形式評測教學質量。
第二十三條學校體育衛生工作
1、嚴格執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體育工作的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認真抓好體育課、課間操、眼保操、體育活動,增強學生體質。學校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以上的體育活動時間,開好冬季運動會和小型體育競賽活動。
2、以武術為學校傳統體育項目,組建學校運動隊。
3、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充分利用板報、墻報、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環境衛生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常見病、食物中毒的預防和治療,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四條加強學校安全工作
1、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嚴格執行。定好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定期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教育。校長全面負責安全工作和護校領導帶班制度,按上級要求安排好護校人員,做好護校工作。
2、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師生安全。班級外出要經校長批準,學校組織外出報請教育局批準,并由一名校級干部帶隊。
第二十五條學校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運用教育理論指導教育教學活動開展專題教研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科研活動
,推廣運用科研成果。
第四章教師、職工
第二十六條教師應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七條教職工應服從校長的領導,認真完成本職工作。關心學校,熱愛學生,愛崗敬業,奉獻進取,具有高尚的師德。
第二十八條實行教職工全員聘任(用)制,雙向選擇,競爭上崗,定期考核,能上能下,能進能出。
第二十九條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教師資格、職務聘任制度,建立、健全業務考核制度和教師獎勵晉級制度,建立教師管理的運行機制,實行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工資、獎金制度,重獎為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教師。
第三十條學校為教師繼續教育創造條件。教師應根據學校工作需要,按以在職為主,自學為主,所教學科為主的原則積極參加進修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十一條學校尊重教職工的民主權利,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
第三十二條積極改善教職工工作、生活條件。
第五章學生
第三十三條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服務區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入學,不擇優、不考試,按照規定時間到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即取得學籍。
第三十四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學校開展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二)獲得公正的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三)對全面發展的學生,學科競賽成績優異者,思想品德高尚、熱愛集體、愛護公物的典型人事,為學校爭得榮譽贏得聲譽的學生,學校給予獎勵。
(四)對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分別給予警告和記過處分。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五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聽從老師正確教導,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學生因病不能堅持學習的,由家長提出申請,具備鄉(鎮)以上醫院的證明,經學校批準,辦理休學證書,可以休學。因病休學者,病逾后應即復學,根據學習程度編入相應年級。
第三十七條學生因戶籍變更申請轉學,學校應妥善安置。
第六章學校、家庭與社會教育
第三十八條學校主動與社會取得聯系,發揮社會教育的作用,爭取社會支持學校工作,利用社會教育資源,優化育人環境。學校應成為當地精神文明建設的窗口。
第三十九條學校通過成立家長委員會、舉辦家長學校、召開家長會、家庭訪問等形式,指導、幫助學生家長樹立正確的教子觀念,讓其掌握正確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水平,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第四十條發揮學校自身優勢,組織學生開展以服務、宣傳為主的文明活動,為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服務,同時,建立社會教育基地,充分發揮基地作用,使學生在接受各方面教育的同時,了解、認識社會。
第四十一條在校長的帶領下,積極主動地開展家教工作。
1、成立家長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使其了解學校的發展及工作情況,幫助學校解決辦學中遇到的困難,集中反映學生家長的意見。
2、成立家長學校,以教學年級為單位,成立家長教學班,采取六年制方式,學生入學家長入學,學生升級家長升級,學生畢業家長畢業。每學期至少開兩次課,幫助家長了解孩子,掌握教子方法,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3、每學年開展一次家長教育經驗交流會活動,評選一次“好家長”。
4、建立“家長——學校”聯系卡,及時溝通信息。
5、向家長開放課堂,讓家長親身感受教育的藝術魅力,進而改進家庭教育的方法。
6、教師做好家訪工作,開好家長座談會。
第七章經費財產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法規以及財政部、原國家教委頒發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并以此建立本校的財務、會計制度,每學期結束時向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作財務會計報告。公布賬目接受監督。
第四十三條學校設備、物資統一建立帳目,健全制度。
學校的設備、物資統一建立賬目,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分級管理,責任到人,及時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第四十四條學校每學期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四十五條任何人損壞學校財物都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四十六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物價部門的規定,按批準的項目和標準收費。
第四十七條學校的一切財務在校長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四十八條認真執行經費管理制度、校務公開制度,后勤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學校經費的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定期公布學校帳目。
第五十條成立財務內審小組。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化,實行民主管理學校,充分發揮教職工的主體性,上下齊心,搞好學校各項工作。
第八章教職工繼續教育制度
第五十一條青年教師必須達到大專以上學歷。
第五十二條已達到大專學歷的青年教師,要繼續學習,不斷努力,參加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學習;樹立終身學習的意識。
第五十三條樹立終身學習觀念,加強教學基本功和現代教育技術的培訓,實行教師繼續教育登記和申辦證書制度。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增強教職工的法制觀念,增強依法治教的意識。
第五十四條教師應積極參加英語、普通話、微機操作能力的培訓,參加各級英語、微機的等級測試,并取得合格證。
第九章“章程”的產生和修改程序
第五十五條“章程”的產生,應充分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認真貫徹教育的有關法律、法規。
第五十六條根據“章程”實施過程中總結出來的經驗教訓,提出修改方案,再通過教(職)代會討論商議,制訂修改措施或增補條款,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最后進行“章程”的必要修改。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學校各類規章制度的目錄
1、各級各類人員崗位工作職責(共35項)。
2、黨支部、德育、體育、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共46項)
3、教學工作管理細則(共35項)。
4、科研、現代教育技術管理制度(共17項)
5、財務及后勤管理制度(共16項)
6、住讀部、伙食團管理制度(共27項)
7、其它管理制度及評估細則(共28項)。
第五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經黨政聯席會、教代會研究后處理。
篇2:小學辦學章程范例
> 小學辦學章程(12)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提高我校辦學水平和管理水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培養德、智、體、美、勞方面全面發展的未來人才。
第三條:學校的校名為“寧強縣高寨子鎮*小學”,創辦于1951年。學校為“六年制完全”小學,附設幼兒園。
第四條:學校的辦學理念是:以深化課程改革為核心,以師生發展為本,為學生健康、快樂成長服務,依法治教,特色興校,形成校有特色,師有特點,生有特長的學校風貌。創特色鮮明的學校,建愛崗敬業的師資,育明禮善學的人才。讓我們的學生喜歡我們的校園,讓我們的老師體驗成長的幸福,讓我們的課堂充滿創造的快樂,讓我們的學校煥發蓬勃的生機。
第五條:學校的辦學策略是:以人為本、以德立校、以法辦學、科研興校、管理強校、質量立校。
第六條:學校的辦學目標:把學校打造成為一所學生快樂、家長滿意、教師成長、社會認可的現代化農村小學。
第七條:學校校訓、校風、教風、學風。
校風:博愛 樂助 和諧 競爭
校訓:志遠 善思 踐行 創新
教風:平等 愛生 善導 和煦
學風:勤奮 靈活 堅韌 樂學
第八條:制定校徽。(附后)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設校長、副校長,由縣教育體育局任命,學校內設教導處、總務處、安保處等中層機構,中層干部由鎮中學任命。
第十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教代會,學校重大條例和制度的出臺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
第十一條:學校校務委員會議由校長主持,校委會成員參加會議,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
第十二條:教導處、總務處、安保處根據工作需要設主任1人,幼兒園設園長1名。
第十三條:幼兒園園長具體負責附設幼兒園的日常工作;教導處具體負責學校教學教研工作;總務處具體負責學校總務后勤、食堂及住宿生管理等工作;安保處具體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第十四條:學校成立語文、數學、綜合三個教研組。
第三章 教師管理
第十五條:教師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義務。
第十六條:教師應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具有良好的師德。嚴肅工作紀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穿著得體,舉止文雅,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服從領導,勤懇工作。關愛每一位學生,不講教育忌語,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擅自收費,不搞有償家教及組織課外班。
第十七條: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認真備課、上課,認真布置作業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學期初有工作計劃,學期末有工作總結。
第十八條:學校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鼓勵和支持教師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和參加學歷進修或有關培訓。
第十九條:學校執行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逐步實行評、聘分離。
第二十條:學校每學期末對教師進行績效考核,確定考核分數,兌現績效工資。對教學業務水平低、教學效果差的教師予以調整流動或培訓待崗,對違反職業道德規范,情節嚴重者予以處罰。
第二十一條:實施“名師工程”,評選校級骨干教師,校級學科帶頭人、校級名師和教壇新秀,加速中青年教師的培養和成長,不斷擴大骨干教師隊伍,造就一批在各級有一定影響的名師。學校創造條件讓骨干教師外出培訓,外出考察,拜師學習。
第二十二條: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勵機制。完善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制度,加大獎勵力度,體現“多勞多得,優質多得,責重多得”的分配原則,逐步提高教師福利待遇。
第四章 德育工作
第二十三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認真貫徹有關法規文件,建立完善的德育機構及工作網絡,使學校德育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
第二十四條:建立德育工作領導小組,少先大隊部是學校德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第二十五條:加強班集體建設,開展“優秀班集體”創建活動。
第二十六條:認真貫徹《國旗法》,堅持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參加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二十七條:加強“三防”教育、法律教育、安全教育,民族教育,日常行為規范及文明禮儀教育。
第二十八條:主動與社會、家庭配合,成立家長委員會,開展警校共建活動,每學期召開家長會,并專門安排時間進行家訪。
第二十九條:完善德育管理制度,加強德育科研,加大德育工作的獎勵力度。
第三十條:加強青春期教育。設立心理咨詢室,配備心理輔導教師。積極開展心理咨詢活動及心理健康教育,關心、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三十一條:辦好校報,充分發揮校園網站、廣播、宣傳欄、黑板報等媒體作用,開展形式多
樣的學生活動。
第三十二條:不斷豐富校園文化活動,確定每年五月為校園文化藝術節,每年十一月為校園科技節。
第五章 教學工作
第三十三條:嚴格執行國家教學計劃,嚴肅課程計劃的落實,開足開全開好國家規定的各種課程,積極探索綜合實踐活動和校本課程的開發。
第三十四條:堅持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課堂教學改革實驗活動,運用好現代教育技術,優化課堂教學的目標、內容、方法和結構,力求輕負擔、高效率、高質量。
第三十五條:面向全體學生,堅持因材施教原則,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根據學生實際實行分層教學,促進不同類型、不同層次學生在原有基礎上的不斷提高。
第三十六條:加強體育、衛生、藝術等工作,做好一年一度的學生體檢工作,控制在校生的近視率。積極參加各類競技比賽,扎實開展藝術教育,陶冶學生情操,發展學生各方面素質。
第三十七條: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育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注重發揮現代教育技術的使用效益,做好各類教育、教學資料的收集歸檔。
第六章 教科研工作
第三十八條:確立教科研“為教師成長服務,為教育實踐服務”的理念,實施“科研興校”策略,規范教科研工作。
第三十九條:要求教師積極參與科研活動,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各級課題研究工作,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學科研,每位教師每學期至少撰寫一篇高質量的教學論文。
第七章 總務后勤工作
第四十條:總務后勤工作必須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為學校發展服務的觀念,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工作規范。
第四十一條:嚴肅執行財務制度,購物、報銷嚴格審批程序。堅持勤儉辦事與適度超前并重的原則,按集體采購的規定,添置教育教學設備,并力求做到收支平衡。
第四十二條:嚴格執行主管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四十三條:加強校產管理,做好資產登記工作,制定并嚴格執行校產管理、使用賠償制度,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
第四十四條:財務報表實行公開,教職工津貼、資金發放實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
第四十五條:設立衛生人員,保證學校公共區域的衛生質量,定期對區域進行消毒和維護。
第四十六條:創建整潔、優美、和諧的校園環境,不斷豐富校園環境的文化內涵。
第四十七條:學校按上級有關規定接受來自個人和單位的社會捐助。社會捐助的設施設備列入校產管理,捐助的資金全部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和資助貧困學生。
第八章 學生管理
第四十八條:凡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學校按本校學籍管理辦法管理學生學籍。健全學生檔案管理制度。對轉學、休學、復學、借讀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畢業證書頒發。
第四十九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接受教育的權利,有權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有權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和教師工作,有權接受平等教育和獲得公正的評價。
第五十條:學生應當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學校聲譽,積極為校爭光。
第五十一條:學校每學年評定“三好學生”、“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學生干部”和其它單項先進,予以全校表彰。學校積極籌措其它獎勵基金,對品學兼優學生進行褒揚。
第五十二條:對違規、違紀或犯有錯誤的學生,學校、教師應遵循教育為主,懲戒為輔的原則加以教育,必要時予以相應的處分。
第五十三條: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捐助,通過結對助學、愛心捐款等形式提供資助,同時歡迎社會各界捐資助學。
第五十四條:加強對住校生的管理。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開展文明寢室評比活動。
第九章 安全與保障
第五十五條:建立和健全各種安全防范制度,實行校內各部門“安全責任制”。經常開展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
第五十六條: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符合安全標準。在組織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
第五十七條:凡組織學生參加的文體活動、社會實踐、勞動等活動均應考慮安全因素,妥善采取預防措施,保證師生安全。凡組織外出活動,須事先書面報告,經校務委員會或教育局批準同意后方可具體實施。
第五十八條:健全各項組織,配備必要的安保人員,加強校園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為師生創設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校務委員會。
第六十條:本章程在實施中,如與國家新的法律、法則、條例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條例、政策為準。
附:校徽
校徽釋義:校徽圖案是由*小學的簡稱“羅小”漢語拼音首個字母“L、*”藝術演化而成。紅色“L”形似飄揚的卡通絲帶,紅色絲帶寄托著關愛,此處表達社
會各界關心學校發展,老師、家長關愛學生成長的雙層寓意;綠色“*”形似一顆卡通小草,小草比喻羅小的學生。同時,小草也是羅小的吉祥物,綠色 小草上凸起的四角金星寓意今天的學生將來都會成為一顆顆有用的名星之才。整幅圖案寓意今天的小學子像小草一樣在老師和社會各界的關愛下茁壯成長,將來會成為社會的棟梁。
篇3:某某中學辦學章程
z中學辦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新時期國家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提高辦學質量,培養具有民族靈魂、世界眼光,具備終身學習能力,身心健康的一代新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座落在都昌縣城東郊,系深圳成通發有限公司與都昌教育局、汪墩鄉聯辦的一所全日制完全中學,由深圳成通發有限公司控股。學制初、高中均為三年,招范圍及招生人數可由學校自主確定。
第三條 學校發展定位是:重點中學的師資隊伍、現代教育的硬件設施、示范學校的辦學質量、優雅和諧的園林格局、貧民接受的收費標準。學校的奮斗目標:遵循依法治校、改革活校、科研興校、特色立校的原則,自強自立,艱苦奮斗,力爭三年辦成九江名校,六年建成江西省示范中學。
第四條 辦學理念:服務每一位學生、關愛每一位學生、發展每一位學生。校訓:求真、至善、盡美、學風:自主自覺、勤學善思。教風:修身敬業、厚學善導。校風:團結、嚴謹、誠信、務實。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五條 我校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學校黨支部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與民主監督。
第六條 董事長是學校法人代表,校長由董事會任免。校長負責學校行政領導和管理,制定和實施學校工作規劃和計劃,領導和組織學校教育、教學、后勤工作,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重大問題有決策權,對干部任免有提名權,對教職工有擇優錄用權和依法實施獎懲。
第七條 學校設副校長領導3-4名,協助校長工作,副校級干部由校長提名,董事會任免。
第八條 學校設辦公室、政教處、教務處、教研處、招生處、總務處、工會、團委等職能部門,每一部門設主任一名,副主任1-2名,中層干部通過競聘產生。各職能部門在分管副校長的指導下,具體負責管理本部門的人員和開展工作。
第九條 學校設各學科教研組、各年級組,教研組長由相關處室主任提名,學校行政任命,年級組可設副組長1-2名,年級組為學校工作實體,全面負責本年級的教育、教學工作,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項工作指標,對本年級教師有聘任權和解聘提名權,并依法對本年級教師實行獎懲,年級組長由競聘產生。
第十條 班級學校最基本的教育教學單位,班主任由年級組長提名,學校行政審批,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組成班級教育小組,負責本班的思想教育、教學工作和其他各項活動。
第十一條 教職工方代表大會是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學校的基本形式,每三年一屆,代表由全體教職工選舉產生,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代表大會,主要行使以下職權:
(一)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及校級領導的述職報告,對校級領導和中層干部進行民主測評。
(二)討論學習辦學指導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等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審議通過學校各項制度、獎懲條例、福利待遇等,由學校頒布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努力營造以人文關懷為核心、“規范加情感”的管理文化,激勵員工依章依法治校治教。建立與健全策劃、執行、督導、評價的工作機制,完善分層有序、責任明確、團結協作、上下通暢的管理體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第三章 教育教學
第十三條 切實加強學生的思想道德建設,堅持全面發展、育人為本的原則。學校成立德育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德育工作目標和整體計劃安排,提供德育資源保障。同時,建立以德育工作領導小組、政教處、年級組、班主任、班級教育小組、宿管科為主線的德育工作體系,以班主任為核心,實行干部和教職工全員德育崗位責任制。
第十四條 認真貫徹《中學德育大綱》、《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從各級實際出發、有計劃、有重點、分系列,通過教學、活動、社會實踐等渠道和方式,構建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道德教育體系。以“誠信、責任、愛國、完善”為核心,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文明的行為習慣、健康的心理素質,為學生的終生發展打好做人的基礎。
第十五條 充分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教書育人作用,合理安排美育和勞動教育,積極開展各種學習、文藝、科技、體育活動,不斷增強學生組織的主體自理作用,建立學生、社會、家庭三結合的教育網絡。
第十六條 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教育,加強安全防患,嚴防盜竊、中毒、觸電、溺水、交通事故等事件發生,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第十七條 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以質量為生命”的觀念,建立以分管副校長為領導的,通過教務處、教研處指導教研組、備課組和教師管理體系。健全各種教學管理制度,保證教學工作正常運轉。
第十八條 學校按國家統一編制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和教材要求實施教學。
第十九條 教務處要切實指導、認真檢查、督促各年級落實教學常規要求。既要抓好教師的備課、課堂教學、作業、輔導、考試、
總結等環節,又要抓好學生的預習、課堂活動、復習、聯系、小結等自學習慣的養成。悉心調動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形成良好的教風與學風。
第二十條 教務處要組織教師學習先進的教學理論與經驗,提高認識,更新觀念,實施“教科研先導工程”,從研究學生,研究中、高考和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入手,積極開展課程、教學內容及方法的改革,做到“科組有課題,人人搞科研”,切實提高全校教學水平。同時,建立和健全對教師教學質量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制度。
第二十一條 大力推進現代化教學手段的使用和研究。學校有關處室要做好硬件建設規劃,培訓教師技能,充分發揮現代教育技術對教學的輔助及促進作用,切實提高教學效率。
第二十二條 完善圖書館、閱覽室、檔案室、微機室、語音室、琴房、健身房、多媒體、理化生實驗及打印室等教學設施設備建設,并形成相應的開放使用管理制度,服務教學、服務師生。
第二十三條 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認真組織期中、期末、畢業、升學等考試,端正考風、嚴肅考紀,堅決杜絕舞弊行為。
第二十四條 認真執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衛生工作條例,貫徹“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和“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文體活動的開展,組織群眾性體育競賽,培養學生健身習慣。堅持衛生保潔制度,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抓好常規流行性疾病的預防,加強寢室、飲食衛生的檢查,監督食堂衛生。
第四章 后勤服務
第二十五條 進一步加強后勤隊伍建設,樹立服務教育、服務師生的觀念。建立工作責任制,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強化服務效率。
第二十六條 堅持勤儉辦學,講究實效的原則。建立健全財務制度。經費管理實行董事長集中統一審批制度。做好年度(或學期)預決算,合理使用經費。
第二十七條 嚴格校產保管和使用制度。所有校產保管責任到人,加強校舍、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嚴防公物損壞和流失。
第二十八條 確保水、電的正常供應,采取限量供給,超量自負的方法,杜絕各種浪費現象。
第二十九條 引入競爭機制,提高食堂服務質量,提供多樣性選擇,充分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衛生清潔,收費合理。
第五章 教職教工
第三十條 教職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職業道德,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學校維護和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一條 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制,建立“定崗、定量、定責”的聘任制度,教職工必須履行聘約,完成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十二條 學校實行崗位責任制,建立與崗位職責考核成績掛鉤的分配制度,獎懲制度,對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力者給予批評、教育和處罰。
第三十三條 學校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鼓勵和支持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實踐、學術交流和參加培訓進修。
第三十四條 實施名師工程,穩步推行“教壇新秀”、“骨干教師”、“學科帶人”、“首席教師”的評選。重視青年教師、骨干教師的培養提高。
第三十五條 學校關心教職工生活,建立寬松和諧的人文環境,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六章 學生
第三十六條 凡按有關規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校籍。
第三十七條 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學校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八條 學生會是全校學生的群眾性組織,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兩年,學生會在團委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任務是:參與學校管理,組織開展活動,反映學生意見和要求。
第三十九條 學校對品行端正,成績突出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教育、批評和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學校董事會批準。
第四十一條 學校依照本章程建立、健全、修訂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校長辦公室。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