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學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5、節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三、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設備。
四、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經常給飲水器清洗、消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責任。
篇2:中學校園安全管理辦法
E中學校園安全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精神,加強學校安全管理,明確安全工作責任,建設平安校園。
二、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以及各班主任。
三、工作重點
1、制定《學生安全教育實施方案》,利用各種會議、陣地,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水火電交通食品安全教育。宣講安全知識、安全法規,進行法紀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2、設置校園安全監督崗,加強學生常規管理,強化學生的行為習慣養成教育,關注心理健康,確保學生在校安全。
3、建立校園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形成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抓,其他部門協同抓,教職員工參與抓的齊抓共管形勢。
4、與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不斷增強全體教職員工重視校園安全,尊重學生生命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5、與家長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增強家長對孩子生命的重視程度,促使家長與學校配合,切實落實《學生安全教育實施方案》。
6、根據季節調整作息時間,并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暢通聯系渠道,落實接送時間,保證學生路上安全。
7、加強教學常規管理,杜絕無人上課現象,嚴禁體育課放鴨式教學現象。
8、組織教師學習心理健康教育知識,加強對邊緣生的觀察、教育和管理,及時制止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行為。
9、完善值日護導制度,值日領導對全天的安全工作負總責,中午各班主任對中午時間的安全負全責。
10、加強自行車管理,禁止12周歲以下兒童騎車上學。所有騎車同學均須由家長簽署安全責任書。
11、每周組織安全工作檢查,定期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消除校園設施中存在的電路、建筑等安全隱患,創設安全校園。
12、加強校園商店管理,不進三無食品,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13、注意觀察患傳染病的學生,及時采取防范措施,盡量控制傳染面。
14、將學生安全納入教師考核和學生評比,進一步增強全體師生的重視程度。
篇3:E一中學生體育活動的安全應急預案
EE一中關于學生體育活動的安全應急預案
為加強對學生體育課以及課外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根據我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具體情況,現在制定學生體育課以及課外體育活動的安全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并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一條 凡組織體育課以及組織學生參加課外體育活動,負責的體育教師都要在上課或者進行體育活動之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說明進行體育活動的紀律,教給學生正確防護傷害的辦法。如果沒有做到這些,發生問題,體育教師要根據情況承擔一部分責任。
第二條 各班級學生必須在體育委員的指導指揮下,統一整隊進入活動場所(體育場),體育教師對由教室到體育活動場所途中的安全負有責任。
第三條 進行體育活動時,負責體育教學的教師要及時到場指揮,防止學生隊伍出現混亂,在體育活動場所發生混亂造成學生傷害,由負責的體育教師直接負責。
第四條 學生在進入體育活動場所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時,體育教師要及時組織疏導,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五條 一旦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體育老師要馬上報告主任,主任要及時報告政教處主任,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組織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處理。
第六條 要合理組織學生參加體育活動,對危險項目要估計到,并有相應的措施,安排學生進行自我保護,體育教師要對危險項目進行檢查,糾正不安全的做法,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 在校體育場上體育課時一旦發生火情,體育教師要馬上組織人力搶救,但不能要求學生走近危險地方;要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防止火勢的進一步蔓延。要及時電話報警(電話:119)。同時組織學生疏散,防止損失擴大。對發生的不安全情況要即使安排報告學校領導。
第八條 在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體育教師要注意按照應急疏散指示、標志和圖示進行合理正確的疏散學生。
第九條 在體育場出現火情等事故時,要及時通知學校保衛科,保證在最短時間趕赴出現危險的地點。
第十條 在進行體育活動時,如果學生因進行鍛煉發生身體傷害事故時,要根據專業要求進行現場救護,如果不能進行處理,要馬上與醫院聯系(電話120),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第十一條 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違反本規定的,經校領導班子會議及有關部門的認定,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罰。
EE一中
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