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 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 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 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 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 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7. 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8. 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 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 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11. 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 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3. 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4. 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
15. 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篇2:一中實驗室藥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實驗室藥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藥品由專人負責,藥品按規定擺放整齊,每個藥品柜有標簽,標明藥品名稱及數量。
二、藥品領用須經負責人同意,填寫領用單。一般情況下只允許實驗教師領取,其他人員領用需經教務處批準方可填單領用。
三、每年藥品購買由藥品負責人報計劃,教務處審批,總務處購買,再由藥品負責人驗收入庫。
四、藥品管理每年盤點一次,購進藥品與耗用明確,報教務處備案。
五、藥品室需設立危毒藥品專柜,須上兩把鎖,由兩位實驗教師分別管理其中一把鑰匙。取用藥品,需兩位老師同時在場。
篇3:校園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 小學校園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驗室是學生進行實驗的重要場所,實驗過程中可能接觸到化學藥品、電、玻璃儀器等,針對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采取以下應急預案:
1.若室內因線路故障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發生火災時,應立即疏散學生并關閉電源,用滅火器及其它有效方法進行滅火,并及時報告學校領導。若火勢未能及時控制,立刻撥打119報警。若使用酒精燈不慎引起燃燒,立即用濕抹布撲蓋。
2.若室內因線路原因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發生學生觸電事故,應立即疏散學生并關閉電源,為觸電學生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
3.若因使用玻璃器皿不慎或使用解剖刀、剪刀不慎而出現外傷,應立即到醫務室進行處理。
4.如果酸或堿流到實驗臺上,立即用抹布擦凈,再沖洗抹布。如不慎將酸或堿沾到皮膚、眼睛或衣物上,立即用較多的水沖洗,在沖洗眼睛時要眨眼睛,切不可用手揉眼睛,并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