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學政教處(學生科)安全工作職責樣本
1.貫徹教育部《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及省市有關文件規定,負責班主任等崗位安全職責的制定,并執行責任簽約制度。
2.開展安全教育,包括組織自救自護和常識教育,行為規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3.建立班主任應急安全網,負責全校學生的應急預案的演習。
4.做好學生大型集體活動的預案制定、演練、以及信息傳遞制度的制定工作。
5.制定有關的安全宣傳計劃與內容,宣傳安全知識;負責學校“安全教育周”的教育活動。
篇2:高級中學政教處安全工作職責
高級中學政教處安全工作職責
1、負責協調、檢查、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人員落實安全工作職責;
制定《學校安全制度》和《突發事故處置預案》;組織學校安全應急演練;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按時限和要求上報有關安全工作信息。
2、負責師生安全教育,負責指導、督促班主任加強對學生思想品德、法紀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檢查制度和不安全行為的處理;指導、監督寢室管理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及時處理在師生中出現的不安全隱患。
3、督促安檢員進行安全檢查、記錄和報告,按照處理程序處置突發事件、安全隱患。
4、負責對學生課外活動、教室內外、寢室內外、運動場所的活動、晚自習后住校生活動進行安全監督;負責學校組織的各種*和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時處理在師生中出現的不安全行為和安全隱患。
5、與所屬部門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