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園管理科職責
1.負責學校水電能源計量,日常能源管理工作;保障水、電、暖、氣等的供應和相關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和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推行節約型校園建設。
2.負責校園照明工程及廣場、道路、橋梁、給排水管線等各類公用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3.負責校園保潔工作,做好校園清潔、保潔,消殺消毒;監督管理物業公司的相關工作。
4.負責中水站日常運行管理,做好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做好中水回用及調度工作。
5.負責校園內及教工住宅區環境管理及相關工作,保證服務質量。
6.負責校園綠地內環境衛生及雙山防火工作。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秩序維護工作。
8.完成學校和后勤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校園管理中心主任職責
大學校園管理中心主任職責:
1、在后勤集團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本中心全盤工作;
2、負責本中心經費使用;
3、負責召集、主持中心工作會議、中心工作總結,貫徹執行學校、集團各項工作會議精神,并及時了解落實;
4、制定中心工作計劃、審批、監督、檢查各部門的工作計劃、方案及落實情況;
5、按照集團有關條例,制訂完善本中心的各項制度、獎罰條例;負責中心考評工作及業務培訓;
6、負責中心人事安排。負責中心職工的招聘、解聘及崗位調配工作;
7、根據黨總支的安排,負責中心的政治學習。深入工作實際,了解職工的思想情況,作好思想政治工作,不上交矛盾;
8、以身作則,搞好中心廉政建設,發現問題采取措施,及時解決;
9、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