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黨工委工作細則
一、認真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落實上級組織的各項文件、指示、通知和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
二、研究決定經濟工作和街道工作的長遠規劃及需要黨工委審批的新項目投產、大型設備的購置、固定資產的轉讓等重大問題。
三、審查、批準干部的調轉、任免及黨支部的調整和劃分,黨支部書記的任免等工作。
四、負責黨風、黨紀的檢查,決定對違紀問題的處理。
五、部署、督促、檢查機關崗位責任制和各支部各項規章制度、廉政建設的落實情況
六、研究部署對全體黨員、干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工作.
七、確定審批黨的積極分子,抓好組織發展工作。
八、落實包保責任制,按照責任制要求,督促各項工作落實。
九、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制定理論學習計劃,研究各個時期理論學習的內容及學習方法,提高全體黨員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質。
十一、定期聽取經濟工作情況,對全街經濟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總體目標要有計劃有安排,并提出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篇2:某街道黨工委工作細則
街道黨工委工作細則
一、認真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落實上級組織的各項文件、指示、通知和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
二、研究決定經濟工作和街道工作的長遠規劃及需要黨工委審批的新項目投產、大型設備的購置、固定資產的轉讓等重大問題。
三、審查、批準干部的調轉、任免及黨支部的調整和劃分,黨支部書記的任免等工作。
四、負責黨風、黨紀的檢查,決定對違紀問題的處理。
五、部署、督促、檢查機關崗位責任制和各支部各項規章制度、廉政建設的落實情況
六、研究部署對全體黨員、干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工作.
七、確定審批黨的積極分子,抓好組織發展工作。
八、落實包保責任制,按照責任制要求,督促各項工作落實。
九、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制定理論學習計劃,研究各個時期理論學習的內容及學習方法,提高全體黨員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質。
十一、定期聽取經濟工作情況,對全街經濟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總體目標要有計劃有安排,并提出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篇3: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工作細則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工作細則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后。
一、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團隊獎:每年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部門內及與其他部門間的協作溝通等指標進行考核,全面達標的團隊,獲得最佳團隊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1.優秀管理者獎:根據公司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核標準,參考績效考核成果,年終評出優秀管理者,予以獎勵。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2.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積累,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3.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總經理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4.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于職守者;開發新項目有詳細實施方案,且實施后獲得顯著效益者;為公司解決排除社會上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總經理授予特殊貢獻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一定數量的'獎金。
二、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實行懲罰積分與罰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時罰款的辦法,(1分為10元)
1、對下列違紀行為一次扣1-4分及相應罰款:
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在公司或客戶面前大聲喧嘩或指手畫腳者
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
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從事娛樂活動者
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辦公用品碼放凌亂者
上班時間穿拖鞋者
高空作業不帶安全帶或安全帶沒有帶好者
空調安裝好后沒有搞好衛生及補好墻洞者
2、對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應罰款
工作時間干私事,睡覺者
對非本職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協助者
不服從主管領導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團隊及同事團結者
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對下列行為一次扣10-19分即相應罰款
對各級反饋的情況,經查屬實拒不簽字承認者
在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公司組織的娛樂性質的集體活動除外)
上班時間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禮物者。
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違反規定私自動用公司辦公設備及車輛者
知情不舉,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者
4、對下列行為一次扣罰20分,并予以除名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
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有盜竊、貪污行為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者
散布對公司不利言論,或從事損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為者
5、受懲罰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經研究給以留職察看處分者
6、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非故意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
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其它造成公司損失者,視情節予以賠償
7、懲罰的實施
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部門經理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經行政部核查后予以處罰;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罰分,凡主管和部門經理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脫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的罰分;
8、違紀罰款的繳納:
對于員工違紀的處罰,部門經理應督促員工按照處罰額及規定的時限上繳部;
罰款必須在罰單下達后5日內繳納,逾期未交將加倍處罰;
對拒不繳納罰款的人員將予以除名處理;
9、員工申訴
認為公司處罰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總經理提起申訴,在總經理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履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