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供水字〔20**〕85號
供水公司關于發放工程技術部機修班特殊崗位津貼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鑒于工程技術部機修班焊工崗位的特殊性和較強的技能要求,為鼓勵青工學技能,立足本崗,經20**年8月12日公司黨委會研究,決定對焊工崗位發放特殊崗位津貼每月400元,隨工資發放。本次享受焊工崗位特殊崗位津貼人員為**等5人,從5月份發放。
20**年8月12日
篇2:職業技術學院崗位津貼實施辦法
職業技術學院崗位津貼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全員崗位聘用和院內崗位津貼實施,使其更科學、合理、更具操作性,在總結20**年度全員崗位聘用和院內崗位津貼實施工作的基礎上,經廣泛征求意見并報院務會討論同意,對常信院〔20**〕26號文《關于試行全員聘用及崗位聘任實施方案的通知》、常信院〔20**〕78號文《崗位津貼實施辦法(試行)》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關于院內崗位津貼的申請、考核
1、院內崗位津貼的申請
在每年年初,申請人根據被聘崗位、任職資格條件及本人實際情況,填寫本年度《院內崗位津貼申請表》。
對在黨政管理部門工作具有教學工程實驗科研崗(簡稱教學科研崗,下同)任職資格人員,可申請教學科研崗,也可申請黨政管理崗或其它專業技術崗。在黨政管理部門工作申請黨政管理崗或其它專業技術崗人員無教學工作量和教師工作量定額要求,主要按管理崗位的要求進行考核。
2、院內崗位津貼的考核
年度考核在每年年底進行,考核教職工本年度崗位職責完成情況,其中教學人員主要考核教學工作量、教師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等的完成情況。年度考核時,教職工如實填寫《年度工作成績考核表》,系、部對教學工作量、教師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等申報情況進行審核,教學工作量和教師工作量由教務處核定。科研處核定科研工作量,年度考核時統計,聘期考核時結算。但自20**年開始,科研工作量逐年統計、結算。人事處對工作量統計結果進行匯總、處理,并對本年度院內崗位津貼升檔、平檔或降檔結果提出初步意見,最后由院務會議討論決定。
年度考核中,工作量超過崗位規定任務的教學人員,計發超工作量津貼。教學科研崗人員的超工作量津貼由學院以缺編形式核拔到各系、部,由各系、部自主確定方案發放。全年系、部缺編費計算方法如下:
全年系部缺編費總額(元)=超教學工作量總額×20+超教師工作量總額×10
對教學科研崗人員,凡教學工作量超過崗位規定任務的80%而不足全額者,其不足部分扣發其考核獎(即30%院內崗位津貼部分):其不足教師工作量部分按每分10元扣發;對不足教學工作量部分,按聘任崗位不同,每個標準學時扣發不同金額:正高崗35元、副高崗30元、中級崗25元、初級崗20元。
對教學科研崗中的“雙肩挑” 人員,主要考核其管理崗位職責完成情況,并對其教學工作完成情況按如下規定考核:“雙肩挑” 人員無教師工作量定額要求,其限定范圍內的超教學工作量和超教師工作量不計入所在系、部超工作量總額,均按每個標準學時(或每分)10元單獨計發;對不足崗位規定任務的教學工作量按每標準學時10元扣發。
年度考核時,對申請升檔人員,由有關部門按常信院〔20**〕112號文《關于試行院內津貼考核辦法的通知》精神嚴格審核申請人年度各項業績,人事處匯總并提出初步意見,經院務會議討論決定。
在年度考核的基礎上,聘期結束時進行聘期考核,其結果不僅作為被考核人員當年度院內崗位津貼升檔、平檔或降檔的依據,也作為其是否續聘、高聘、低聘、緩聘、解聘的依據。凡聘期考核時離退休時間不足一年的在編在崗人員不實行緩聘,按上述年度考核辦法執行。
按照常信院〔20**〕112號文《關于試行院內津貼考核辦法的通知》精神,聘期考核時嚴格審核受聘人聘期內科研工作、班主任或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教學綜合考核、學術報告等各項業績。對未完成者,其聘期結束所在年度的院內崗位津貼實行降檔,并對工作量不足崗位規定任務的部分扣發考核獎。
二、對具有25年以上工齡、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工人崗人員,其院內崗位津貼可在原來基礎上提前二年高定一檔,但僅限一次。
三、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執行。學校原有關文件內容與本規定不一致的,則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解釋權屬學院人事處。
篇3:飲食中心效益工資崗位津貼發放方案
飲食中心效益工資及崗位津貼發放方案
按照后勤集團社會化改革精神,根據后勤集團崗位補貼和效益工資分配辦法,結合飲食中心實際,制定飲食中心崗位補貼和效益工資分配辦法,以強化競爭機制,充分調動飲食人員工作熱情,提高管理水平,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一、分配原則
1、堅持總量控制,確保上交、留足發展、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工效掛鉤、按量取酬、合理分配的原則,按照企業化管理分配機制,拉開檔次,根據責任和貢獻大小,實施動態分配,導入良性循環。
2、堅持以事業編制職工為主,以管理技術骨干為主,兼顧其他,提高待遇,穩定隊伍的原則。
二、實施辦法
1、原事業編制職工的檔案工資按國家及學校所定標準執行。
2、原事業編制職工的崗位津貼原則上按學校后勤集團規定標準執行,每年按12個月進行發放(假期上班),但對管理人員按責任大小做適當的調整,向苦、臟、累進行傾斜。崗位津貼發放標準如下:
中心副經理:780元;部主任:680元;餐廳經理:580元;中心職員、微機收款員、保管員、班長、負責人:550元;技師、維修工:540元;技術工人:505元。(注:技師不在本崗位按技工發放崗位津貼)
3、效益工資
1)事業編制職工、集體工與臨時工的效益工資發放采取按崗定分制。
中心經理:20分;中心副經理:19分;部主任:17分;
餐廳經理:15分;中心職員:14分;校區微機收款員、食堂保管員、副食班長(兼主灶):12分;副食班長、主灶:11分;副灶:10分;副食菜、肉案:6—8分;主食班長(使堿)11分,主食班長:10分;主食使堿:9分;主食面案:6—7分;維修工:10分;洗碗班長:10分;洗碗工:7—8分;保潔員:7分;司爐工:7分;更夫:5分;負責人:10分。
2)一線人員效益工資與營業額及收益直接掛鉤,中心確定提取方式和比例,食堂自行分配,餐廳經理可根據職工的工作情況進行加減分(上報時必須說明),但效益工資的發放額不得超過當月效益工資額的80%,余留15%由餐廳經理作為學期末獎勵基金進行發放,5%留作食堂違紀處罰金(期末多退回食堂,少由15%補差)。
3)二線人員效益工資以一線炊事員的平均分值確定。
4)計算公式:平均分值=效益工資合計數/分數合計數
效益工資額=平均分值*出勤m.dewk.cn天數*分數/天
食堂輔助人員根據食堂各班組平均分值*分數計發效益工資;
校區輔助人員管理人員根據所在校區食堂平均分值*分數計發效益工資;
中心職員根據各校區平均分值*分數計發效益工資;
正式工加班15元/日;
半年和年終獎金視完成任務情況及經濟效益按責任和貢獻大小而定。
4、完成管理費、勞動保險費、水電費實際發生額后方可發放效益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