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中學家長委員會章程
隨著社會的發展,教育日益社會化,教育途徑逐漸多樣化,更好地整合多種教育資源已成為關乎學校生死存亡與興旺發達的一件刻不容緩的大事。為了進一步深化我校教改工作,加強學校與學生家庭之間的溝通、了解與合作,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立體教育工作網絡,共同提高家庭教育、學校教育水平,特成立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性質
家長委員會是我校全體家長助教興學、共同育人,自愿組成的群眾組織,是民主辦學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咨詢機構,也是家長會議的常設機構。家長委員會是學校與學生家長相互聯系的紐帶和橋梁,是形成學校、家庭和社會緊密結合的立體式“教育合力”的一支重要力量。
家長委員會宗旨
在學校黨組織和行政的指導下,把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密切聯系學校和社會、學校與家庭,關心學校的發展和學生的成長,充分發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督作用,提高家長教育子女的水平,促進學校教育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實現學校、社會、家庭教育一體化,促進教育良性發展,為造就更多高素質的社會棟梁之才做出貢獻。
家長委員會委員應具備條件
1.具有階層與地區的代表性。
2.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3. 具有科學的育人觀念和 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驗,并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4.具有較高的思想與文化素質,熱心教育事業。
5. 具有一定出m.dewk.cn謀劃策、參政議政、組織協調能力,能為學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見。
6. 熱心委員會有關工作,能保障參與活動的時間。
家長委員會組織機構
1.家長委員會委員的組成必須能代表各個層面家長,由學校或班主任推薦,家長之間推舉,經學校行政研究,征求個人意見后確定,并由學校發給聘書。家長委員會委員實行“一年一調整”的交替任期制,學生中途轉學或畢業離校,其家長委員可隨之離任,同時補充新人選。委員在一年內不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或工作時,即自動退職。
2.為方便開展工作,家長委員會設常委會,常委會不超過10人,由家長委員會代表組成,每個年級至少有 1名常務委員。常務委員會設會長一人,學校聘請有名望的學生家長為家長委員會會長,副會長一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一人,委員若干人。根據家長委員會的職能,各常委可有適當分工并設理事會負責日常工作,理事會由家長委員會會長、副會長,學校分管校長和政教處負責人組成。分年級設立分會,分會隸屬于常委會,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各班委員一人,初中年級各班委員2—3人。
家長委員會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家長委員會委員應關心學校發展,站在全局高度,做學校主人。
1、執行家長委員會決議和完成委托的工作 , 積極帶領廣大家長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以及家長學校的活動,促進學校與社區、家庭建立更加密切的聯系。
2. 對學校發展有知情權、建議權,了解學校的辦學目標和工作計劃,參與研討學校發展中重點問題,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
3、主動向社會各界進行教育宣傳,以擴大學校影響和知名度,并協助學校發動家長進行招生宣傳,為學校的發展盡力。
4、努力為學校教育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協助學校解決發展中的困難,發動和組織有關單位和個人為學校排憂解難,使學校各項工作順利發展;結合家長廣泛聯系社會的優勢,對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給予人力、智力、物力、財力、信息、交通等各方面盡可能的支持和幫助;以各種方式呼吁社會、企業、單位對學校工作的關心和財力、物力上支持,幫助學校改善辦學條件。
5、家長委員會委員代表全校家長反映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意愿和要求,并及時予以反饋,向學校提出合理化的建議,為辦好學校出謀劃策。
6、做好家教工作,在全體家長當中起到表率作用、推廣家庭教育的先進經驗, 引導廣大家長科學地進行家庭教育。
7、協助學校辦好家長學校,讓廣大家長學習必要的撫育、培養、教育子女的科學知識。
8、安排具有專業知識的家長來校給師生作形勢報告和科技、法制、藝術等方面的專題講座。
9、有權根據學生需要聘請老師輔導學生。有向學校基金(獎學金、助學金)贊助的權利。
10、發現或知道學生在校外的不良或高尚行為,要及時告知學校,以便隨時予以教育和表揚;
11、發現或得知本校學生在校外勒索他人或被他人勒索等重大事件要及時向學校或公安部門反映,便于及時解決問題;
家長委員會活動經費
家長委員會會議經費由學校承擔,其他活動經費由委員會共同協商解決。
家長委員會 附 則
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由本會對本章程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
四川省E中學家長委員會
篇2:實校家長委員會章程
E實驗學校家長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家長委員會的成因是:現代教育需要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緊密配合。人的成長是受遺傳、環境、教育三個方面的因素的制約的。因此,由學校、家庭、社會共同營造一個整體教育環境,有利于學生的健康成長。組建家長委員會,既是實現現代教育的必然和需要,也是我校教育教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條 家長委員會的宗旨是:加強學校與家庭在學生教育工作中的溝通和協作,增進學校與社會的相互了解,推動學校教育由封閉型向開放型轉化,從而保證國家教育方針和培養目標的貫徹和實施。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的任務是:針對我國孩子多為獨生子女的現狀和由此產生的心靈的孤獨寂寞感,投入情感和伙伴群體的友愛,構成一種精神的家園,形成科學育人的良好氛圍。對學生在社會上的表現進行指導、監督、評價、反饋,從而拓寬教育陣地,為社會發展、人類進步培養出品德優良、能力卓越、素質優秀的人才。
第二章 家長委員會的性質與作用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的性質。它是在校長直接領導下,學校教導處指導下工作的群眾組織,是學生家長直接參與學校教育管理的一種組織形式。他是學校教育管理力量的補充和完善,也是學校爭取社會力量參與學校教育事業的一種特殊組織。
第五條 家長委員會的功能
1、教育作用:指導家長認真擔負起教育子女的責任,協調家長與教師、學生與教師之間的關系。
2、橋梁作用:加強學校、家庭和社會的聯系,促進學校、家庭和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形成。
3、助學作用:積極利用社會力量,支持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4、監督作用:對學校在重大的教育決策和教育教學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
5、評估作用:積極協助學校,對家庭教育開展定期的檢查和評價,總結經驗,不斷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水平。
第三章 成員與組織
第六條 家長委員會的成員由在校學生的家長中有一定的教育理論知識,有一定的社會活動能力,有奉獻精神并且熱愛青少年教育工作的家長組成。家長委員會成員由班主任推薦,經學校研究審定,由家長代表大會通過。
第七條 1、家長委員會的組織。設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主任由校長(或分管德育的副校長擔)任,副主任由家長擔任。學校教導處主任擔任家長委員會的聯絡員,負責全部的聯絡事宜,包括制訂工作計劃、安排家長會議、進行年度總結等。
2、每屆家長委員會任期一年,可以連選連任。家長委員會成員的推選工作,原則上在每年九月進行。
3、每學期召開一至兩次家長委員會會議,會議議程及內容由教導處在校長的指導下具體安排。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 家長委員會的權利
1、家長委員會在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的前提下,有權利由教研處安排進入課堂聽課,以了解學校的教學情況,并提出教學改革的建議。
2、有咨詢、了解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及其他方面的規定、制度的權利。
3、在與學校協商后,有巡視學校或參與學校各種教育教學活動的權利。
4、有對學校重要決策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
5、有對學校教職員工的工作進行監督和評議的權利。
6、有對家長委員會的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7、家長委員會換屆時,有推薦和被推薦的權利。
第九條 家長委員會的義務
1、傾聽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學校反饋,促進學校工作的改進。
2、與學校保持密切聯系,可用書面或口頭的形式,為學校的改革發展出謀劃策。
3、關心學生,密切配合學校有關部門、班主任等,協助家長作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4、積極配合學校部分家長作好解釋說明工作,爭取他們對學校的理解、支持和關心。
5、采取多種形式,利用社會力量,力所能及地幫助學校克服辦學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改善辦學環境和辦學條件。
6、每學期想家長會作一次工作匯報。
7、執行本委員會的決議,完成委員會交給的工作任務。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為了使家長委員會更好地開展工作,特設置:
1、家長信箱。歡迎家長用書面形式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2、家長接待日。每逢家長會召開前一個星期,家長委員會成員輪流在學校值班,接待家長。
3、家長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校教導處,聯系電話:(**)
第十一條 本章程由家長委員會通過后,報送學校校長室認定。
第十二條 本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家長委員會做適當的修改。
篇3:(學校)家長委員會章程
中學(學校)家長委員會章程
根據《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為團結全校學生家長,進一步加強學校與學生家庭之間的溝通與合作,讓家長更好地支持和參與學校部分管理工作,構建“家庭與學校”、“家長與老師”之間的“立交橋”,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學生整體教育網絡,使學校的持續發展注入更廣泛的動力,促進學生成長為新世紀的高素質人才,特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家長委員會是在校長的領導下,政教處指導下的群眾性組織,是學生家長直接參與學校教育的一種組織形式,是學校教育有益的補充和發展,是學校爭取更多的社會力量辦好教育的重要途徑,是民主辦學的重要形式。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的宗旨是團結全校學生家長,密切學校與家庭的聯系,充分發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督作用;宣傳國家的有關教育政策法規,加強學校的管理;把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家長教育子女的水平,促進學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第三條:家長委員會的作用,是溝通學校和家庭、社會的聯系,促進學校、家庭、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形成;是指導家長認真擔負起教育子女的作用,幫助學校拓展德育工作的深度和廣度,全面提高學生素質;是積極研討家庭教育的規律,總結家庭教育的成功經驗,不斷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是參與學校管理評價工作,為學校工作提供意見和建議,發揮學校和社會之間的橋梁作用。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成員由班主任提名推薦,征求個人意見后確定,并由學校發給聘書,填寫相關登記表。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分設三級:一級為班級家長委員會,15-20名家長組成;二級為年級家長委員會,每班推薦2名家長組成;三級為學校家長委員會,每班推薦1名家長組成。
第六條:班級家長委員會設主任一人,主任由家長委員會成員選舉產生。年級和學校家長委員會各設主任一名,副主任2名。
第七條:家長委員會的組成必須兼顧社會各個階層,其成員必須具備下列:
1、了解和關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規律,熱心學校工作,能為學校工作獻計獻策。
2、具有比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驗,并有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供一定的幫助。
4、有一定的表達和溝通能力。
第八條:家長委員會實行常任制。一般情況下連任至本年級畢業。如有特殊原因空缺,可由班主任提名增補代表。
第九條:家長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至兩次會議,每次會議必須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經學校提議可臨時召開會議。
第十條:家長委員會的日常事務性工作由學校政教處安排專人負責。
第三章 職責和義務
第十一條:家長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1、家長委員會在不干擾正常教學秩序情況下,在和學校聯系落實的基礎上可由學校安排進教室聽課,或邀請部分家長代表到校聽課,與學校共同研究教育教學工作;
2、有向學校咨詢,了解學校政務公開的有關教育、教學等方面的規定、政策的權利;
3、與學校商量后,有權對學校教育教學及各項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
4、有權將學生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向學校反映,或以提案的形式向家長委員會大會提出。
第十二條:家長委員會成員有如下義務:
1、傾聽家長對學校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并及時向學校反饋,促進學校改進工作;聯系家長,采用多種形式,運用社會力量,幫助學校改善辦學條件;
2、與學校保持密切聯系,可利用書面或口頭形式向學校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3、關心愛護學生,對學生的行為規范作正確的引導。密切配合學校有關部門、班主任協助家長做好子女的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教水平;
4、在家、校聯系上,積極起到雙向互動鈕帶作用。對家長的意見可及時向學校反饋。部分家長對學校的一些合理措施沒能理解時,有義務主動配合學校做解釋、說服工作;
5、執行本委員會的決議,維護整體利益,完成本委員會交派的任務。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為使家長委員會起到聯系家長和學校的橋梁作用,特設家長信箱:設立于學校保衛科門口,歡迎家長用書面形式對學校的教育、教學提出建議。家長委員會接待日,每逢學校召開學生家長會期間,家長委員會成員輪流在學校接待家長。委員會辦公室常設在政教處辦公室。聯系電話5***3。學校網址:h***。
第十四條:本章程經由學校行政會議和學校家長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后生效。
第十五條:本章程由zz中學政教處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必要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