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建設規劃局(分局),臺州經濟開發區建設局,局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為規范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行為,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保證業主正常生活秩序,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浙江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訂了《臺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嚴格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批程序,保障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正常使用,維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和《浙江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由物業主管部門代為管理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監督和管理。實行業主自主管理的,可參照執行本辦法。
第三條市物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條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堅持“業主集體決策、企業操作、專款專用、核算到戶、政府監督”的原則,做到公開、公平、安全使用。
第五條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已明確在物業服務費中列支的,不得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業主應當增強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意識。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服務合同的約定,加強對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最大限度延長使用壽命。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因相關專業單位施工造成損壞或者屬于人為損壞的,應及時恢復原狀,其維修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二章使用范圍
第六條共有部位維修、更新和改造范圍包括:(一)房屋主體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因損壞影響住用安全,需要拆換加固的;(二)屋面因損壞影響正常使用,需要重做防水或者保溫層的;(三)門廳、樓梯間、地下室、走廊通道及公共衛生間等部位樓地面、內墻和頂棚面層脫落或者發生滲漏,門窗及樓梯扶手因破損影響正常使用,需要修繕的;(四)外檐面層脫落、保溫層損壞構造脫落、防水層損壞等影響正常使用,需要修繕的。
第七條共有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范圍包括:(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綠地、路燈、溝渠、池、井等破損嚴重,影響安全和正常使用,需要整體或者局部修復的;(二)樓宇公共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等老化、損壞,需要更新改造的;(三)整體更新、改造樓宇消防控制系統或者更換、維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費用超過原造價10%的;(四)整體更新樓宇電梯或者更換、維修電梯主要部件,一次性費用超過電梯原造價10%的;(五)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有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因損壞,需要整體修繕、更新的;(六)小區智能化(監控)設施設備、小區圍墻和大門因損壞影響安全和使用,需要整體或者局部修繕、更新的。
第八條相關專業單位按照《浙江省物業區域相關共有設施設備管理辦法》(浙政發〔20**〕19號)等有關規定,負責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并承擔相關費用。
第三章使用程序
第九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范圍,根據物業使用現狀以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或者相關業主的意見,提出一定時期內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計劃,并制定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包括:(一)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內容及實施范圍;(二)工程預算;(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列支范圍、分攤方式及面積;(四)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余額;(五)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組織方式;(六)維修施工單位選擇方式;(七)施工方案及實施時間。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余額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持業主委員會證明到物業主管部門查詢,物業主管部門應當出具被查詢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余額證明。
第十條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工程預算1萬元以上的,在提交業主大會討論前,由業主委員會委托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進行審查。委托審查費用計入維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第十一條業主大會已成立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業主大會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方案應當由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應當通過召開業主大會或者入戶征求意見等對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進行書面確認。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應當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實施,并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備案。物業管理區域內共有設施設備維修,涉及全體業主利益的,應當由業主大會決定。整幢住宅或者每個單元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維修,涉及部分業主利益的,應當由各受益業主集體決定,業主委員會負責監督實施。經業主書面確認的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示,公示期7日。業主對公示內容有疑義的,業主委員會應當認真做好解釋工作。
第十二條業主分戶帳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繳存額的30%時,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由業主按規定分攤。涉及全體業主利益的,分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經所持投票權2/3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全體業主共同執行;涉及部分業主利益的,由業主委員會牽頭,分攤方案經相關受益業主集體決定并執行。
第十三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方式選擇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項目較小的,相關業主、業主大會可自行選定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與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施工內容相符的相關條件。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中標的施工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應當主要包括承包方式、工程內容、工程范圍、施工期限、工程造價、工程質量、結算方式、保修期限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十四條物業服務企業持經審核的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和資金使用預算及下列材料到項目所在地物業主管部門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登記表;(二)業主大會或者相關業主書面確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公示情況照片及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公示證明;(四)工程施工合同。第十五條物業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后,材料齊全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按下述要求完成核準手續:(一)審核工程預算書;(二)核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存款余額;(三)按照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確定的工程預算的70%,開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撥付單,并將支用部分資金由專戶劃轉入支用戶;(四)按照工程進度向申請人分期撥付。提交申請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出具補正告知單。
第十六條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實行現場鑒證制度。物業服務企業、相關業主代表應當參與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對工程范圍、工程數量、所需材料、采用工藝與技術等進行現場鑒證,提出書面意見。
第十七條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組織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業主委員會和相關業主等對工程進行驗收,并簽署《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驗收報告》。工程驗收合格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費用清單、發票及驗收報告告知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閱后簽章。
第十八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決算費用作出《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費用決算分攤清冊》,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示,公示期7日。業主對公示內容有疑義的,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認真做好解釋工作。
第十九條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費用按下列規定承擔:(一)專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由專有部分業主自行決定,費用由業主自行承擔,不動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二)部分共有部分、共有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由部分共有部分、共有設施設備的業主會議決定,費用由部分共有部分的業主按權屬份額承擔(權屬份額按建筑面積分攤,下同);
(三)全體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由全體業主會議同意,費用由全體業主按權屬份額承擔;(四)物業未全部出售的,擁有未出售物業所有權的建設單位應當按未出售物業的建筑面積所占比例承擔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第二十條決算費用未超過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工程造價或者在約定范圍內的,物業服務企業到物業主管部門辦理工程尾款核撥手續,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費用決算報告公示證明;(二)公示后的分攤清冊;(三)公示情況照片及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費用決算分攤清冊公示證明;(四)發票及費用清單;(五)《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驗收報告》。物業主管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程尾款核實后劃轉到支用戶,撥付給物業服務企業。同時,按照分攤清冊從相關業主的個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明細賬中核減。
第二十一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嚴格控制工程費用。決算費用超過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工程造價的,所超費用未按本辦法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經業主審查同意的,物業主管部門不予撥付工程尾款。
第二十二條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后,物業主管部門應當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登記表》、《相關業主書面確認證明原件》、《工程施工合同》、《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費用決算分攤清冊》、《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費用決算分攤清冊公示證明》、《物業維修費用發票復印件》及《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驗收報告》按物業項目立卷存檔。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相關業主書面確認明細表復印件、工程施工合同、物業維修費用發票復印件、《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驗收報告(副件)》及《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費用決算分攤清冊》按物業項目立卷存檔。
第二十三條根據《浙江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用于涉及安全、停水、停電、電梯停運等緊急情況下的維修和更新,或者按有關技術規范要求必須維修的,以及發生危及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安全緊急情況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提出建議,經業主委員會或者社區居委會核實、認定,可直接撥付應急維修資金。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立即告知業主委員會或者相關業主并向所在地物業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報送相關維修資料申請備案,及時組織進行維修。物業服務企業未及時維修造成業主、使用人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危及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安全的,一般是指:(一)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發生危險;(二)因室內線路故障而引起停電和漏電;(三)因水泵故障和進水管內的水管爆裂造成停水和龍頭嚴重漏水;(四)落水管堵塞和水盤等設備漏水;(五)電 梯、消防、安全監控等出現故障,不能正常運行;(六)樓地板、扶梯踏板斷裂和陽臺、曬臺、扶梯等各種扶手欄桿松動、損壞;(七)其他屬于危險性急修項目。
第四章服務監督
第二十四條房屋主體結構因損壞影響住用安全的,業主委員會或者相關業主可申請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對房屋主體結構進行安全鑒定。鑒定費用計入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第二十五條房屋維修工程,業主委員會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聘請監理單位實施房屋修繕工程質量監理。監理費用計入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第二十六條業主對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有疑義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負責解釋,仍有疑義的可以委托專業中介機構進行復核,委托費用由委托人支付。疑義成立的,委托費用由相關責任單位(或個人)支付。
第二十七條在施工過程中,業主、房屋使用人及相鄰人應當給予配合,不得阻撓正常施工。業主委員會應當做好解釋、協調工作。因工程施工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裝修損壞的,應當修復或者給予合理補償。費用計入維修、更新改造成本。
第二十八條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企業應當文明施工,減少噪音,防止污染。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工程的工期、質量進行監督,對違反施工操作規程及擾民行為及時制止。
第二十九條業主委員會應當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有疑義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及時向物業服務企業反映;確有問題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盡快與施工企業協商、解決。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未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由開發建設單位會同所在地社區居民委員會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相關業主征求意見后,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并接受當地物業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和監督。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較少的(50戶以下),經全體業主書面同意,按照本辦法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所稱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第三十二條參照執行本辦法。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已建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非住宅商品房屋
附件1: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示范文本)
一、項目概況項目由坐落于平方米,,結構為年,共有開發建設,幢,戶,月竣工,已超過房屋保修期。
二、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原因據業主反映和現場查勘,項目(樓棟號)存在的情況,嚴重影響業主正常生活,需要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進行修繕。
三、維修、更新和改造內容及施工工藝。
四、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經查詢,本次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有專項維修資金余額工程預算費用為每平方米分攤費用為元。元,涉及戶、平方米,(樓棟號)共元/平方米,按照受益業主所擁有的商品住宅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到戶。該方案須經專有部分占相關建筑物面積2/3以上且占相關人數2/3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后,維修、更新和-13-改造工程費用從相關業主個人賬戶中核減。
五、維修、更新和改造組織方式本次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以擬聘請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的工程進行全程監理。經業主大會決定中介機構對工程造價進行審核。工程竣工后,由物業服務企業組織業主、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驗收,并共同簽署《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驗收報告》。擬于年月日起,以方式對維修、招標方式確定施工企業。為監理單位,對(委托、不委托)專業更新和改造方案進行業主書面確認。
六、決算費用約定決算費用未超過工程預算金額的%時,業主視為同意,最終按照決算費用進行分攤,并從相關業主個人賬戶中核減。
業主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主任(簽字)
單位負責人(簽字)
業主委員會副主任(簽字)年月日年月日
業委會(居民委員會)蓋章
物業服務企業蓋章
附件2:業主大會或者相關業主書面確認證明(示范文本)為了保障住宅的正常使用和共有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轉,根據實際情況,項目擬于年月對已超過保修期的(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涉及預算元。年月日,經業主戶業主,建筑面積平方米,工程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已于書面確認,的積的戶業主同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占應確認業主戶數平方米,占應確認建筑面%,其擁有房屋建筑面積%。根據《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已有超過專有部分占相關建筑物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關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書面確認明細表》等申請資料真實,如有虛假,愿承擔相應責任。特此證明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書面確認明細表原件業主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主任(簽字)業主委員會副主任(簽字)年月日單位負責人(簽字)年月日業委會(居民委員會)蓋章物業服務企業蓋章
附件3: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書面確認明細表(示范文本)業主在進行書面確認前,應當認真閱讀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內容并注意以下事項:
1、書面確認必須由業主本人簽字;
2、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按建筑面積分攤,從下列相關業主個人賬戶中核減。維修和更新、改造內容維修資金余額工程預算業主姓名房號建筑面積(平方米)元涉及戶數元戶建筑面積平方米元/平方米應補交業主簽字金額(元)確認業主分攤費用金額費用分攤金額(元)維修資金余額(元)合計
附件4:臺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表(示范文本)日期名申請人情況稱聯系電話工商注冊號聯系電話簽章年月日物業服務企業施工單位及資質證號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物業區域名稱/單位名稱物業區域專項維修資金帳號物業區域坐落房屋竣工交付年月使用時間縣(市、區)街道辦事處(鎮、鄉)(路、巷)號附號列支范圍用途日街用款數額(元)計劃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用款總額(元)相關業主的意見(業主大會未成立的)¥元(大寫:居民委員會意見(蓋章)負責人:年)月日業主大會意見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簽章)業主委員會(蓋章)年月日所在地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經辦人:意見審核人:簽批人:申請時,請提交一式四份。本表可復印。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蓋章)年月日年年年月月月日日日
附件5: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公示證明(示范文本)坐落于的項目,對已超過保修期的(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其《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業主大會或者相關業、主書面確認證明》已于年月日起,采取天。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期以上情況真實,如有虛假,愿承擔相應責任。特此證明業主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主任(簽字)單位負責人(簽字)業主委員會副主任(簽 字)年月日年月日業委會(居民委員會)蓋章物業服務企業蓋章
附件6:工程招投標證明(示范文本)為了保障住宅的正常使用和共有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轉,根據《臺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辦法》第十二條的有關規定,項目于的定施工企業。該項目投標單位有、,其投標的標價分別為、、、年月以招標方式對已超過保修期(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進行招標確。經對投標單位的企業資信、工程質量、投標標價、施工工期等因素進行評議,最終確定中標單位為,其中標的標價為以上情況真實,如有虛假,愿承擔相應責任。特此證明。業主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主任(簽字)單位負責人(簽字)業主委員會副主任(簽字)年月日年月日業委會(居民委員會)蓋章物業服務企業蓋章
附件7: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備案證明物維[]第號項目情況申請單位辦公地點聯系人施工單位項目名稱坐落地點縣(市、區)竣工時間(路、街)號聯系電話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備案要件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證明《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方案》《業主大會或者相關業主書面確認證明》及《物業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證明》其它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內容和業主確認情況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內容和業主確認情況維修、更新和改造主要內容:維修資金余額:涉及戶數:其中:未售出房屋建筑面積元戶工程預算:總建筑面積:戶,預算分攤費用戶,占應確認業主戶數的元平方米元%平方米,戶數同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業主確認比例同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擁有房屋建筑面積確認建筑面積的%平方米,占應物業主管部門意見負責人簽字:蓋章:年月日
附件8: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專戶開戶證明(示范文本)縣(市、區)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根據《臺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辦法》有關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單位)為項目已辦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專用賬戶開戶相關手續,賬號為特此證明。年月日(蓋章)
附件9: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驗收報告(示范文本)工程名稱:組織單位(蓋章):竣工工程驗收組成員名單組織單位主持人驗收組成員參加驗收單位姓名職務專業物業服務企業(章)施工單位(章)監理單位(章)業主委員會(章)其他單位(章/簽字)其他單位(章/簽字)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施工面積開工日期施工單位竣工報告工程造價結構類型竣工日期監理單位評估報告主要施工項目工程驗收時間組織單位執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程序情況:組織單位對施工監理等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質量行為的評價:組織單位負責人(簽字):年月日驗收結論:-25-物業服務單位意見:單位負責人:公章:年月日施工單位意見:單位負責人:公章:年月日監理單位意見:單位負責人:參加公章:年月日驗收單位業主委員會意見:業主委員會主任:業主委員會副主任:公章:年月日其他單位意見:單位負責人:公章:年月日其他單位意見:單位負責人:公章:年月日
附件10: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決算費用分攤清冊(示范文本)項目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已驗收合格,現按照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工程決算費用進行分攤,并從下列相關業主個人帳戶中核減。維修、更新、改造內容維修資金余額工程決算業主姓名房號元涉及戶數元戶建筑面積平方米元/平方米應補交備注金額(元)決算分攤費用金額維修資金費用分攤余額(元)金額(元)建筑面積(平方米)合計單位負責人(簽字)業主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主任(簽字)業主委員會副主任(簽字)年月日業委會(居民委員會)蓋章年月日物業服務企業蓋章
附件11:物業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工程決算費用分攤清冊公示證明(示范文本)坐落于的年項目《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月日起,采取工程決算費用分攤清冊》已于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期天。以上情況真實,如有虛假,愿承擔相應責任。特此證明業主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主任(簽字)單位負責人(簽字)業主委員會副主任(簽字)年月日年月日業委會(居民委員會)蓋章物業服務企業蓋章
附件1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工程現場鑒證存根聯(示范文本)物業區域施工內容施工單位施工進度現場鑒證情況產業代碼鑒證時間物業服務企業鑒證人員物業服務企業(蓋章)負責人(簽字)業主委員會鑒證人員業主委員會(蓋章)主任、副主任(簽字)物業維修工程現場鑒證單物業區域施工內容施工單位施工進度現場鑒證情況產業代碼鑒證時間物業服務企業鑒證人員物業服務企業(蓋章)負責人(簽字)業主委員會鑒證人員業主委員會(蓋章)主任、副主任(簽字)
附件13:臺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緊急使用申請表(示范文本)日期:名稱申報人情況資質證號聯系人物業區域名稱物業區域專項維修資金帳號物業區域坐落緊急維修原因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時間工商注冊號聯系電話簽章年月日縣(市、區)街(路、巷)號附街道辦事處(鎮、鄉)號維修計劃列支范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用款總額(元)相關業主意見(業主大會未成立的)¥用途用款數額(元)元(大寫:居民委員會意見)簽字:蓋章業主委員會意見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簽章)業主委員會(蓋章)年月日簽批人(簽章):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蓋章)年月日所在地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意見備注:此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地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業主委員會、申報人各執一份。
主題詞:房地產物業資金辦法通知抄送:省建設廳,市府辦,市政府法制辦,各縣(市、區)房管處,市直屬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開發區內業主委員會。
臺州市建設規劃局辦公室
20**年12月26日印發
篇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籌集、使用、管理協議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籌集、使用、管理協議
甲方:_____商貿有限公司(業主)
乙方: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物業管理方)
為明確甲方業主同乙方物業管理公司專項維修資金籌集、使用及管理責、權、利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博盈投資廣場維修資金的籌集及正常使用,根據建設部及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維修資金籌集、使用、管理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同意自_____年12月1日前于銀行帳戶按博盈投資廣場實際工程設施設備總造價的2%設立專項維修資金科目,該銀行款項按受物業管理部門監督,其本金及利息收入均用于博盈投資廣場公用設施維修保養,不挪作他用或減少金額。
二、雙方約定同意按《_____廣場維修資金管理制度》對維修資金予以使用管理。
三、乙方有責任監督和指導甲方維修資金的籌集,并確保維修資金按預定申報審批程序合理有效使用。
四、維修資金的提現使用額度應根據投資廣場年度維修計劃及維修保養方案予以申報審批執行,乙方不得中途更改維修資金用途及超支維修資金。
五、乙方由責任向甲方匯報維修資金使用情況及維修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六、如因甲方私自挪用維修資金,不能保證維修資金正常到位,導致影響維修質量及設備設施使用,乙方不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責任。
七、乙方使用維修資金應確保工程質量,外協加工必須提供資質證明報業主方正式維修方案,按審批方案方可執行,否則如發生質量事故或問題由乙方承擔維修及賠償責任。
八、本協議同《博盈投資廣場維修資金管理制度》自_____年12月1日起一并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篇3:天津市關于非住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管理的意見(2014)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國土房管局關于我市非住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管理意見的通知
津政辦發 〔20**〕14 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市國土房管局《關于我市非住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管理的意見》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自20**年3月1 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年1月26日
關于我市非住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管理的意見
市國土房管局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市非住宅物業管理活動,切實維護非住宅物業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現對我市非住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范圍。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銷售給2個以上業主的新建非住宅物業項目,應當統一交存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但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住宅小區外與住宅物業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仍按照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非住宅物業的購房人和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每建筑平方米100元的標準分別交存首期專項維修資金。
三、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方式。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應當統一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時,將雙方按規定交存的維修資金一次性存入市維修資金專戶。
四、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專項維修資金屬于建立專項維修資金的業主所有,應當用于非住宅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具體使用辦法由市國土房管局制定。
五、本意見自2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