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變配電室巡視檢查制度
變配電室設備的巡視檢查是為了經常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設備缺陷,預防事故發生,是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的一項重要工作。每個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和要求,認真做好設備的巡視檢查工作。
一.變配電室設備巡視檢查工作,應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按記錄表規定進行巡視檢查。特殊巡視檢查根據主管的布置。
2.擔任正式操作的值班人員可單獨巡視檢查高壓配電裝置,新進人員不可單獨進行巡視檢查。
3.巡視檢查高壓設備時,應遵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關于"高壓設備的巡視"規定的條文辦理。
4.值班人員進巡查,應隨帶手電筒和記錄本,按規定路線巡視檢查,防止漏查設備。
5.值班人員在巡視檢查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和異常運行情況,應詳細記錄在值班記錄簿和缺陷簿上;對緊急缺陷及嚴重異常情況應立即匯報上級和主管,主管應到進行復查。
6.巡視檢查中遇有嚴重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的情況,應按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并向上級匯報。
二.巡視檢查周期:
1.每次交接班檢查。
2.每班班中檢查。
3.主管,維修人員每周監督性巡視檢查一次。
4.每周關燈夜巡一次。
5.季節性特巡。
三.巡查檢查的基本方法:
1.設備巡視檢查要認真仔細,集中思想,運用"五官"進行,勤看,細聽和嗅覺以及對外殼不帶電部分用手摸,并分析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2.采用先進技術,目前用紅外線測溫儀進行定期測試,將測試的結果進行分析。
3.高溫高峰時重點檢查設備是否發熱。
4.設備經過操作后重點檢查,特別是斷路器跳閘后的檢查。
5.氣候突然變熱或變冷,檢查各壓接點是否正常。
6.根據歷次的設備事故進行重點檢查。
7.新設備投入運行,增加一次巡視。
四.各種設備的巡視內容,應嚴格按規范和記錄表要求進行。
篇2:學校配電室巡視檢查制度(5)
學校配電室巡視檢查制度(5)
一、巡視周期及安全要求:
1.10KV及以上高供高計配電室,每二小時,高供低計每四小時,35KV及以上每小時,按巡視檢查路線圖逐一巡視一次;
2.遇有特殊情況和惡劣氣候要增加巡視次數,暴風雷雨及雪霧冰凍天氣過后巡視一次,雷雨天氣如需特巡及事故處理,嚴格執行安全規定要求;
二、巡視范圍及項目:
1.檢查所有瓷絕緣是否有破碎裂紋,掉瓷閃絡放電現象和痕跡;
2.檢查所有注油設備運行情況、油色、油位是否正常,有無滲漏油現象;
3.檢查所有設備的導體接頭接觸情況、軟母線有無斷股、燒傷、垂度過大,接頭是否發熱或變色;
4.檢查時注意聽、聞、看有無放電聲和絕緣焦化氣味;
5.檢查計量裝置,斷電保護和直流系統及儀表、信號、指示燈、壓板等指示及位置是否正確;
6.檢查所有照明、消防設備是否齊全,設備的接地情況是否完整良好,開關門和標示牌遮欄放置懸掛是否正確可靠;
7.檢查所有設備熔斷器有無燒斷破損放電現象;
8.強迫油循環,水冷裝置運行時,每二小時檢查一次;
9.配電室是否漏雨、傾斜、下沉、門窗是否完整,通風孔百葉窗、防護網是否完好,電纜溝有無進水等;
10.巡視檢查時應帶記錄本,并將檢查缺陷、隱患逐項詳細記錄在記錄本上;
11.按時將設備缺陷及時上報處理,并做好上報處理記錄以備事故時分析責任。
篇3:大廈變配電室巡視檢查制度
大廈變配電室巡視檢查制度
1.變配電所應根據巡視檢查制度要求,制訂巡視檢查工作安排,其內容應包括:
(1)有人值班變配電所和無人值班變配電所的巡視周期;
(2)各種設備巡視項目;
(3)變配電所設備巡視的要求。
2.對設備進行巡視檢查時,通過值班人員的觀察和必要的儀器輔助(紅外測溫儀等),認真分析。發現異常現象時,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對于重大異常現象及時報告上級或有關部門。
3.對新投入運行或大修后投入運行的設備的試運行階段(一般為72h)應加強巡視,確認無異常情況后,方可按正常巡視周期進行巡視。
4.巡視檢查工作可由一人進行,但應遵守《北京地區用電單位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不得做與巡視無關的其它工作。
5.變配電所室內進行巡視檢查時,還應對以下項目進行檢查:
(1)變配電所內有無漏水或漏氣現象;
(2)變配電所的門、窗應完整,開闊應靈活;
(3)變配電所的平常照明和事故照明應齊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