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變電站安全管理制度
1.變電站是保證小區范圍全部用電的供電樞紐部位,屬于重要部位,必須保證24小時間斷的雙人值班,嚴格遵守國家電業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運行操作規范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主管部門、主管負責人、崗位值班人員的各級責任,做好巡視檢查、運行、交接班、事故隱患排除等各項文字記錄。
2.變電站工作人員必須政治可靠、無劣跡、作風正派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法制觀念、技術過硬、持有國家勞動部門簽發的上崗證,具備安全防范和防火安全意識,掌握應急故障處置方案,保安部要建立要害部位檔案,一經發現不適合該崗位工作應立即調離。
3.變電站崗位值班員要保證24小時有人留守值班,密切注視設備運行狀況,不準指使非崗位人員替班看守,因工作需要在暫時一人留守時要使用對講機與因公離崗人時刻保持通訊聯系。
4.因個人特殊情況造成缺崗,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安排好本崗位其他班次值班員上崗替班,嚴禁私自脫崗,一經發現既追糾在崗雙方責任。
5.變電站所屬各部位門窗依照技術要求保證安全牢固,各班必須認真檢查交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采取可靠措施整改,不得拖延,各部位鑰匙要登記備案存放安全可靠,嚴禁私自配制,交接班時清點登記。
6.變電站所屬各部位嚴禁無關人員出入,接待來訪參觀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并指定專人陪同,非崗位任何人員進入必須遵守登記簽字制度。
7.變電站所屬部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強酸強堿、腐蝕物品,嚴禁存放與供電系統無關的雜物,嚴禁在機房從事與本供電設備無關的維修裝配工作,嚴禁使用機房電源在機房內從事各類充電。
8.變電站各部位配備的消防滅火器要妥善保管,放置在明顯易使用的部位,保持清潔排列整齊,經常檢查有效狀況,發現失效及時向保安部報告更換。
9.變電站值班崗位不準設立床鋪,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嚴禁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篇2:電力公司變電站安全保衛制度
電力公司變電站安全保衛制度
一、進出站管理
1、非變電站運行人員(如清潔、生活及保衛人員等)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變電站。
2、非本單位人員進入變電站必須由變電站保衛人員核實相關手續,并向值班人員匯報,經同意后方可進入。并填寫"變電站進出人員(車輛)記錄"。
3、工作人員進行檢修、試驗等工作時憑工作票或工作證由變電站保衛人員進行核實后方可進入。并填寫"變電站進出人員(車輛)記錄。
4、進站人員或車輛必須聽從變電站保衛人員或運行人員的指揮和安排,進站人員或車輛在站內期間如有違規行為,變電站保衛人員或運行人員有權進行制止,情況嚴重時向供電局有關部門匯報。
5、變電站保衛人員或運行人員有權對進出變電站的人員進行詢問。
二、防盜管理
1、變電站保衛人員正常情況下必須鎖閉站門。
2、變電站運行人員正常情況下必須鎖閉設備室及各功能室門窗。
3、裝有防盜報警系統的變電站,保衛人員應定期檢查、試驗報警裝置的完好性,有故障的要即時處理。
4、變電站保衛人員每日必須對變電站大門、圍墻、重要設備周圍及其它要害部位進行巡視,發現問題立即向值班負責人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