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設施設備日常巡檢制度4
1目的
規范小區內設施設備的日常巡檢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2引用文件
《設施設備綜合控制程序》
3職責
3.1管理處主任和維修組主管負責制定本小區的設施設備巡檢計劃和巡檢路線。
3.2技術性不強、容易發現問題的設施、設備由管理處管理員進行巡檢;技術性較強的設備應由維修組維修工進行巡檢。
3.3管理處管理員負責每日對門禁系統、樓道、樓道燈、大堂燈具、園區道路、公共標識進行一次巡查。巡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3.4維修組維修工負責對電梯、鍋爐、冷機、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游泳池設備、設施、集水坑潛水泵、給排水主要管道閥門、園區燈具、地下車庫燈具、鍋爐等進行巡查,并負責對水、電、煤氣總表進行抄錄。巡查中發現故障及時維修,如故障較大則報告維修組主管,由主管安排維修。
4操作規范
4.1巡檢標準和方法
4.1.1門禁系統
門禁系統的要求:
a)門鎖開關靈活;
b)屏幕顯示正常;
c)外表清潔無污物(檢查方法:開關試驗、觀察)。
4.1.2樓道:墻面、樓梯、電梯前室無明顯破損或污漬;各管壟井門正常關閉。4.1.3樓道燈、大堂燈具樓道燈、大堂燈具燈要求:
a)感應開關或手動開關啟動正常;
b)燈具啟動正常,照明無故障(檢查方法:逐一開啟)。
4.1.4園區道路:地磚、墻磚無松動、脫落,破損面積不超過本身面積的四分之一;
排水設施不堵塞;鐵質欄桿、路燈桿無銹蝕(檢查方法:觀察)。
4.1.5公共標識:無損壞、缺失(檢查方法:觀察)。
4.1.6游泳池設備、設施
游泳池設備、設施的要求:
a)管道、閥門沒有滲漏水(檢查方法:觀察);
b)泵房集水坑潛水泵能正常啟動(檢查方法:同集水坑潛水泵);
c)游泳池的拉手、爬梯沒有松動(檢查方法:用手拉拽)。
4.1.7集水坑潛水泵
集水坑潛水泵要求:
a)水泵手動、自動啟動裝置正常(檢查方法:調至手動模式進行啟動);
b)水泵處于自動運行狀態(檢查方法:看指示燈);
c)浮子位置正常(檢查方法:觀察);
d)電控柜門關閉(檢查方法:觀察)。
4.1.8給排水管道、閥門:主要給水管道和閥門沒有漏水現象,主要閥門的開關與標識相符合(檢查方法:觀察;如發現主要閥門的開關與標識不符,則應在調整前向主管確認)。
4.1.9園區燈具:照明正常,燈罩無破損,燈桿直立無銹跡(檢查方法:觀察)。
4.1.10地下車庫燈具:照明正常,燈罩無破損;配電箱門緊閉(檢查方法:逐一啟動、觀察)。
4.2人員及路線安排
4.2.1管理處主任和維修組主管負責指定巡檢計劃和巡檢路線,安排管理員和維修工對設施、設備進行巡查。
4.2.2管理員每日應對本人責任范圍內的設施設備至少巡檢一次。
4.2.3維修工巡查工作
維修工巡查工作可參照如下安排,巡檢次數不得少于以下要求:
a)上午9時~12時,維修工一人,對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游泳池設備、設施、集水坑潛水泵、給排水主要管道閥門做一次巡查;
b)下午4時~5時,維修工一人,對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做一次巡查;并于5時左右對總水表、總電表、鍋爐煤氣表進行抄錄;
c)晚8時~10時夜班維修工對園區燈具、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做一次巡檢。
4.2.4以上巡檢工作記錄于《公共區域日常巡查表》、《水泵、水池巡檢記錄》、《日常巡查簽到表》中。其中《日常巡查簽到表》粘貼于電梯機房、集水坑潛水泵、游泳池泵房、水泵房中,由巡檢人員在巡檢工作中簽到并做相應記錄。
4.3電梯的日常巡檢見《電梯維護保養規范》。
4.4配電房的日常巡檢見《配電房管理制度》。
4.5發電機的日常巡檢見《發電機房管理制度》。
4.6衛生天線設備的日常巡檢見《衛星天線設備管理制度》。
4.7冷機的日常巡檢見《冷機房管理制度》。
4.8空調系統的日常巡檢見《空調系統維護保養規范》。
4.9鍋爐系統的日常巡檢見《鍋爐房管理制度》
4.10水泵房的巡查見《水泵房管理制度》
5相關文件
《電梯維護保養規范》
《配電房管理制度》
《發電機房管理制度》
《衛星天線機房管理制度》
《冷機房管理制度》
《空調系統維護保養規范》
《鍋爐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管理制度》
6記錄
《公共區域日常巡查表》
《水泵、水池巡檢記錄》
《電梯日常巡檢項目表》
《能耗日、月報表》
篇2:物業轄區設施設備巡檢規定
物業轄區設施設備巡檢規定
為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及時發現并消除故障隱患,設施設備組必須對所轄設備進行日常巡檢。
1、巡視值班人員必須按本系統規定的時間和項目巡視檢查管轄下的設備。
2、巡視值班人員外出巡檢,必須隨時與部門保持聯系。
3、巡視值班人員每次巡檢均須在相應的巡查記錄上依順序做好巡查情況和結果記錄。
4、巡視值班人員應根據當班設備的具體運行情況,對"手動"運行的設備和有異常苗頭、運行不穩定的設備加強巡檢和監控。
5、發現設備儀表和電流表、電壓表、壓力表、電度表、水表等有缺陷,發現設備運行狀態指示燈有損壞,發現安全保護元件有變化,均應即時通知維修人員調整或更換,保證設備的監控元件在完好狀態下運行。
6、發現有不正常的噪音、壓力、振動、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須立即報告維修人員,并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或擴大。
7、相關專業的管理員每周一次對巡查情況和結果進行抽查,發現問題追查原因,如屬人為應追究當事人責任。文章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
篇3:物業設施設備巡檢規定
設施設備巡檢規定
為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及時發現并消除故障隱患,設施設備組必須對所轄設備進行日常巡檢。
1、巡視值班人員必須按本系統規定的時間和項目巡視檢查管轄下的設備。
2、巡視值班人員外出巡檢,必須隨時與部門保持聯系。
3、巡視值班人員每次巡檢均須在相應的巡查記錄上依順序做好巡查情況和結果記錄。
4、巡視值班人員應根據當班設備的具體運行情況,對“手動”運行的設備和有異常苗頭、運行不穩定的設備加強巡檢和監控。
5、發現設備儀表和電流表、電壓表、壓力表、電度表、水表等有缺陷,發現設備運行狀態指示燈有損壞,發現安全保護元件有變化,均應即時通知維修人員調整或更換,保證設備的監控元件在完好狀態下運行。
6、發現有不正常的噪音、壓力、振動、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須立即報告維修人員,并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或擴大。
7、相關專業的管理員每周一次對巡查情況和結果進行抽查,發現問題追查原因,如屬人為應追究當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