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鍋爐房管理制度
1 鍋爐房務必保持整潔、通風及照明狀況良好。
2 鍋爐房內禁止吸煙,不得隨意動用明火。
3 鍋爐房需按有關規定配置必要的滅火器材,所有的鍋爐工必須會熟練操作。
4 無關人員嚴禁進入鍋爐房,施工、檢修或檢查等人員進入要做好登記,離開機房時隨 手關閉非常開的照明燈具。
5 值班人員應忠于職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做好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值班操作和運行,防止因錯誤操作或失職而發生重大事故。
6 定期檢查、調試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計等表具,保持靈敏有效。對鍋爐爐體,各種管道、閥門等要定期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漏、跑、冒等不良情況及時進行檢修。
7 勤檢查、勤調節,保持鍋爐情況的穩定,做好節能工作。
8 一旦鍋爐房發生火警立即切斷電源和氣源,盡快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
9 節假日期間加強巡視,做好安保保衛工作。
10 鍋爐每年須經市勞動局年檢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
篇2:醫院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鍋爐房工作人員,嚴禁進入鍋爐房。外來及參觀人員必須先同主管科室領導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鍋爐房。
二、操作人員在鍋爐運行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不得做與鍋爐運行無關的事情。
三、鍋爐房的一切安全設施,非操作人員嚴禁亂拉亂用,對不安全的設施應及時報主管科室處理。
四、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對鍋爐運行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主管科室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對違章造成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五、值班司爐換班吃飯,嚴禁班前、班后飲酒,值班室嚴禁閑雜人員滯留、閑聊。
六、對違反以上制度者視情節輕重,按院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篇3:醫院鍋爐房水質管理制度
醫院鍋爐房水質管理制度
一、蒸汽鍋爐與熱水鍋爐都必須有水處理措施。運行鍋爐的給水、爐水必須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定。
二、水處理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
三、水質化驗員,必須每2小時化驗一次鍋爐給水。
四、原水的硬度、堿度、PH值每月最少測定一次,有條件的單位應做全分析。
五、用離子交換器處理的軟水,水質硬度,氯根等每2小時化驗一次,在交換劑接近失效時,應增加化驗次數。
六、爐水的堿度、PH值、氯根等每2小時化驗一次。同時應定期對爐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對堿度進行校驗。
七、水處理人員必須根據化驗結果,制定并督促司爐人員執行定期排污制度。
八、水處理人員必須根據化驗結果調整水處理措施,使其符合水質標準,水處理措施達不到水質標準時,應及時報告鍋爐房主管人員,加以解決。
九、水質處理人員要認真負責的做好化驗記錄,不許弄虛作假、抄襲、涂改化驗記錄。
十、水質化驗人員必須愛惜一切化驗設備,嚴禁非操作人員亂動,缺少的化驗設備、化學藥劑要及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