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裝修管理條例
一、文明施工:
1、嚴禁場內抽煙(違者處罰50元/人/次)。
2、嚴禁吵架、打架。(違者處罰500元/人/次)。
3、必須佩帶胸卡或統一工作服上崗(班組自備)。
4、不可穿拖鞋上崗。(違者處罰50元/人/次)。
5、不可脫衣服上崗。(違者處罰50元/人/次)。
6、材料堆放整齊,不影響其它班組施工。(違者處罰500元//次)。
7、工完場清,余料垃圾及時清理出場。(違者處罰500元//次)。
二、安全施工:
1、必須自備足夠之滅火器(或按物業要求數量),重點介床及電焊工作點必須增設滅火器。(違者處罰100元/次)。
2、必須佩帶安全帽上崗。(違者處罰50元/人/次)。
3、徹底清查安全隱患盲點,做好保護措施,特別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違者處罰100元/人/次)。
4、嚴禁施工用電用水亂拉亂接,施工用線必須使用護套線。(違者處罰100元/人/次)。
三、裝修班組管理架構:
1、必須于開工前2天遞交管理架構書并經甲方審核確認。如需減少施工人員必須書面報批,否則按50元/人/天處罰。
四、工期要求:
1、按照進度表執行總工期及各分項工期。
2、如無法按照工期推進,除非事先書面申明,否則甲方有權要求班組即時退場。
五、材料質檢、使用要求:
1、乙供材料必須于開工前2天交裝修項目部封板,沒樣板的移交產品資料。
2、乙供材料每批到場均必須于使用前通知甲方驗收簽字后方可使用。
3、違反以上規定甲方處罰1000元/次,并可要求拆除重做。
六、施工工藝、驗收要求:
1、執行國家建筑裝飾規范之高級裝修標準。
2、必須安排于現場先行放線定位,確定并還原圖紙,放線后通知甲方驗收。
3、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驗收簽字后方可封閉,裝修班組之隱蔽工程包括衛生間沉箱、石材干掛鋼架、水電等,以上隱蔽工程同時包括其它空調消防等班組之施工項目。驗收文件由甲方統一制定及發放。
4、有關潔具、龍頭、燈具等安裝辦法,圖紙不能盡達,必須向甲方索取實際樣板或產品資料為準,否則出錯責任自負。
5、所有驗收資料一式兩份,由主管、甲方付經理級以上職員簽字生效,班組自行保管,竣工驗收時資料如無法提供導致無法結算則責任班組自負。
七、材料及成品保護要求:
1、完工地面使用3厘厚地板膠覆蓋保護,接口以封箱膠黏貼完好。
2、飾面板墻面油漆驗收后以3厘厚地板膠覆蓋保護,接口以封箱膠黏貼完好。
3、所有石材等易破壞的陽角以夾板定制角線保護。
4、石材等易碎產品,必須從搬運至安裝過程極度重視,如因此無法單片補貨導致之所有損失均必須由班組承擔。
5、所有甲供材料一經簽字領用,由班組自行負責保管直至完工驗收。
6、以上問題班組除承擔賠償責任,另必須接受1000元/次的罰款,以提高班組施工管理水平及素質,并達到公司培養長期合作班組的長遠規劃。
八、安全責任要求:
1、凡入場作業的工人與以施工班組管理人員自身,與施工班組屬雇傭關系,施工班組必須辦理人身安全與政府規定的相關保險手續,并督導其安全作業.如發生任何工傷事故,施工班組自負。
2、場地現場消防安全由施工班組負責,班組每日下班前必須關閉用電用水,檢查消防安全后方可下班。
3、施工現場的防盜工作,由班組自負.班組自購的材料和甲供材料,施工班組必須保管完善.班組自備的施工工具,注意安全存放,防止失竊.
九、其它要求:
1、項目清單外之變動,所有班組必須無條件執行甲方發出之"項目指令單"。項目指令單(需附現場照片)為結算之依據,每月交預算員協助處理。
2、妥善保管各類簽證、圖紙等資料,以免造成爭議無依據。
3、每月20日前向預算員遞交書面資金計劃,否則當月進度款無法領取責任自負。
4、雙方均以"工作聯系單"為有效聯絡文件,一式兩份,相互簽收及保存。口頭申明等一概無效。
以上要求,施工承包人均以知悉,保證遵守,并無異議,請于下方簽名.
施工責任人簽名:
身份證號:
填表時間:
篇2:本溪市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條例(2014)
本溪市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條例(20**)
(20**年7月26日本溪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年9月27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準20**年10月20日本溪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號公布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溪市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管理,規范裝飾裝修市場秩序,保障裝飾裝修的工程質量和公共安全,維護裝飾裝修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適用本條例。
列入文物管理的建筑、軍事管理區建筑、古建筑的裝飾裝修活動,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實施管理。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以下簡稱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是指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房屋室內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建筑活動。
本條例所稱房屋裝修人(以下簡稱裝修人),是指進行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的城市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
第四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應當遵守環境保護、結構安全及消防等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鼓勵采用環保節能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第五條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的本溪市房屋修繕裝飾裝修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市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規劃建設、綜合執法、環保、公安、消防、工商、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質監及供水、供電、電信等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有關管理工作。
第六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監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七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以外的裝飾裝修企業資質,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審批、核發資質證書。
第八條 裝飾裝修企業資質實行年審制度。年審結果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作為企業資質升級、降級或者吊銷的依據。企業信用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為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查詢服務。
第九條 注冊地在本市以外的裝飾裝修企業到本市從事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應當持相關資料到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接受工程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條 從事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的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證書許可的范圍內開展業務。
公共建筑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裝修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進行設計、施工、監理、檢測。
禁止無資質證書、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或允許其他單位、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從事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
第十一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專業技能培訓,實行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工程投資額在三十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在三百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裝修人應當向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第十三條 裝修人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合同及裝飾裝修企業資質證明等相關資料;
(二)按照規定應當委托監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的證明文件;
(三)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變動房屋主體結構或者加大荷載部位的裝飾裝修設計方案;
(四)滿足施工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
(五)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方案;
(六)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應當提供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文件;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資料。
上述材料齊全、符合行政許可條件的,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辦理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 裝修人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五條 住宅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前,裝修人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辦理登記備案;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以外的公共建筑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裝修人應當向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涉及拆改房屋主體結構和明顯加大荷載的設計方案,裝修人應當委托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十六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當事人應當簽訂裝飾裝修合同。
裝飾裝修合同一般應當包括裝飾裝修材料及技術要求、價格及支付方式、質量保證金預留額度和糾紛解決途徑等主要內容。
提倡使用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發的裝飾裝修合同示范文本。
第十七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前,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應當向裝修人書面告知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并依據業主規約或房產管理有關規定與裝修人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協議應當包括房屋安全、電梯使用、建筑垃圾處置、允許施工的時間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時,裝飾裝修企業和從業人員應當服從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的管理,并按照《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要求進行施工,需要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提供電氣及其他管線線路圖的,相關單位、企業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八條 禁止下列房屋進行室內裝飾裝修:
(一)經鑒定為C、D級危險房屋的;
(二)納入征收范圍的;
(三)司法機關依法查封和進入仲裁、訴訟程序的。
第十九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拆改房屋室內供水、供暖、燃氣管道及通信設施的,應當經相關管理單位同意;
(二)改動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并做閉水試驗;
(三)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范,保證作業人員及相鄰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四)裝飾裝修材料應當均勻堆放,不得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使用。產生的各種廢棄物,應當與生活垃圾相區分,并依照相關法規規定堆放、清運。
第二十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禁止下列行為:
(一)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及超過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穿鑿樓面;
(二)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三)在樓面結構層上鑿槽,安裝各類管線;
(四)改變生活污水排放共用設施;
(五)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
(六)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臺改為衛生間和廚房;
(七)在樓梯間、消防通道、電梯間、單元入口處堆放廢棄物;從樓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拋棄裝飾裝修產生的廢棄物;
(八)拆改消防設施及封堵消防通道;
(九)在12時至14時、20時至次日7時之間及高考、中考期間或市政府有特殊規定的時段進行產生噪聲、振動的裝飾裝修作業。
第二十一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應當保證房屋的質量和結構安全,并按照國家有關裝飾裝修強制性標準、行業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監理、檢測。
裝飾裝修企業,應當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對施工質量負責,并依法承擔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十二條 公共建筑房屋室內裝飾裝修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立公示牌,公示企業名稱、施工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
第二十三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裝飾裝修企業應當出具質量保修書,正常使用條件下,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涉及外墻面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為五年,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保修期自裝修人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造成損失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造成共用部位的設施、設備損壞或者相鄰住宅?漏水、管道堵塞、停水停電的,裝修人應當予以修復;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屬于施工方責任的,裝修人可以向其追償。
第二十五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造成重大安全隱患的,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采取緊急排險措施:
(一)組織人員撤離;
(二)封閉施工現場;
(三)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技術鑒定;
(四)責令裝修人依據鑒定意見進行緊急處理。
第二十六條 裝飾裝修企業使用的裝飾裝修材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強制性標準,向裝修人主動交付主要材料的合格證、說明書、保修單,并留存下列資料:
(一)代理商的代理證明;
(二)產品執行標準;
(三)產品合格證書;
(四)產品使用說明書;
(五)法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相應批次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禁止使用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和國家明令淘汰的裝飾裝修材料。
第二十七條 公共建筑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裝飾裝修材料,裝修人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質量檢測,經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其他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實施檢測。
第二十八條 公共建筑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前,裝修人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環境污染檢測機構對室內環境質量進行檢測;其他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實施檢測。
環境污染檢測機構接受委托后,應當按照國家、行業的標準和規范進行檢測,向委托人提交書面檢測報告,并對檢測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二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和房屋管理單位應當對管轄區域內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施工現場進行巡查,發現裝修人或者施工方在裝飾裝修施工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約定的,應當予以制止;對不聽勸阻、拒不糾正的,及時向業主委員會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到現場檢查核實,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對違反《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約定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依據協議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和房屋管理單位在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指派裝飾裝修企業或者限制其他合法裝飾裝修企業及施工作業人員進入本物業管理區域;
(二)強行推銷裝飾裝修材料或者限制裝修人購置的裝飾裝修材料進入本物業管理區域;
(三)違背裝修人意愿直接或者間接提供各種與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相關的有償服務;
(四)違法收取費用。
第三十條 核發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實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結束后,裝修人應當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裝修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將竣工驗收相關資料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裝修人持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許可證、備案證明向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備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其他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經裝修人驗收合格后,裝飾裝修企業應當向裝修人交付裝飾裝修工程質量保修書和各類管線施工圖。
第三十一條 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向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二)裝飾裝修合同中有仲裁約定的,按約定申請仲裁;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裝飾裝修企業違反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未到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年審或年審不合格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連續兩年未年審或年審不合格的,其資質證書自行失效。
第三十三條 從事裝飾裝修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的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設計、監理、檢測單位處合同約定的設計費、檢測費或監理酬金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資質證書被吊銷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第三十四條 裝修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裝修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經鑒定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情節嚴重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并對裝修人處五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規定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違反第(八)項、第(九)項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查處。
第三十六條 裝飾裝修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合同約定工程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低于五千元的按五千元處罰。
第三十七條 裝修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對管轄區域內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不予制止、不及時向業主委員會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或違反禁止性行為規定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 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及裝飾裝修企業有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需要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提供電氣及其他管線線路圖不予配合的,以及裝飾裝修企業驗收合格后不向裝修人交付工程質量保修書和各類管線施工圖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 裝修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裝飾裝修工程不經過竣工驗收即交付使用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 已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的城市住宅區和住宅小區以外的房屋,以及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實施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有違反規劃行為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查處,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第四十二條 房產、綜合執法、規劃建設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實施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和上級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所稱房屋主體結構,包括房蓋、樓蓋、梁、柱、支撐、墻體、連接接點和基礎等。本條例所稱承重荷載,是指直接將本身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剪力墻、懸索等。
第四十四條 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房屋室內裝飾裝修與主體工程一并發包的,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未與主體工程一并發包的,適用本條例公共建筑裝飾裝修管理的相關規定。
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活動,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條例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3:《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與《物業管理條例》試題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與《物業管理條例》試題
一、單選擇題(3分/題共30分)
1、國務院()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A、建設部 B、房地產行政主管理部門 C、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D、行政主管部門
2、主大會作出決定,必須經與會業主所持投票權()以上通過。
A、1/3 B、2/3 C、1/2 D、3/4
3、經()以上的業主提議,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A、10% B、20% C、30% D、40%
4、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內,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A、15日 B、30日 C、一周 D、二個月
5、最新的《物業管理條例》現與()起施行。
A、20**年2月1日 B、20**年9月1日 C、20**年5月28日 D、20**年9月1日
6、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10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自( )開始施行。
A、20**年5月1日 B、20**年9月1日 C、20**年5月28日 D、20**年9月1日
7、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應當按照( )制訂施工方案,并做閉水試驗。
A、自定標準 B、不破壞結構的標準 C、防水標準
8、將裝修工程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企業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的罰款。
B、300元以上1000元 以下 B、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C、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D、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9、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條件是入住率達到(),入住率達到30%以上,且物業交付使用已滿2年的。
A、50% B、60% C、70% D、80%
10、業主大會會議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持有()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參加
A、1/2B、1/3C、2/3D、1/4
二、多選擇題(3分/題共30分)
1、國家提倡業主通過()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管理企業。
A、合理 B、公平 C、公正 D、公開。
2、國家鼓勵物業管理采用()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
A、新技術 B、新方法 C、新思想
3、業主有義務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A、物業共用部位 B、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 C 、環境衛生的維護
4、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A、物業管理事項 B、服務質量、服務費用 C、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D、物業管理用房
5、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移交資料下面有()。
A、竣工總平面圖 B、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 C、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 D、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6、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哪些內容( )
A、允許施工的時間 B、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C、違約責任 D、住宅外立面設施及防盜窗的安裝要求
7、下面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有的行為()
A、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B、衛生間做防水處理 C、拆改供暖管道 D、改變住宅外立面
8、下列申報登記應當提交的材料有()
A、房屋所有權證 B、申請人身份證件 C、裝飾裝修方案 D、變動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需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9、下列裝修企業不得承接住宅裝修業務有是()
A、沒有裝修企業資質的單位 B、沒有《住宅裝修工上崗證》的個人 C、沒有辦理裝修申請的單位
10、住宅使用人系()的,應當先征得住宅所有人書面同意后,再向區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A、私房的承租人 B、借用人 C、代管人 D、單位自管房
三、判斷改錯題(4分/題共40分)
1、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
2、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有權向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但無權提議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可不定期召開。()
4、物業管理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
5、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物業管理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
6、《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房屋內的設施進行查驗。()
7、物業管理企業協助公安部門保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進行安全防范()
8、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9、建設單位應在物業交付使用辦理房屋產權證之前,提供房屋總建筑面積3‰的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商業用房為4‰()
10、前款所稱的已交付使用,是指物業通過綜合竣工驗收,建設單位向業主送達交付使用通知之日起滿1個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