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收費的困局各自買單
第一種計費方法是平攤,無論每個人喝了多少都按平均數計算。事實上我們知道每人享用的飲料是絕不會一樣多的,這種均分方式是以受益少對受益多的人的妥協為代價,這在小事上是和氣重于公平。
第二種計費方法是可以按各人體重折算,假設體重重的享用飲料多,這樣就可以根據體重的比例,來分攤各自的費用。這種分攤方法在無法進行分餐的情況下,無疑顯得更加公平合理。
目前物業管理就是采用的第二種計費方式。這個不能分餐的容器叫做物業管理區域,食客是業主,“體重”相當于他們各自的房屋建筑面積。由于物業管理主要是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共用場地進行管理,所以業主主要按照他們的建筑面積比例計算物管費。
那么他們又會采取什么方式交費呢?
第一種方式是各人分別自己買單。每人按照平均費用,或者可以清楚計算自己的實際消費,向服務生付費。這種方式,以從西餐中引進的自助餐制為代表,它的特點是豐儉自便,口味自主,不必受其他食客影響自己的進餐和帳單。
第二種方式是各人湊齊自己的份子,交一個人代表集體統一買單。這種方式以中餐傳統的桌餐制為代表。它的特點是無法針對個人提供不同口味的菜品和服務,因此無論個人意見如何,都按照最后大家達成的一致意見向服務生如數付費或者要求減免付費,而不會出現誰因為沒有吃某一道菜或者覺得不夠好吃,而單獨拒絕為這一道菜付費的情況。
目前物業管理按理應該是第二種交費方式。由于在同一物業管理區域的桌餐制中,無法針對個人要求和口味提供不同標準的服務,所以最終結果理應由業主集體進行判斷,達成一致意見后,集中全體業主的份子,向物管如數或減免支付。用通俗的話說,這套桌餐的標準和價格制定,叫做物業服務合同;收集意見形成效果判斷和決議,叫做業主大會;代表業主向物管人完成支付過程的,可以是業委會。
一個獨特而不合情理的現象是:為什么現在全國的物業管理“桌餐制”,要由業主個人向物管分別買單?
第一種原因是歷史沿革。從早期“物業管理為物業開發項目服務”的指導思想延續,這套桌餐實際上是開發商的婚宴,規則早就由“主人”定好了。上了桌大家彼此不認識,自己已經單獨交了份子,能吃多吃最好還能打包。《物業管理條例》把這桌宴席叫做前期物業管理階段;這個基本由開發商制定而由物管和業主遵守的規則叫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業主在這個規則下無法統一集體意見,只能被動的接受。
第二種原因是業主的順從。業主并非只是從被動接受中受到拘束,他們其實也在期待能從開發商或物管的獨斷或包攬中坐享其成(只要滿足了他們的利益)。投機心理慫恿他們要別的業主、要政府、要開發商、要物管為自己做主;他們害怕承擔責任,索求而不是創造公平,因此會提出類似要物管直接面對不同樓層的用戶收取不同的電梯使用費等要求,而不是在業主內部形成共識再交物管辦理;當一個業主因為一個局部的不滿而要求自己全部免單時,居然還會獲得不少業主支持。因此他們少有自發的主動成立業主大會,少有為業主的集體利益而行動。
第三種原因是業主的不良行為。就像個別醉鬼在宴席上砸壞了大家的餐具,卻總是要留給同桌其他食客或者服務生來賠償,他始終不會受到來自于真正的受害人--其他業主的有效譴責和制約,而且在物管來代替其他業主制約他時,業主們通常是沉默甚至責備物管,理由是物管不是來管理而是來服務的。在這種業主自己的管理缺位之下,業主的不良行為會因不受任何處罰而變得肆無忌憚,“不交物管費”被視為對抗不良物管的有效手段,同時也成為了一些業主不良行為的障眼法。
業主能夠與物管平等公正的對話,必須從業主們統一標準、要求和行動開始,那么集中支付物管費是否也是一法?
篇2: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作業程序(七)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作業程序(七)
一、目的
規范服務費用的收繳工作,確保如數、及時、安全的收回各項費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各項有償服務費的收繳工作。
三、職責
1、出納員或收費員負責按本程序辦理各項費用的銀行托收及現金收取工作。
2、各部門主管負責對本部門相關有償服務項目計費與審核。
3、財務部會計負責對各項有償服務費用的計算及填制收費通知單。
4、事務部管理員負責通知單的派發及催繳工作。
5、財務部主管負責費用收繳工作的監督。
四、程序要點
1、費用收取的范圍
(1)管理服務費。
(2)機電維修、清潔、綠化等各項特約服務費。
(3)代收代繳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
(4)兼營的餐飲、娛樂等各項服務費。
(5)其他各項多種經營服務費用。
2、滯納金的計算方法
(1)對每月銀行的第二次托收未果,也未到物業部用現金交納管理服務費的住戶,公司財務部應自每月一日起按1‰計收取滯納金。
(2)滯納金的計算公式:本金×(1+1‰)n(n為滯納天數)。
3、管理費的收繳
(1)管理費的收取標準:(僅供參考,具體由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A、多層帶電梯: 2.00元/月·平方米;
B、多層不帶電梯: 1.00元/月·平方米;
C、別墅: 3.00元/月·平方米;
D、商鋪: 5.00元/月·平方米~18.00元/月·平方米;
E、寫字樓: 5.00元/月·平方米;
F、公寓: 2.00元/月·平方米。
(2)管理費的收繳程序:
A、公司財務部從業主入伙之日起計收管理費。業主收到入伙通知后一個月內未來辦理入伙手續的應視入伙,開始計收管理費;
B、財務部會計每月20日前應根據業主資料編制下月《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內容包括:編號、房號、業主姓名、房屋面積、管理費標準、應收金額、上月欠費、滯納金、本月應收等;
C、財務部會計將《應收費用明細表》于每月20日報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如有差錯,應及時更正;如無疑問,財務部主管在財務審核欄內簽署姓名、日期;
D、財務部主管應在22日前將審核無誤的《應收管理費明細表》交財務部會計填寫《收費通知單》;
E、財務部會計應在每月25日前將填寫完整的《收費通知單》交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有誤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的,財務部主管在《收費通知單》上加蓋財務專用章;
F、財務部主管在每月28日前將有效的《收費通知單》交公共事務部管理員派發;
G、公共事務部的管理員根據住戶資料填寫信封,裝入《收費通知單》,視住戶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派發方式:
--需要直接送達的,管理員應在兩個工作日內送交住戶家中,并請住戶簽收;
--如住戶家中無人接收的,應在兩個工作日內送進住戶信箱;
--需要郵寄的,管理員應貼足郵資,并在兩個工作日內到郵局發送。
H、公共事務管理員應詳細的記錄《收費通知單》的派發情況;
Y、出納員根據《應收管理費收繳明細表》填制委托收款憑證及相關資料,在銀行規定的托收日期前一日送交開戶行;
J、出納員在銀行每次托收后的兩日內到銀行讀取已托收數據,并根據托收情況向已全額托收的業主出具加蓋“轉賬收訖”章的有效收款收據;
K、未辦理銀行托收的業主管理費,由業主到公司財務部用現金支付。出納員在收取業主用現金交納的管理費時應按《現金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收取;
L、出納員應于規定收費日后的五日內編制《費用收繳明細表》報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存有疑問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后的應在財務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及日期后交財務部會計;
M、財務部會計將已全額收回的管理費用按《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進行賬務處理;對未能收取的費用,應在銀行第一次托收后的3日內根據欠費資料填寫《管理費用催繳通知單》;
N、《管理費用催繳通知單》經財務部主管審核無誤后,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交公共事務部在3日內派發;
O、公共事務部原則上應在規定期限內,將催繳通知單送交住戶或其家人的手中,并讓接收人在回執上簽收;特殊情況無法找到住戶及其家人的,應將催繳通知單用郵寄的方法寄交住戶;
P、公共事務部應做好送達、郵寄的派發記錄,保管好住戶簽收的回執,并將派發情況向部門主管匯報。
4、有償服務費用的收繳
(1)機電處、服務處等處的工作人員在為住戶提供各項有償服務時,應根據相關服務的收費標準計費,并請住戶對服務項目進行驗收,在服務單上簽字確認。
(2)各部門主管應根據用戶簽字后的服務單對本部門員工計費的項目進行審核,并在部門審核欄內簽名確認。
(3)各部門主管應在每月25日前將服務單匯總后交財務部會計。
(4)財務部會計應在每兩個工作日內根據《服務單》上的相關記錄填寫《收費通知單》。
(5)財務部會計應在28日前將《收費通知單》交財務部主管審核,經審核存有疑問的在三個工作日內向業主派發。
(6)委托銀行代收的,出納員應于銀行每次托收后的兩日內,到銀行抄錄收繳數據,出納員按照《現金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7)出納員在規定交費期限后的三日內,編制《費用收繳明細表》報財務負責人。
(8)財務部主管對費用收繳明細表進行審核,經審核存有疑問的,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的,對已交納的費用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處理;對尚未交納的費用,按照《應收賬款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水、電、煤氣、電話費用的代收代繳
(1)對已辦理銀行劃賬手續的住戶,出納員應及時到銀行抄錄托收記錄。
(2)對未辦理銀行劃賬,需用現金代繳的住戶,出納員應在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或電信局等相關部門規定的交費日期到相關單位去交納相關費用。
(3)財務會計根據相關部門提供的收費單據,填制《收款通知單》。
(4)收款通知單經財務部主管審核,如有疑問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如無疑問,加蓋財務專用章后交公共事務部有關人員在3個工作日內后業主派發。
(5)住戶用現金繳交水、電、煤氣、電話費用時,出納員在向住戶提供供水、供電、煤氣、電信等公司的收費憑據的同時,還應按《現在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中的相關規定向住戶開具收款收據。
(6)出納員在應規定交費日后的3日內編制《費用收繳明細表》報財務負責人。
(7)經審核,如存有疑問,應及時查明并予以更正;如經審核無誤的,對已如數收回的費用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對尚未收回的費用,按照《應收賬款管理標準作業程序》中的有關規定進行相關的催繳工作。
6、兼營的餐飲、娛樂等服務費用的收繳
(1)餐飲、娛樂部門的服務員應在客房消費時開具消費項目清單(四聯)。
(2)該部門的收費員應根據各項服務收費標準對消費明細單上的消費項目進行準確計費、收費。
(3)收費員應于每日下午3時前將當日(前日下午3時~當日下午3時)的收取的賬款項填制收款清單,交財務部出納員處;收費員同時應將消費清單的財務聯交財務會計按照《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4)每月31日,收費員應將當月1日~31日的收入明細匯總后交財務部主管審核,如經審核存有疑問,應及時查明予以更正;經審核無誤,應根據《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7、費用收繳資料的保管
(1)財務會計應于每月末將費用收繳資料匯總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后交財務部主管審核。
(2)財務部經理經審核存有疑問應責令會計及時更正;如無疑問應將收費資料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8、管理服務費用收繳率原則上應達到98%,費用收繳的情況作為公共事務部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依據之一。
五、記錄
1、《收費通知單》
2、《費用催繳通知單》
3、《應收管理費用明細表》
4、《消費項目清單》
5、《費用收繳明細》
六、相關支持性文件
1、《現金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2、《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3、《應收賬款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4、《會計核算標準作業程序》
篇3:大區分公司內部代理制作收費標準的規定
大區分公司內部代理制作收費標準的規定
一、宗旨
為進一步優化公司內部各項資源的配置,提高各部門的業務運作效率,鼓勵部門之間代理制作廣告樣稿,特配合制定本收費標準及相關規定。
二、范圍
本規定執行范圍僅限于南方大區內部。
三、原則
本規定中的收費標準不是必須執行的硬性收費標準,只作為部門之間代理制作廣告樣稿時,協商收費標準的參照依據。
四、收費標準
1、廣告樣稿制作:
黑白稿件:制作+出片 50元/1P;制作 40元/1P
彩色稿件:制作+出片 100元/1P;制作 70元/1P
2、廣告樣稿修改:
黑白稿件:制作+出片 20元/1P 制作 10元/1P
彩色稿件:制作+出片 50元/1P 制作 20元/1P
3、廣告樣稿修改的認定標準:
A、純文字改動(不牽涉到圖片處理),如果出片,按照10元/P收費;不出片,不收費;
B、整個版式不變,背景不變,文字改動和產品圖片替換的工作量占整個廣告樣稿制作工作量的50%以下,按廣告樣稿修改的標準收費,如工作量在50%以上(包括50%),按廣告樣稿制作的標準收費;
C、文字改動,增加新產品圖片,并且重新創意制作,改變整個廣告版式,按廣告樣稿制作的標準收費。
五、相關事宜
1、本收費標準不含電分費用;
2、部門之間代理制作廣告樣稿時,必須填寫稿件制作單。稿件制作單一式兩份,一份由委托方部門經理保管,一份由代理方制作員保管;
3、財務部門定期憑委托制作部門和代理制作部門雙方確認的《部門支付稿件制作費用表》結算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