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公司員工須盡忠職守,努力工作,以能勝任各工作崗位的要求。
2、員工應定期總結自己所在工作崗位的工作內容及工作范圍給其上一級主管經理,以使其明確了解該職位的范圍、責任和要求。
3、直屬上級經理有責任向下級員工解釋其工作范圍、責任及要求,并與員工自身的總結相比較,進行及時的調整,并做好季度及年度的評估。
4、如有需要,公司有權在有效的勞動合同期限內決定及合理調動個別員工的工作崗位,工資也可做出相應的調整。
5、員工有義務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
6、員工必須避免參與公司業務沖突之商業行為。任何利用職務之便謀求個人利益的均屬違紀行為。如員工不得收取廠商之饋贈、金錢或利益;員工不得利用職權為親友在公司謀職。
7、員工必須誠實地記錄資料、帳目及帳冊,所有的員工必須了解并遵守公司的財務政策和規章。
8、員工必須遵守與公司有關的保密政策的規定,員工不得與外人討論有關公司業務之機密信息,公司內的討論亦只限于工作需要。員工還必須遵守有關薪金政策的保密制度。
篇2:某酒店員工義務制度
某酒店員工義務
一、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酒店一切規章制度、管理細則。
二、遵循酒店利益第一的原則,自覺維護酒店的利益和形象,嚴格保守酒店秘密。
三、發現侵犯酒店權益行為或安全隱患須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并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服從上級指揮,不推諉,不扯皮,不頂撞。
五、堅決貫徹"四小時復命制"。
六、加強學習,積極參加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切戒不良嗜好。
七、嚴格按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嚴禁違章作業,杜絕事故發生。
八、同事之間和睦相處,通力合作,共同提高,增強酒店的凝聚力。
九、各項工作記錄應保證真實準確,反饋信息及時有效。
十、一切公務活動所獲資料妥善保管,按規定上交歸檔。未經允許不得打印、復印個人資料。嚴禁拷貝酒店資料。
十一、員工由自身過失或故意使酒店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篇3:房地產員工權利與義務
一、公司員工
(一)凡是按照本制度辦理聘用手續、在公司各部門從業、并領取薪酬的人員,都是北京DL溫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員工。
(二)公司員工有義務做到:
1、熱愛祖國、遵守國家和政府的各項政策法規。
2、熱愛和關心公司,維護公司的名譽、榮譽和權益。
3、忠于職守,認真履行職責,提高工作效率,講求經濟效益。
4、團結協作,努力上進,服從上級領導,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以最佳的工作姿態為公司做貢獻。
(三)與義務相一致,北京DL溫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員工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和有關待遇的權利;有享受節假日和休息的權利;由向各級領導反映有關情況和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由辭職的權利。
二、員工工資
(一)工資形式與發放形式
1、公司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員工所在崗位及所擔任職務確定工資級別。
2、公司實行下發薪制度,每月5日為發薪日。
3、工資調升條件
公司依據員工的能力、技校、貢獻等,可上下浮動員工工資。此外,在正常情況下,每年有適當調升,具體條件如下:
(1)部門或個人超額完成年度任務、指標或定額的;
(2)在某一項經營、業務中創造出突出經濟效益或有重大貢獻的;
(3)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無違法亂紀行為和嚴重過失的;
(二)年終獎
1、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員工實績發放,原則上一年發放一次。
2、年終獎發放條件:員工一年內工作努力,遵紀守法,無重大失誤。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發或扣發年終獎:
(1)年內因(來自:m.dewk.cn)個人原因辭職或被公司辭退的;
(2)工作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3)職權范圍內或上級安排布置的單項工作任務完成不好的;
(4)年終考核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5)全年事假、病假累計30天以上的。
(三)員工浮動工資
1、公司每月從員工工資應發額中扣除10%~20%作為浮動工資,每半年發放一次。
2、員工離開公司時,須辦理完規定的各種手續,然后發給浮動工資。對于受到除名或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有權取消其浮動工資,作為對公司損失的補償。
三、員工福利
(一)養老統籌、大病統籌、失業保險
(二)人身意外保險
(三)年休假
(四)有薪假期
(五)伙食補助
四、員工培訓
(一)培訓方式及內容
崗前培訓:即員工在正式受聘前需進行公司規章制度、工作程序、本部門經營情況及一般業務知識的培訓。
在職培訓:即員工在工作崗位上結合工作和需要進行培訓。
離職培訓:即對部分員工進行新技術、新項目的培訓,對專業性很強的技術人員進行深化訓練。
外出參觀學習:即派往國內、外對先進企業、技術及市場進行考察、學習、實習。
(二)培訓方法
1、崗前培訓和在職培訓:由辦公室牽頭,部門經理制定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2、離職培訓和外出參觀學習:由辦公室牽頭,部門經理制定培訓計劃,報總經理批準,辦公室組織實施;
3、員工的培訓考核由辦公室備案,將作為員工考核、獎勵、提拔等根據之一。
(三)由公司出資培訓(含境內、外實習、進修)的員工,在培訓期滿后工作未滿規定的服務期年限,因給人原因辭職或自行離職的,需按公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培訓費用,具體辦法詳見《員工調入、調出管理規定》。
五、獎懲
(一)公司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員工獎懲條例。
(二)對于模范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以及有突出貢獻或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績者,給予獎勵。獎勵項目:嘉獎、加薪、授予榮譽稱號。
(三)對于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有過失錯誤者,給予處分。處分項目有:批評教育、警告、行政處分直至開除。對于一年內有三次警告,兩次記過的員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建立員工的 人事檔案,及時記錄員工在公司的業績、培訓、考核和獎懲情況,加強對員工的動態管理,做為公司選拔人才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