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安全管理部當值表現評分處罰規定
總則
為盡量準確評價、考核本部門員工之當值表現,為公司員工獎罰依據,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考核依據是《保安員守則》和《保安崗位職責》。
凡對下屬違紀行為進行扣分,須即時通知本人,保安員如對保安隊長/保安領班所作之扣分有異議,須于三日內向主任陳述理由,由主任決定是否處罰。
本規定由部門主任考核保安隊長/保安領班,保安隊長/保安領班考核下屬保安員。
本規定條款,如與《員工守則》或公司其它規定相抿觸,以《員工守則》和公司規定為準。
基本分和扣分處罰辦法
凡按排班表和加班指令表出勤,遵守部門各項規章制度,在領班以上人員查崗中,未發現違紀和失職,兩日內也無其它員工檢舉違紀并查實的,獲記當日基本分10分。
按保安員應出勤天數乘以10,計算當月應得總分,按下列辦法處罰。
1)、累計扣分2分以下者,在班務會和部門月會上通報批評。
2)、累計扣分3-4分,或一次性扣分2分者,扣罰當月表現獎之10-20%
3)、累計扣分5-7分,或一次性扣分3分者,扣罰當月表現獎之50%。(有兩次被扣罰5-7分者將收到行政部發出書面警告。
4)、扣分超過上述第三款者,扣罰當月表現獎100%直至辭退。
公司員工違紀有單項處境規定的,按公司規定辦理。
因一般違紀行為已受到公司之行政處罰者,則只計算相應扣分,不在重復處罰。
一般扣分規定(輕度違紀):
有下列過失者,每次扣1分。
1、已按時打上(下)卡班者,卻不參加班前訓練,班后講評。
2、遇領班以上人員、住戶/租戶不敬禮,或遇部門組長經過其崗位沒有主動起立問好。
3、當值站姿、坐姿不雅觀、精神面貌不振作。
4、當值時衣衫不整,形向公司形象的。
5、不愛護工作環境、桌面公整,亂丟雜物。
6、舉行班務會,消防訓練和部門月會時,無故遲到者。
7、無故不參加公司舉辦的禮儀、禮貌、粵語培訓者。
8、保安員接聽電話不使用規范用語,禮貌用語。
有下列過失者,每次扣2分(重度違紀)。
1、酒后上崗,或當班時間內抽煙,吃零食。
2、班務會、月會及部門技能培缺席。
3、末經組長許可,擅自竄崗、脫崗,或當值時聚眾聊天。
4、當值時看書、閱報、寫信。
5、因禮貌、應對不當被客戶投訴,末造成嚴重后果。
6、未經允許,私自進入會所逗留。
7、當值期間用對講機或電話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8、未給領班允許,保安員之間亂自調班,或私自調換崗位。
9、在日常工作中被領班發現工作不主動。
10、浪費公司能源、辦公用品。在各類交接班、記錄本和表格上亂涂,
11、崗位職責區域內,有人未按規定施工而未迅速跟進有關事項。
12、利用公司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3、在工作期間,工作區域內保安員與保安員喧鬧或粗言穢語,影響公司形象者。
有下列過失者,每次扣3分處理;
1、拒不執行上司下達的工作指令,或當面頂撞上司。
2、未經當值組長同意,擅自在崗位上接待親友。
3、在部門各項技能考核中成績不合格者。
4、當值時與同事吵架,不聽從組長與同事勸說者。
5、同事之間散布謠言,有不得于員工之間團結因素,經查證屬實的。
6、對來訪人員漫不經心,或惡意頂撞者,或類似情況。
7、對業主/住戶投訴,不作好相關記錄并不報告上司者。
8、向無關人員泄露公司內部事件者。
有下列有失者,每次扣5分(嚴重違紀)
1、于當值期間內在崗位睡覺。
2、私自使用泳池,健身房等會所設施者。
3、于當值時間內與工作區域喝酒、賭博。
4、當值時與同事打架。
5、對客戶有任何侮辱、下流行為。
6、不違護公司利益。
7、當值時因自身原因引起業主重大投訴。
8、威脅、恐嚇上司。
9、利用工作之便,擅取公司或客戶物品,為個人謀取私利。
10、未經部門保安隊長/保安領班同意,擅自對外泄露公司與業主資料。
保安隊長/保安
領班
保安隊長/保安領班除應為自身過失負責外,還必須為所帶班次保安員的違紀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個人當值表現,同保安員平等要求,適用部門處罰規定。
下列過失者,視情況扣2--5分處理。
1、利用職權,敲詐、勒索下屬
2、拉幫結派,有偏私現象,使下屬受到不公平對待。
3、散布謠言,用不正當手段攻擊上司與其他保安隊長/保安領班。
4、玩忽職守,引致工作失誤,未造成嚴重后果。
5、不按規定時間、次數各內容組織班務會,或進行班前訓練與班后講評及各種培訓。
6、不嚴格執行本"細則"規定,對違紀行為視而不見。
7、不配合部門主任工作,不執行主任指令。
8、所帶班次保安員有違紀情況,保安隊長/保安領班按下列辦法承擔責任。由保安隊長/保安領班自己查獲違紀并扣分處理的,不對保安隊長/保安領班作連帶扣分。主任以上人員,及人事行政文員、管業助理巡獲保安員違紀,一次扣分在3-4分的,保安隊/保安領班扣1分;一次扣分在月末總計,每3人次扣1分,每5人次扣2分,超過10人次,扣罰當月表現獎。
崗位評分制度:
住宅入口崗位
1、對進出車輛業主,不敬禮者,每次扣1分。
2、不按要求登記來訪人員證件的扣1分,對來訪人員不詢問、不登記的、扣2分。
3、住宅入口附近有閑雜人員長時間逗留不勸說,有外來車輛停放入口附近不制止的,扣1分。造成投訴的扣2分。
4、因工作失誤,造成崗位旁堆放不明裝修、生活垃圾,扣2分。
5、因個人失職,導致外來人員進入,對住戶造成滋擾的,扣2分。
6、私自放施工人員,施工車輛進放的,扣3分。
7、有住戶攜帶貴重物品出場,不報告的,扣2分。
8、當值站姿,坐姿不雅,扣1分。
9、當值時脫崗,視情節輕重,扣2-3分。
10、當值時,與外來人員閑聊,或兩名保安員閑聊的,扣2分。
11、有意外事發生,不及時向上級報告的,視情節輕重,作扣2-5分處理。
車場入口崗位:
1、不執行公司施工時間,讓裝修工人提前進入裝修,扣1分,引起投訴者扣2分。
12、對進入施工人員不查證,不登記的扣2分。
13、對進入施工車輛不檢查的,扣2分。
14、當值與施工人員閑談,扣2分。
15、未經許可,擅自將無證工人放入住宅樓施工扣2分。
16、對住宅樓運出之各類物品未加檢查,擅自將無放行條的物品放出場,扣2分。
17、因工作失誤,造成崗位旁堆放不明裝修、生活垃圾,扣2分。
車場出口崗位:
b)當值時坐姿較差,扣1分。
c)對出場車輛不嚴格驗證,造成嚴重事件者,(如車輛失竊)按有關規定處理。
d)不做好臨時車輛收費工作并弄虛作假的,除收回所有費用外,并扣除當月工資。情節嚴重者,交公安部門處理并如實作好記錄。
e)臨時車輛出場時不回收車輛"出入單"扣3分。
f)保持崗位附近有裝修垃圾堆放,或垃圾堆放區垃圾堵塞出口通道,扣2-3分。
g)嚴禁利用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保持崗位附近的清潔衛生工作。
住宅(車場)巡場崗位
1、未按規定填寫《巡場登記表》扣1分。
2、對施工人員不查證或未及時驅逐無證工人扣1分。
3、未嚴格執行施工管制時間扣1分,因此而造成業主投訴的扣2分。
6、無按巡樓路線進行巡樓工作或搭乘電樓進行巡樓工作扣2分。
7、發現意外事件不報告上級而處理程序錯誤扣2分。
1、不按部門巡場路線,巡場時間進行簽到者,扣2分。
2、施工人員在小區內大聲喧嘩、玩耍,發現后不馬上制止者,扣2分。
3、施工人員將裝修垃圾放于公共通道,不阻止,不扣押施工人員證件,扣2分。
4、因個人工作主動性,被領班/隊長以上人員發現者,扣2分。
5、在巡邏中,發現問題不作好記錄與報告者,視情況扣2-3分處理。
6、在巡邏過程中,因禮貌問題被業主/住戶投訴者,視情況作扣2-5分處理。
7、巡邏過程中,大聲說話、唱歌、吹口哨,走姿站姿不雅者,扣1分,被業主/住戶投訴者,扣2分。
9、不服從領班/隊長的呼叫,不服從領班/隊長的工作指令,扣3分。
10、無正當理由,任由密碼門開啟,或未及時制止車輛堵塞地庫密碼鎖門,扣2分。
篇2:某學校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全檢查防范制度是加強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管理制度。
2、總務處具體負責學校硬件設施、食堂設施、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
3、教務處具體負責教學秩序過程安全檢查,實驗室、圖書室、劇毒藥品存放室及藥品管理和所管、設備物品日常安全檢查。
4、 德育處具體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警示學生注意在校期間的安全,防止學生遭到傷害以及處理涉及學生安全的突發事件,住校生安全檢查。
5、 教技術室負責所屬專用教室及其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檢查。
6、 體育組負責體育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檢查。
7、 物業公司按承包協議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校外人員隨意進入校園,二十四小時巡邏值崗,做到防火防盜等“五防”工作,制止校園發生打架斗毆事件,師生車輛(自行車、機動車)安全,做到24小時巡邏檢查。
8、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安全監督員或分管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并詳細記載。
9、 學校安全辦公室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并及時整改,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10、 日常安全檢查和學校安全辦公室組織的大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學生公寓、水電設施、運動場設施作為檢查重點。
篇3:某學校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1、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 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廣播、板報、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經常性宣傳黨的安全方針和國家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對學生進行安全宣傳,學校安全辦公室安排時間對教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和講座,并做好記錄。
4、 班主任應大力加強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對師生進行交通、消防、用電、校內外活動、食品衛生、健康、防疫等多方面的內容,并在學校教學計劃中占一定課時。
5、 各校區每期至少組織一次安全預案演練或講座,并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