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上級:項目經理;直接下級:護衛隊員。
2.定期或不定時對本班安全護衛人員的工作進行抽查、檢驗,對不合格工作(服務)作出處理。
3.監督和督促本班質量體系運作,對不合格工作實行糾正措施。
4.主持召開班務會議,準確傳達上級工作安排和決策指令,帶領本班人員做好安全護衛工作。
5.負責對日常班務的處理,負責檢查糾正本班人員執勤中的違規行為。
6.負責本班人員考勤、考核等工作,對不稱職者上報主管領導處理。
7.負責對本班人員的崗位培訓和軍體訓練及相關記錄的整理。
8.熟悉安全護衛各崗位職責和任務,掌握本轄區安全護衛工作的規律和特點。
9.負責協調班與其他班人員的關系,搞好團結。
10.督導本班人員的日常工作,并對因管理不力造成的本班人員工作失誤及重大責任事故承擔連帶責任。
11.做好安全標識的管理和質量記錄工作。
12.對本班安全、消防工作負責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2:物業護衛主管職責(二)
上司:管理處主任
下屬:護衛員
權限:
提報權:
1、相關各項工作流程修改或增補的合理化建議或辦法。
2、按時擬定本隊日、周、月、季、年度工作計劃的。
3、提報班組內隊員獎懲單。
4、根據工作情況,進行人員增減的申請。
5、根據工作情況,進行人員出勤安排。
審核權:
1、根據計劃領用、申購有關的工作用品。
2、審核費用報銷、請假手續、福利申請等各項原始憑證。
其 余 :
1、監督指導規范隊員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有調配本班組人員及崗位權力。
3、在授權情況下,有臨機處理權力。
4、公司制度執行權。
承擔責任:
1、對違規行為未履行職責進行處罰或提報者,承擔管理責任處以“書面警告” 至大過”之間的處罰,如屢次違反者(3次以上),給予降級處理;并根據其造成經濟損失的嚴重性,承擔經濟責任.
2、在當班期間,對突發事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根據情節輕重, 給予“書面警告”至“降級”之間的處罰;并根據其造成經濟損失的嚴重 性,承擔經濟責任.
3、違規或越級操作,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大過”處分,如給公司、各部門造成嚴重后果及不良影響者,給予“除名”并公布。
篇3:管理處安全護衛主管職責
管理處安全護衛主管職責
一、負責本管理處物業范圍內的安全護衛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制安全護衛工作計劃,并組織具體實施,對管理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和刑事案件負責。
三、負責主持召開護衛班長會議,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和安全部的指示。
四、對護衛各崗位執勤人員的工作進行巡查、督導,并負責處理護衛員執勤中遇到的疑難問題。
五、負責護衛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和考核工作。
六、負責零星安全護衛用品的采購、驗證、維修工作。
七、對護衛員玩忽職守、違章操作導致業主(住戶)投訴或造成重大損失負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