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和公共配套設施管理及維修方案
(一)、房屋管理
1、巡檢
每年年底或年初對房屋共用部位、設施設備、道路、公共綠地等進行全面檢查1次,掌握房屋設施設備完損狀況,對完損程度做出評價;
在冬、雨季和天氣異常時安排組織房屋設施巡視,對質量較差,易出問題的部位重點檢查;每半年檢查清除一次屋面、檐溝內落葉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業主已委托管理空置房,每周戶外巡視1次,發現門窗損壞、鎖被撬、異味等異常情況及時通知業主,并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理措施。
巡檢做到事事有記錄,并對巡檢情況進行總結,把巡檢結果、維修計劃和需要進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項目報告業主或業主委員會。
2、裝修管理
⑴、將住宅室內裝修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裝修人。
⑵、對業主裝修房屋的申請,應在2個工作日內給出同意意見或修改意見,并簽定裝修裝飾管理服務協議;
⑶、業主裝修期間每日巡查裝修施工情況;
⑷、裝修結束組織驗收;
⑸、驗收合格2個月后組織復驗;
⑹、對裝修中的違規行為及時勸阻,已造成事實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油漆粉飾
木門窗、百葉門窗、封檐板、木欄桿等油漆起皮、剝落或更換的新木件油飾;5年油飾1次;鋼門窗、鐵皮雨水斗、落水管、鐵皮屋面、鋼屋架及支撐或其他各類構件(鐵柵欄、鐵欄桿、鐵門)其油漆起皮、剝落或鐵件銹蝕應除銹、刷防銹涂料后在油飾;鑄鐵污水管、水管、煤氣管在刷防銹漆后應刷兩道銀粉;上述部件應3年油飾1次;樓梯間、共用走廊的室內墻面每5年粉刷1次。
4、建筑物外立面
建筑物外立面為玻璃幕墻、瓷磚、仿石、大理石的,至少每年清洗1次;外立面為水刷石、干粘石和噴涂材料的,原則上每5年粉飾1次;外立面為其他材質的,視材質情況定期清洗。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構筑物外立面有明顯污跡的,應當及時進行清洗、粉飾。
委托合同另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二)、房屋設備分類
房屋設備是對房屋建筑內部附屬的和相關的市政、公用設施、設備的簡稱,其種類繁多、功能各異;主要劃分為房屋建筑設備和房屋建筑電氣設備兩大類。
1、房屋建筑設備
給水設備--用人工方法提供水源的設備,包括供水箱、供水泵、水表、供水管網等,組成生活給水系統、生產給水系統、消防給水系統;
排水設備--用來排除污水和雨水、雪水的設備,包括排水管道、通風管、清通設備、抽升設備等,組成生活污水排水系統、生產污水排水系統、雨(雪)水排水系統;
消防設備--包括供水箱、消防箱、蘭花噴頭、滅火機、滅火器、消防龍頭、消防泵等;
2、房屋建筑電氣設備
供電及照明設備--給房屋提供電源及照明的各種裝置,包括線路、開關、配電箱、安全保護裝置、照明器等;
弱電設備--給房屋提供某種特定功能的電子設備與裝置,包括通訊設備、廣播設備、共用天線及閉路電視系統、自動監控及報警系統、電腦網絡系統等;
防雷裝置--包括避雷針、線路、避雷器、地線等。
(三)、公用設施設備的保養與維修
1、房屋設備的保養實行三級保養制,即:日常維護保養、一級保養和二級保養。
日常維護保養--設備操作人員所進行的經常性的保養工作,主要包括定期檢查、清潔和潤滑,發現小故障及時排除;
一級保養--設備操作人員與設備維修人員按計劃進行保養維修工作,主要包括對設備進行局部解體,進行清潔、調整;
二級保養--設備維修人員對設備進行全面清洗、部分解體檢查和局部修理;
2、房屋設備的維修:根據設備的完損狀況,分為小修、中修、大修、更新改造。
小修--對設備進行日常的保養、檢修及為排除運行故障而進行的局部修理;
中修--對設備進行正常的、定期的全面檢修,對設備部分解體修理和更換少量磨損零部件,更換率一般為10%-30%;
大修--對設備進行定期的全面檢修,對設備要全部解體,更換主要部件或修理不合格的零部件,更換率一般超過30%;
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設備使用到一定年限后,技術性能落后、效率低、耗能大等問題日益嚴重,須更新設備,提高和改善技術性能。
此外,還有當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突發性故障時的故障維修。
篇2:高速公路建設施工過程中文物保護措施
高速公路建設施工過程中文物保護措施
1.對施工人員進行文物保護意識教育,了解熟悉國家和地方政府及有關文物保護部門的法規和條例,做到施工人員在施工中隨時有文物保護的意識。
2.施工過程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文物保護部門的法規和條例,對違反的人員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有文件、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化石、錢幣或物品,將不隨意移動和收藏,并立即保護好現場和維護,防止文物流失,且暫停止施工作業,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等候處理。
篇3:工程項目管理體系:基礎設施
工程項目管理體系:基礎設施
為確保管理計劃的有效運行,項目部配備了必要的設施資源。
1、辦公場所:項目部向員工提供包括適宜的辦公地點、必要的辦公用具、相應的辦公設施并進行適當的維護。
2、機械設備:項目部根據施工生產規模確定本項目部所需的施工生產設備、運輸車輛,對設備的維修、保養作出規定,同時制定項目部《施工設備控制程序》并實施,確保滿足過程能力。
3、監視和測量設備:項目部根據施工項目特點,配備能力滿足要求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并按規定對其進行維護、使用和管理。
4、持與服務:項目部根據需要提供必要的運輸、通信設備等。
5、安全:設備要標出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標識和操作規程,確保本項目部工和相關方的健康安全,以便從根本上消滅或降低職業健康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