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門崗作業管理制度
一、門崗管理
1.門崗值勤人員在指定位置,按指定方向立崗,嚴禁脫崗。
2.立崗姿勢端正,身體挺直、雙手背后、兩腿呈跨立狀態,步幅同肩寬,兩眼平視前方。
3.物業管理區域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每天三班。早上7時至下午3時,下午3時至晚上11時,晚上11時至早上7時。
4.不準拾荒、小攤販、推銷人員進入物業管理區域。
5.雨天為業戶提供方便傘等便民服務。
6.對進入物業管理區域的車輛實行出入證制度、登記制度和收費制度。
7.禁止載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污染等物質的車輛進入物業管理區域。
8.阻止四噸及四噸以上的大型汽車進入物業管理區域(特種車除外)。
9.交接崗時按規范操作。
10.在指定休息處休息,對備用鑰匙使用進行登記并做好休息處清潔衛生。
二、門崗交班
1.交接崗前做好考勤記錄。接崗班長閱讀移交事項,清點交班移交物品。
2.接班保安員列隊,由班長點名,檢查儀容儀表后,保安人員分別到各崗位接崗。
3.接崗時,當班保安站在原位,接班保安面對當班保安走到約兩步間距處,雙方立正目視對方同時敬禮。
4.禮畢,當班班長以規范用語簡述當班情況,如:“本班情況正常”或“本班發生某件事情,具體情況請看當班記錄”。
5.接班保安班組長聽明白后,回答“明白”。
6.交接雙方站原位,完成保安器材移交。
7.雙方再次敬禮。
8.禮畢,雙方交叉換崗。當班保安右橫跨一步后立正,接班保安向前跨兩步走,立正,向后轉,跨立,完成接崗,下班保安方可離崗。
門崗勤務的實施
1、驗證
①逐個查證。在一般情況下,當來人距門衛2至3米時,保安人員應請其止步并出示證件,接過證件后先看證件的封面、再翻看主頁的身份情況。要著重查驗照片與持證人的相貌是否相符,印鑒單位與簽發證件單位是否相符,是否過期。
夜間驗證時,應提高警惕,保護自身安全。經查證未發現問題的,歸還證件并禮貌地示意放行。對拒不交驗證件、證明的人員,不準其入內。發生糾紛時,及時向客戶單位報告,請有關人員前來處理。
②重點查驗。在人員、車輛出入比較集中時,保安人員應站在大門一側提示出示證件,并仔細觀察,注意發現異常。對無證件的人員、車輛,待高峰過后經檢查再決定是否放行。對于上級事先通知的免檢對象,應根據車號和特殊的免檢標志,免檢放行。
2、檢查
①對攜物進出的人員,重點檢查是否帶有違禁物品。物業管理圈微信平臺。對進入車輛要檢查是否裝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是否載有無關人員,對無關人員應動員其下車在外等候。
對攜物外出人員和車輛,仔細檢查攜物證件或出庫單據,重點查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與證件是否相符。檢查時要讓對方動手開車門和包裝物,視情況逐件清點或重點抽查。要與對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注意觀察其神態表情,防止其棄物逃跑或突然駕車逃跑,同時要注意自身安全。
②發現有攜帶可疑物品的人時,應先禮貌地要求其說出物品的名稱、數量、來源及用途,請其自行拿出物品檢查核對,出示有關證件或由有關部門開具的證明,對無手續和拒絕檢查的應交客戶單位保衛或有關部門處理。對盜拿物品的可疑人員,保安人員不能對其進行搜身,應報告客戶單位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3、觀察
在驗證檢查過程中,要從進出人員的身份、陳述、行為、表情、攜物、痕跡等方面進行觀察,對有疑點者應重點查驗。
篇2:幼兒園門崗值班制度(3)
> 幼兒園門崗值班管理制度(三)一、門崗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守。
二、幼兒園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出入時,門崗值班人員要及時開和關。
三、對需進園辦事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并經過領導和被訪人同意,否則不準進入,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四、幼兒園在上課,辦公時間,在園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的, 必須經領導批準,并經門衛查驗無誤后方可離校。
五、對幼兒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保教工作人員,不準擅自讓幼兒家長進入大門。
六、為確保公共財產的安全,門崗值班人員對攜帶園內公物離園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七、門崗值班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門口擺攤叫賣,嚴禁任何車輛進入。
八、在上、下班或入園、離園時,門崗值班人員必須在門外值勤。
九、門崗值班人員應認真履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十、一旦發生問題,值班人員第一時間妥善處理,第一時間匯報園領導、市公安局、解放路派出所撥打電話82****9*。
篇3:城一中學關于嚴格執行《門崗保衛制度》的規定
更多精品源自 方案 城一中學關于嚴格執行《門崗保衛制度》的規定
近日福建、江蘇等地發生外來原因侵害師生人身安全事件,要重視這一現象。為更好的保護全校師生人身、財產不受傷害,門崗保衛對外來人員要仔細詢問,詳細登記備查,除嚴格執行《安全保衛管理人員工作制度》、《外來人員登記制度》、《門衛24小時值班制度》、《保衛人員工作職責》外,特作如下規定:
1、校委會成員***主抓安全工作,領導、指揮并檢查保衛科日常工作。
2、保衛科長***負總責,每天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對整個校園進行巡邏,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并報學校當天值班領導處理。
3、對所有保衛值班人員,嚴格要求,發現不能盡職盡責的現象及時糾正,情況嚴重的及時處理并報告。
4、外來可疑人員,禁止進入校園。
5、門口會見制。外來人員上課期間不許進校。找學生,下課后給班主任打電話,由班主任通知學生門口會見;找老師打電話,老師到門口會見。確需進入,可讓其給被找人打電話,經保衛接電話確認后方可允許進入。做到一看二問三登記四聯系五檢查。
6、執勤保衛人員要加強夜間巡邏,時刻保證有一人清醒,定時或不定時進行巡邏,避免失盜、兇殺等案件的發生。
7、學校監控要每天24小時錄像,不得私自關閉。
8、實行問責制,失職人員要承擔責任,即:問題(事件)出現時,值班人員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是否及時處理,處理是否得當,是否存在失職。
9、值班期間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10、本規定自即日起開始執行。
開發區城南中學
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