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園區用戶裝修守則
一、用戶裝修須知
用戶在內部裝修開展前需留意并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1.單元交收
用戶需預先與管理處預約以便交收鑰匙及單元。用戶需負責對其接收單元的設備,作檢查并核實所有設施,裝修等皆合格并需在交收表上簽署及蓋上公司印章。
2.裝修申請表
用戶需填妥及交回另外分發“裝修申請表”予管理處。
3.裝修圖則及更改工程
為保護大廈公共設施,用戶必須呈交4份其單元的裝修圖則及技術資料等交管理處審批,未得到管理處、質檢部門及消防部門書面批準裝修圖則前,任何裝修工程不得展開。
(1)圖則的需求詳情如下:
①室內平面圖清楚顯示:
a.室內平面的布置。
b.室內間隔或墻高度至吊頂開花或結構開花。
c.任何附加的廁所或茶水間。
d.任何保險柜或重型裝置的重量及有關裝置的尺寸等須提供詳細資料。
e.任何提升地面的工程以便安排計算機及電力布線之用。
②天花平面圖清楚顯示:
a.任何間隔穿越開花吊頂并提供施工大樣圖。(不得采用任何易燃物品于吊頂內。)
b.照明燈盤的位置。
c.任何對天花吊頂內設置及更改或增加。
d.現有噴淋頭及煙霧感應器的位置及其提議修改位置。
③電力分布圖及簡圖清楚顯示:
a.總配電盤、分區配電盤的位置,類別和功率。
b.總配線圖、簡圖并具備詳細技術資料。
c.總耗電量的計算。
④給排水圖清楚顯示:
a.建議給排水管的接駁位置及水管的尺寸。
b.水管的分布圖。
c.茶水間地面所采用防水物料的詳情。
⑤空調分布圖清楚顯示:
a.風機盤管位置。
b.送風及回風喉的路線。
c.送風及回風百頁位置。
d.室內空調溫度控制器位置。
4.裝修管理費及押金
用戶須在裝修工程展開前繳交裝修押金及其它有關費用。
裝修完工后3個月,經管理處審核,檢查并滿意后,押金在扣除一切應付費用后(如有)將不計利息發還用戶。裝修管理費及押金以裝修期61天計算,超過61天裝修管理費及押金額外費用另由用戶繳付,方可繼續進行裝修工程。
5.用戶聘用裝修商施工須知
裝修工作開展5天前,用戶需將以下有關資料呈交管理處。需填妥所有參與裝修工作人員的名單并交回管理處,表格另外分發。用戶需保證及指示所聘用的工人在執行裝修工程時與管理處員工充分合作,以免影響日常操作。
裝修工作開展前,所有工人需向管理處申請工人出入證。在進入大廈范圍時,工人必須佩帶工人出入證,但管理處有最終決定權,可以不批準持證人士進入大廈工作。工人出入證于每天工作完離開大廈時須交回管理處,遺失則申請補發。押金于工程完畢后發還施工單位。
為確保所有公共設施能正常使用及避免系統受到有意或無意破壞,有關電力分布系統、中央空調系統,及給排水系統增加、刪除及改動等工程或其它與大廈系統連接上的工程都必須由管理處批準。有關各用戶需注意并向管理處申請的有關設施及系統,詳列如下:
(1)空調系統
①新加/移位空調風機盤管包括冷凍水供水及回水管,冷凝水排水管(包括隔熱),風槽(包括送風口及回風口)的改動及安裝。
②空調溫度控制器的安裝。
③其它有關空調的安裝。
(2)電力分布系統
①臨時電源安裝,包括電表,臨時線,開關插座組合等。
②永久電源的安裝包括電表,走道吊頂內電線槽(如需要)等。
(3)公共天線系統
有關接駁大廈提供電視廣播系統而所需由弱電間接駁到用戶單元內的線管及線路的接駁。
(4)給排水系統
①在管道間或其它墻身開孔以便接駁排水管穿越及其修補。
②在排水管及給水管安裝接駁口以便用戶自行接駁。
(5)電話
①由弱電間至單元內電話系統的線管或線槽。
②電話線路的接駁(由電話公司執行)。
③室內電話系統線管的布置及安裝由用戶自行安排,唯需符合電話公司穿線要求。
(6)其它
其它的特別工程,管理處認為應聘用指定承包商執行。
以上各項工程必須由管理處批準及聘用合資格承包商執行。
6.指定承包商
由指定承包商執行工作,詳情如下:
消防報警及噴淋系統
(1)有關內室間格改變而引致消防噴淋頭,煙霧感應器的改動工程。
(2)消防有關方面改動設計圖,及向有關消防單位報批。
(3)其它修改而引致消防系統因應規范需要作出的增加或改變。
7.總結
最后,管理處再次提醒各用戶只在下列手續完備的情況下,方能展開裝修工程:
(1)持有管理處發出的裝修許可證。
(2)所有有關費用已經繳付。
(3)所有工程并沒有和國家法律有任何抵觸。
(4)裝修保險已購備。
(5)所有圖紙已經管理處及有關政府部門審批合格。
二、裝修規定
用戶必須留意并遵守以下裝修規例及條款。
1.工作時間
規定可進行裝修工程的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八時至下午六時,如需超時加班工作,必須向管理處事先提出申請。管理處有權隨時停止一切產生噪音、震蕩、發出強烈氣味或對其他用戶滋擾的工程。
凡這類工程都應在非辦公時間或管理處指定時間內進行。
2.安裝設備
在未得到管理處事前批準之前,用戶不得安裝任何空調機,天線或雨篷等在大廈外墻及屋頂上。
3.玻璃幕墻清潔
謹此提醒各用戶更換玻璃幕墻是非常費時及昂貴。請通知裝修承包商對現有的玻璃、鋁質材料、窗把手等正當使用及特別保護。在非常緊急情況下,用戶方可開啟窗戶。
4.廣告招牌
在未經管理處批準前,用戶不得展示、懸掛任何帶有廣告性質的招牌。
5.更改/還原工程
管理處保留權利要求用戶對所有裝修工程進行更改或還原,如該工程影響大廈設施、裝修結構,即使該工程在管理處批準下已完成。管理處會發出書面通知,用戶須 在一個月之內完成此等工程并負責一切費用。如用戶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完工,管理處會安排該工程,所需費用將會由有關用戶承擔。
6.大廈設施
用戶必須保持大廈內所有設備都不得封死以致造成不能維修或檢查。所有檢查活門、渠蓋、百頁等都不能安裝或放置任何物品以影響正常開啟。
7.更改噴淋頭
所有的單元內噴淋頭,煙霧感應器的更改都應需事前得到管理處的批準。該項工程必須由管理處指定承包商執行而用戶負責有關費用。
8.垃圾/廢料清運
裝修期所有垃圾及泥頭等物料都應存放在用戶單元內。大廈公眾地方絕不容許擺放任何垃圾。管理處會指定地方作臨時垃圾收集站。用戶須自行安排把垃圾、泥頭等運到臨時收集站。
9.材料運輸
用戶所聘用的承包商在搬運材料時需嚴格遵從管理處安排的特定路線及程序。所有車輛在裝卸貨后不能停泊在裝卸貨區內。除管理處特別指定外,所有載客電梯及扶 手梯不能用作載貨。運送大量垃圾時,須預先與管理處聯絡安排載貨梯使用。用戶在搬運貨物時對大廈設施與裝修造成破壞者,須負責修補或賠償費用。
10.排水系統
用戶不得對大廈公共設施的水喉、水管、閥門、設備等作出修改或增加接駁等工程。用戶不得傾倒污水于公共地方洗手盆或其它排水設備等,否則須對此行為造成的破壞而賠償。
11.室內環境
用戶須對其裝修所造成的影響而負責。用戶應為其裝修而造成單元內環境的變遷而負責。
12.預防火災
在裝修工作開展前及在裝修期間,滅火器數量按單元大小而有所增減。基本上要求單元內每一百平方米需放置兩個2Kg滅火器。所購買滅火器的成本由用戶承擔。
13.結構地面/分隔墻
不得在結構地面及分隔墻進行挖洞、鉆孔等破壞性工程。因為這樣會破壞原先鋪設的防水材料。否則用戶須為此等行為負責。
14.政府法例
用戶須對其裝修所設計有關政府部門審批的項目自行申請并遵守各部門所發出的指引及規定。
15.圍板
為分辨裝修工作的范圍及減少噪音的散播,用戶須在其裝修單元內搭建圍板。
16.保險
用戶及其聘用的承包商購買管理處認為足夠的保險如火險、勞工賠償及公眾一切險等才能展開裝修工作。
17.施工人員的操守
用戶須對其聘請的工人在施工現場作出的行為而負責。用戶須對此裝修守則熟悉及遵守。管理處有權對違反規定者要求停止工作及截斷其單元的電力供應。管理處不會對此行動所引致其它后果而負責。
三、技術資料
1.外墻裝飾
鋁板玻璃幕墻。
2.內部裝飾
正門大堂墻:進口理石。
地面:進口理石。
天花:輕鋼龍骨石膏板。
標準層電梯大堂及走廊:進口理石。
墻:進口理石。
地面:進口理石。
天花:弧形進口鋁板。
單元內:
地面:高架地板。
墻:大白乳膠漆、壁紙。
天花:廠型龍骨礦棉板。
門:紅影木飾面門。
3.結構情況
鋼管混凝土體系。
4.樓板承重
150Kg/m2。
5.結構及分隔墻
結構墻:混凝土剪力墻。
分隔墻:陶粒砌塊,輕鋼龍骨。
6.電梯設備
三部載客電梯,一部消防電梯,一部貨運電梯,兩部手扶梯。
7.空調系統
中央空調。
8.電力供應及分布系統
雙回路電源、自備發電機,保障全天候電力暢通。
9.后備緊急電源
本大廈設有1臺640KW發電機作后備緊急電源。
10.照明及入戶電線安裝
大廈單元內及走廊等地方所有照明已經做妥。
11.消防系統
智能化消防報警系統,中央控制室全天24小時監控。
12.公共天線系統
市內有線電視。
13.公共廣播系統
設置背景音樂,主機為飛利浦SW30系統。
14.單元內報警按鈕系統
根據需要用戶可自費安裝該系統。
篇2:業戶手冊裝修守則
業戶手冊裝修守則
為了加強GHAH城住宅小區家庭居室裝飾工程的管理,保證裝飾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維護業主/住戶的合法權益和公眾利益,確保小區外部美觀,使樓宇結構不受損壞,根據國家建設部《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守則。
第一章、總則
1、 物業公司將會協助業主所屬單元裝修的進行,如果業主對本守則中的內容有疑問,請垂詢物業公司。
2、本守則供業主及業主所雇之設計師/承建商作參考,業主及裝修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前務必認真閱讀,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本守則內所有規則及條款旨在幫助業主/住戶更有效而迅速地規劃裝修,以便入住,請業主積極配合物業公司做好施工監管工作。
3、業主詳閱此份守則后,請在本指南的承諾書上簽署蓋章,并連同已填寫清楚的資料交回物業公司,以表明業主承諾遵守本守則內所列規則及條款。業主亦有義務知會受雇于業主之設計師及承建商遵守上述規則及條款。
4、本守則不能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同時,物業公司或其代表對于內容中詮譯的任何誤差,并不會構成或因此而負任何責任。
5、所有業主/住戶的裝修設計方案和圖紙亦必須獲取物業公司書面批準后,方可進行裝修工程施工。
6、為加強房屋安全使用的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者安全,維護社會公眾利益。所有房屋使用人、經營人和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政府行政部門對居室裝修的有關規定。如有不符合國家規范、物業管理規定的項目,請業戶提出變更修改方案,直至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物業公司有關規定為止。
7、裝修施工期間,物業公司有權于任何時候進入有關施工現場,以便查驗工程是否符合審批設計圖紙及是否符合施工規定。
8、物業公司有權在其認為對相鄰住戶造成不能接受的工程騷擾時,責令改善或停工。
9、嚴禁進行任何影響建筑物結構或外觀的更改工程,所有工程必須符合政府規定,并按照物業公司已批準之圖紙執行。
10、所有電力或動火工程,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技工執行。
11、裝修承建商必須指定一名施工人員常駐工地,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及在裝修期間處理聯絡工作,裝修承建商必須將該負責人的基本資料報告物業公司。
12、上述規定所稱房屋裝修是指為使房屋的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房屋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活動。
13、業主/住戶可自選具備裝修工程資質的施工單位,但必須注意裝修工藝、質量保證、維修保養及價格是否合理等。
14、凡須由物業公司或政府指定單位施工的項目(如煤氣、有線電視、消防等),必須由有關施工單位施工,相關費用須由業戶支付。
第二章、裝修申請程序
1、為避免延誤進行工程施工,業主/住戶應盡早將一切所需圖紙、文件及保證金提交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會在獲取圖紙3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并告知,業戶對物業公司的意見須盡早回復,以免延誤審圖。在補足初審資料后,物業公司會在3個工作日內審查圖紙,并以書面方式提出審批意見;若圖紙不獲批準,業戶須修訂有關圖紙再報審批。有關消防等指定工程,業戶隨后需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審批。
2、在所提交圖紙經過審查后,物業公司須將意見反饋給住戶。
3、業戶須向物業公司呈交1份其單元比例為1:100的裝修圖紙、裝修保證金、裝修垃圾清理費用,該裝修必須確保并無涉及或影響公共地方設計,目的是確保進行裝修的住戶并無違反物業公司的規定,以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損失或爭執。
4、在未獲得物業公司的書面批準前,業戶不可進行裝修工作;而某些工程必須依法事先取得有關政府部門的審批,物業公司書面批準并不代表業戶不需要取得有關政府部門的法定許可。
5、物業裝修申請手續辦理,需業主本人攜帶身份證文件,到客戶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如委托他人辦理,受托人需持:(1)業主的委托書;(2)業主身份證;受托人本人身份證;
6、業戶向物業公司申報《裝修申請表》及提交相關資料:
1)房屋合法權益有效證明;
2)申報人身份證;
3)裝飾總平面圖、隱蔽工程部分施工圖。
7、申請程序圖:
(請詳見下頁)
業戶/住戶
(提出申請)
(不符合規定的)
物業公司
(出具意見書)
業戶/住戶
(如有需要)
(不符合規定的)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核發批準書)
業戶/住戶
(符合規定的)
物業公司
批準裝修(辦理施工許可證、施工人員工作證,繳
納裝修保證金、裝修垃圾清理等費用)
第三章、保險
業戶/住戶及其承建商有責任對其雇員在工地上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物業公司建議業主/住戶應為其所有的裝修工程向保險公司購買足夠的臨時保險,諸如火險、勞工保險、第三者保險、或全保等。
第四章、裝修規則
1、在進行裝修間隔工程期間,業主/住戶須充分保護建筑結構及設施不受任何損毀;如因裝修而導致任何損毀時,業主/住戶須承擔修復之費用。
2、衛生間沉箱回填材料必須使用煤渣或陶粒,以免增加建筑物的負載。
3、建筑材料及工具的遷入、遷出:
1)按物業公司指定通道遷入/遷出所有材料及物件;
2)遷入注意事項:有超重、超高、散裝及砂石、水泥等笨重材料或物件遷入/遷出,必先做好運送安排,不準放在大理石面或磚面上拉,不能刮花墻面及墻紙、不得使用電梯運送物料、不得損壞公共地區的設備或裝修等。因此損害本小區財產及設備設施的,均要承擔賠償責任,不允許遷入大量的易燃物品如:油漆、天拿水(稀料)等;
3)遷出申請:任何物品之遷出必須由業戶本人前往“GHAH城客戶服務中心”填寫《物品放行條》,經物業公司認可后方可遷出。
4、裝修期間,不得使用公共地方(包括樓梯、梯井、走廊、大堂、行人路等)存放任何物料、設備;若物業公司要求住戶清理其裝修部分之任何物料或設備時,住戶須負責有關清理費用;住戶須對其進行裝修工程所造成任何第三者傷害負全部責任;任何裝修準備工程不得在公共地方進行。
5、裝修施工管理要求
1)所有業主/住戶的裝修設計方案和圖紙必須獲取物業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書面批準后,方可進行裝修工程施工。
2)裝修施工期限:一般工程為45天,最長不超過60天,如確需延期,須辦理延期申請;
3)施工時間:上午 8:00時至12:00 時,下午14:00 時至 18:00時。節假日施工須按物業公司通知的時間為準。周六日裝修施工時間上午為09:00時至 11:30,下 午14:30時至 17:00時。其他時間不得進行敲、鑿、鋸、鉆等產生較大噪聲及刺激性氣味的施工,以免對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擾;
4)裝修垃圾清運:
a、裝修垃圾必須“袋裝化”,在清運時間內按指定路線自行運至服務中心指定的裝修垃圾堆放點,集中清運時間為每天下午18:00至20:00時;
b、裝修材料運輸必須按指定路線運輸,電梯內不得運送超長超寬超重的裝修材料。手推車、運貨車、自行車、電單車等嚴禁進入電梯內;
c、施工過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垃圾等必須放置在所屬單元內,不得隨意放置在公共走廊或其他公共區域內。
5)裝修施工人員禁止留宿,如需加班須向客戶服務中心提前申請;
6)不得私自在戶外接駁施工用電、用水,因裝修造成管路堵塞、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由業戶負責修復和承擔相關費用并賠償損失;
7)業戶應確保施工單位不會對樓宇的設備、設施及裝修造成任何損壞,如有任何損壞,由客戶服務中心安排維修,維修費用由業戶承擔;
8)裝修若需動用電焊等明火作業,必須向客戶服務中心提交《明火動用申請表》,經審批同意后在物業工作人員的監督下方可作業;
9)裝修期間,請關閉單元大門,以免塵土飛揚、噪音等影響他人;
10)裝修負責人在裝修施工期對單元的安全負責,并按消防局有關規定配備消防滅火器;
11)業戶及其聘用的裝修施工單位須按物業管理規定交納裝修保證金、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出入證工本費等,以及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姓名、身份證復印件及每人1寸彩照3張給客戶服務中心,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補充或更改;
12)業戶對單元施工結果負責,裝修完工后若出現單元內設備、設施、系統損壞或出現故障,客戶服務中心概不負責;
13)客戶服務中心的審批意見不代表對裝修方案技術參數的認可,且不保證方案所選設備、材料的性能及實際效果;
14)客戶服務中心在必要時有權要求業戶對已審批或已完工的工程做出改動,且業戶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十個工作日內完成;
15)自施工之日起,業戶須張貼由客戶服務中心簽發的《裝修施工許可證》,以便客戶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檢查;
16)業戶在單元內進行刺激性氣味、異味較強的項目或其他施工項目時,如可能對其他業戶造成不良影響或引起業戶投訴時,施工單位應停止在單元內作業,必須在客戶服務中心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完成;
17)業戶必須對其所聘用裝修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之行為加以約束,并對其在本社區內的行為負全部責任;
18)業戶聘用的裝修施工人員應著裝整齊,不允許赤足,不允許穿背心、拖鞋,不允許隨地吐痰,不允許在公共地方吸煙扔煙蒂,不允許高聲喧嘩,打鬧,不允許在非工作區域逗留,不允許使用任何音像設備如收音機、電視機等,嚴禁賭博、飲酒、斗毆。嚴禁威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19)業戶聘用的裝修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應與客戶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密切配合,互相尊重,如發生矛盾,由雙方協商解決。
6、消防措施:
1)必須每天清理裝修垃圾,以便減低火災隱患,裝修商須(按每50平方米一個不少于3kg)自備有效滅火器;
2)裝修單元內嚴禁吸煙、煮食,違者按相關規定作出處理;
3)嚴禁存放大量易燃物品,必須按每日用量存貨;
4)動火工程必須提前提出申請;
5)須按規范架設臨時線路;
6)木屑等易燃裝修垃圾必須及時清理;
7)在離開前確定沒有留下火種;
8)必須按消防規定保持火警出口及公共地方暢通無阻。
7、施工人員管制
1)所有工人必須佩戴物業公司簽發的有效證件,違者禁入小區;
2)工人只能沿指定通道出入,嚴禁使用客梯上下,嚴禁在非施工區域游蕩;
3)工人須使用指定之衛生間;
4)每天完成工程后必須馬上離開小區;
5)不準在公共地方就餐或睡覺;
6)嚴禁工人在工地現場煮食或留宿。所有工程須在8:00-12:00,14:00-18:00期間進行;住戶或裝修商必須事前獲得物業公司批準,方可進行任何超時工作。不得于單元內或其他公共地方賭博、流連或作出其他騷擾的活動;
7)為維持良好形象及防止工地發生意外,工人必須穿著適當衣服及鞋具。
8、除用于火災緊急情況外,不得使用消防用水作任何用途。如有違反規定者,裝修保證金將予沒收,并終止裝修工程。
9、基于安全理由,在搬移建筑機械、設備或物料前,必須通知物業公司,住戶及裝修商須對其建筑機械、設備或物料采取適當保護措施,物業公司不負責裝修承建商任何財產損失或損毀;
10、裝修承建商所有雇員,均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裝修管理規定。
11、裝修商須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運送規定,運送車輛在裝、卸完物料后,須立即離開本小區。
第五章、裝修期限
單元室內裝修一般期限批準為60天;超過60天尚未完工之裝修單元,必須提前至少三天到物業公司辦理相關延期手續,并繳交相應的費用,方可繼續施工。
第六章、裝修服務收費
1、甲方在規定范圍內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時,必須提前五天向乙方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裝飾、裝修的項目、范圍、標準、時間及施工隊伍名稱,經乙方批準并交納2000元裝修保證金,辦理出入證后,方能進場施工;
2、為維護社區公共設備、設施,保障全體業主的利益,甲方在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裝修垃圾、余泥等的清理工作由乙方統一組織負責,甲方須向乙方交納本單元裝飾、裝修垃圾、余泥清運費為 3元/㎡(按建筑面積計收)(甲方須將建筑垃圾、余泥等袋裝后從本單元搬運到乙方指定的裝修垃圾堆放點,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3、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工本費:10元/個。
第七章、工程進行
1、前期準備
在進行工程前,裝修商應確保具備下列條件:
1)物業公司發出的動工及圖紙的書面批準。
2)獲業戶委任為裝修商的函件。
3)繳清所有費用及保證金。
4)已與物業公司辦理樓宇交接的相關手續。
5)領取《施工許可證》
6)填妥裝修指引內規定之所有表格,并交回物業公司,有關表格包括:
--裝修申請書
--裝修協議書(業戶及施工單位各一份)
第一章、裝修范圍
1、裝修范圍
1)不允許改變和損壞原有房屋結構、外觀和公共設施,不允許改變房屋和配套設施的使用功能;進行地面、內墻面、天棚裝修時,禁止鑿出結構層;
2)為保證樓道和消防通道暢通,不允許改變入戶門及門洞的位置及設計,不可更換原設計的入戶防盜門;
3)不允許改變衛生間的結構和位置,嚴禁將生活用水排入雨水管道;
4)裝修時,廚房的油煙必須經油煙機排入設計預留的垂直煙道中,嚴禁直接向室外排放。不得改變垂直煙道及排水立管的設計位置,禁止有可能使上述設施造成損害的行為;
5)不允許改動外門窗、拆除陽臺之間的分隔墻;
6)安裝空調之戶外設備,須按物業設計預留或客戶服務中心指定位置施工安裝;
7)嚴禁改動或損壞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墻、上下水管道、供電線路、屋面防水隔熱層等;
8)不允許改變房屋窗戶玻璃顏色及粘貼反光膜;不得在外墻上粘貼標語廣告;
9)甲方如需將入戶花園、超限板等部位進行封閉時,必須向客戶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并按小區統一規定的款式、顏色、位置進行制作安裝,并承擔全部質量、安全等責任。乙方的審批不代表乙方承擔改變規劃的責任;
10)不允許改變外墻顏色及在窗外側安裝防盜網及紗窗;
11)不允許擅自改變或損壞公共樓梯、護欄、走道、地下室、平臺、外墻、電梯前室、屋面等共用部位,不允許擅自移動或損壞共用設施、設備。
第九章、工程完成
1、業戶裝修完畢應提前三天向GHAH城客戶服務中心提出初檢申請,并預約初檢時間。
2、裝修驗收及保證金的退還
1)如果在初檢中發現有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不符合國家政府有關規定的裝修內容,業戶或裝修負責人必須按物業公司的意見進行整改。
2)經GHAH城客戶服務中心初檢之日起入住滿三個月后進行復檢,但必須提前三天預約。初檢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整改完畢方可申請復檢。
3)復檢合格后,GHAH城客戶服務中心應在7個工作日內為業主辦理退還裝修保證金手續。
4)如該裝修單元在裝修期間有違章裝修的,GHAH城客戶服務中心將按規定扣除部分或全部裝修保證金。
3、驗收流程圖:
篇3:贈送花園裝修使用守則
本文提要:地面花園禁止加砌磚墻或實體墻等,不得搭建任何棚架、帳篷、臨時房屋、鐵架、遮蓬、曬衣架、天線、旗桿等構筑物;不得懸掛旗幟、橫幅標語、廣告牌、招牌、燈箱等;
贈送花園裝修使用守則1.使用人對所屬單元的地面花園只有享有使用權,其使用行為必須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本小區的規章制度,使用人并就使用該地面花園履行相應的責任義務;
2.使用人有責任維護所屬單元外墻的整潔美觀及建筑物外立面整齊統一,不得擅自更改外墻顏色及原有裝飾,不準在外墻上加建或安裝任何形式的其它物件;
3.使用人不得在地面花園內建造大型的假山、涼亭、魚池等建筑,該等建筑的高度須控制1米以下,地面花園內所有栽種的綠化不得高于2m,當高于此標準時,使用人有責任負責維護及修正。
4.地面花園禁止加砌磚墻或實體墻等,不得搭建任何棚架、帳篷、臨時房屋、鐵架、遮蓬、曬衣架、天線、旗桿等構筑物;m.dewk.cn不得懸掛旗幟、橫幅標語、廣告牌、招牌、燈箱等;
5.使用人有責任維護好所屬單元地面花園的清潔衛生,花園內不得儲存或放置有毒、有導味或其它可能對相鄰業戶產生滋擾影響的物件;
6.就本小區的公共設施設備維護及其它管理事務需要,物業公司工作人員有權進入所屬單元的地面花園,使用人須無條件配合;
7.使用人不得擅自更改地面花園的范圍分隔設施,同時分隔設施的日常清潔維護由相關使用人共同負責;
8.使用人不得超越自己花園范圍占用他人的花園或公共地方,否則由此產生的糾紛和經濟責任概由相關使用人自行承擔;
9.使用人只享有地面花園的使用權,在使用期限內不得出租或轉讓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利用露臺進行任何營業行為;使用人如將露臺使用權與上述購買的商品房一并轉讓給第三方的,應協調調第三方與物業管理公司重新簽訂《地面花園使用守則》;
10.使用人應在相關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合理使用其地面花園,并承諾保證遵守本小區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相關規定的須無條件配合整改,自物業管理公司發出整改通知之日起逾期2個月后仍未配合整改的,發展商有權收回該地面花園的使用權并追究使用人的相關責任;
(*重新針對地面花園擬定的使用守則)
**市**房地產有限公司
二0一年月日
本人承諾遵守上述《地面花園使用守則》。
業主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