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灣小區裝修管理培訓科目及相關內容
?裝修申請及驗收操作內容:
根據《業主高尚生活指南》與業主的約定以下辦理程序:
第二章、裝修申請程序
一、為避免延誤進行工程施工,業主/住戶應盡早將一切所需圖紙、文件及保證金提交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會在獲取圖紙3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并告知,業戶對物業公司的意見須盡早回復,以免延誤審圖。在補足初審資料后,物業公司會在3個工作日內審查圖紙,并以書面方式提出審批意見;若圖紙不獲批準,業戶須修訂有關圖紙再報審批。有關消防等指定工程,業戶隨后需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審批。
二、在所提交圖紙經過審查后,物業公司須將意見反饋給住戶。
三、業戶須向物業公司呈交1份其單元比例為1:100的裝修圖紙、裝修保證金、裝修垃圾清理費用,該裝修必須確保并無涉及或影響公共地方設計,目的是確保進行裝修的業戶并無違反物業公司的規定,以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損失或爭議。
四、在未獲得物業公司的書面批準前,業戶不可進行裝修工作;而某些工程必須依法事先取得有關政府部門的審批,物業公司書面批準并不代表業戶不需要取得有關政府部門的法定許可。
五、物業裝修申請手續的辦理,需業主本人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如委托他人辦理,受委托人需持:(1)業主的委托書;(2)業主身份證;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證;
六、業戶向物業公司申報《裝修申請表》及提交相關資料:
1、房屋合法權益有效證明;
2、申報人身份證;
3、裝飾總平面圖、隱蔽工程部分施工圖;
七、申請程序圖:
(請詳見下頁)
(提出申請)
(不符合規定的)
物業公司
(出具意見書)
業主/住戶
(如有需要)
(不符合規定的)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核發批準書)
業主/住戶
(符合規定的)
物業公司
批準裝修(辦理施工許可證、施工人員工作證,繳
納裝修保證金、裝修垃圾清理等費用)
?裝修申請及驗收操作內容:
根據《業主高尚生活指南》與業主的約定以下辦理程序:
工程完成
八、業戶裝修完畢應提前三天向金海灣物業服務中心提出初檢申請,并預約初檢時間
九、裝修驗收及保證金的退還
1)如果在初檢中發現有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不符合國家政府有關規定的裝修內容,業戶或裝修負責人必須按物業公司的意見進行整改。
2)經金海灣物業服務中心初檢之日起入住滿三個月后進行復檢,但必須提前三天預約。初檢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整改完畢方可進行復檢。
3)復檢合格后,金海灣物業服務中心應在7個工作日內為業主辦理退還裝修保證金手續,每周的星期三、五為退款日(辦公時間09:00--17:00)
4)如該裝修單元在裝修期間有違章裝修的,金海灣物業服務中心將按規定扣除部分或全部裝修保證金。
七十一、驗收流程圖:
?日常裝修巡檢管理操作內容:
?根據《業主高尚生活指南》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與業主的約定:
?日常裝飾裝修工作中涉及的雙方約定事項,屬巡檢的主要注意內容:
第十一條 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并與其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業主應按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從事裝飾裝修行為,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得從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
第十二條 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飾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得從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高噪音作業施工時間為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及節假日裝修施工期間,不得對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造成滋擾。除經服務中心特批外,其他時期不得施工。
第十三條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業主應按有關規定合理使用水、電、氣、暖等共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條 業主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位置安裝,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六條 業主及物業使用人使用電梯,應遵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車輛行駛和停車規則。
第十八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
2、占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擅自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3、違章搭建、私設攤點;
4、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5、違反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標噪聲、散發異味;
6、擅自在物業公用部分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涂改、刻畫;
7、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8、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客服人員現場檢查應注意的細節;
(1)園區公共區域物品、設備設施是否有損壞或異常現象;
(2)現場環境衛生;上崗人員著裝、服務用語及崗位執行等;
(3)現場操作人員的工作流程、操作規范;
(4)施工現場的環境、標識、安全情況等;
(5)園區安全、消防等其它有關影響服務品質和管理品質的情況。
園區巡查的方法:
包括“看”、“聽”、“摸”、“調查了解”等
1.“看”:通過觀察來發現園區管理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2.“聽”:從設施設備運行時的聲音判斷是否有故障。
3.“摸”:通過用手觸摸檢查各處的衛生狀況和感覺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
4.“聞”:通過嗅覺感受園區是否有異味。
5.“調查了解”:向業主或員工調查園區日常管理的各項工作狀況。
巡查的重點部位
1、樓宇外立面
2、電 梯
3、大 堂
4、大堂到地下車場的樓道
5、裝修單元
6、車場的出入口
7、外圍圍墻
?日常裝修巡檢常識了解內容:
?根據《業主高尚生活指南》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與業主的約定:
?日常裝飾裝修工作中涉及的雙方約定事項,屬巡檢的主要注意內容:
?樓面設計活荷載標準值為:客廳、房間、廚房、衛生間、陽臺250kg/m2。樓 面上堆放物品時,注意不要超過此負荷量。
?所有業主/住戶的裝修設計方案和圖紙亦必須獲取物業公司書面批準后,方可進行裝修工程施工。
?裝修施工期間,物業公司有權于任何時候進入有關施工現場,以便查驗工程是否符合審批設計圖紙及是否符合施工規定。
?物業公司有權在其認為對相鄰住戶造成不能接受的工程騷擾時,責令改善或停工。
?嚴禁進行任何影響建筑物結構或外觀的更改工程,所有工程必須符合政 府規定,并按照物業公司已批準之圖紙執行。
?所有電力或動火工程,必須由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技工執行。
?施工請嚴格遵守以下施工規章:
1)施工時間為8:00-12:00,14:30-18:00,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得進行有噪音的工序(如錘打、電鋸、電鉆、釘槍等);如每日18:00后需超時施工,須事先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該等延時施工不得產生噪音或其他影響;
2)業戶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封閉施工現場,以便將塵埃及噪音污染減至最低限度,在裝修工程進行期間必須關閉所有門戶,如產生過多塵埃的工程,物業公司保留封閉施工現場的權利;
3)拆墻、鉆、鑿、捶打工程:如發現違反規定施工,物業公司將會派員制止,如不聽勸阻,則會采取其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4)動火工程:凡須進行電焊、氣焊、明火等作業,須提前一天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在領取《動火許可證》后方可作業,并由專門技術人員執行;施工單位不能擅自動火,否則須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責任;在進行以上工程時,請將區域內之木屑、油漆等易燃物品撤出方可施工。
?消防措施:
1)必須每天清理裝修垃圾,以降低火災隱患,裝修承建商須自備有效滅火器(按每50平方米一個不少于4kg);
2)裝修單元內嚴禁吸煙、煮食,違者按相關規定作出處理;
3)嚴禁存放大量易燃物品,必須按每日用量存貨;
4)動火工程必須提前提出申請;
5)須按規范架設臨時線路;
6)木屑等易燃裝修垃圾必須及時清理;
7)在離開前確定沒有留下火種;
8)必須按消防規定保持火警出口及公共地方暢通無阻;
?驗樓意見書的操作方式:
驗樓意見書
單元: 第 期 _幢 號房 日 期:200____年 _月 日
業主姓名/單位:
確 認 項 目:
電表表號: 水表讀數:
備注:
一式三聯: 第一聯:客戶服務中心 第二聯:物業工程部 第三聯:業主
業主/業主委托人簽名:
物業公司經辦人簽名:
篇2:寫字樓裝修監管標準培訓
寫字樓裝修監管標準培訓
(一) 樓宇外觀的管理
(1)嚴禁在外墻四周懸掛、橫挑及亂貼亂畫任何物品及開窗
(2)嚴禁在天面亂搭、亂建;亂貼亂畫。
(3)未經管理處許可,嚴禁在大廈周圍路面亂搭、亂建商品展示臺等。
(4) 嚴禁在草坪、花葡里亂搭、亂建任何建筑物。
(5)嚴禁在路面指示牌及樹木上隨意懸掛任何物品。
(6)空調安裝的位置必須在規定的部位,嚴禁擅自定位。
(二)主體結構的管理
(1)嚴禁敲打、破壞承重墻及梁、板、柱、屋蓋、樓蓋。
(2)嚴禁敲打、破壞公共部位的墻及梁、板、柱。
(3)所有加置隔墻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不得阻礙消防通道及相關設施。
(4)若在樓層設置重型設備,則不能超過樓地面的有效承載。
(5)嚴禁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
(6)嚴禁改變外墻上的原有門窗的尺寸、材料。
(7)嚴禁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及護欄。
(8)若需要在室內墻體上懸掛物品或鋪設木地板等,釘子釘入墻體或樓地面的深度不得超過3cm。
(三)電力系統的管理
(1)裝修用電時,必須配備漏電保護開關。
(2)電源插板必須能承載相應裝修工具的電流。
(3)強、弱電線須分開布置。
(4)PVC管、鍍鋅管、銅管等管材內埋的電線必須完好,有塑料保護層。
(5)空調必須接地線。
(四)排水系統的管理
(1)嚴禁修改或增加接駁公共設施、水管、閥門等作非消防水用。
(2)不應將水管鋪設在地面上,必須埋在樓地面以下或墻體內。
(3)更改原給水管、排水管、消防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的位置,必須提出申請并經管理處批準后,方可施工。
(4)空調冷凝水必須接入專用排水管及就近地漏。
(5)閉水試驗必須在管理處的監管下進行。存水高度應超出地面10cm以上,閉水試驗時間應在24小時以上。
(五)施工現場的管理
(1)裝修單位在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施工期間,必須保持靜音作業;不得影響本大廈其他物業使用人的生活、工作及休息。
(2)裝修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及其它時間段施工,在不違反此管理規定時,允許進行非靜音作業;
(3)若裝修單位需在晚上進行施工,必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待管理處審批后方可施工。
(4)裝修單位施工時,必須取得《裝修施工許可證》,且將其復印件粘貼在室內或門上。同時《裝修申請表》必須已獲管理處書面批準。
(5) 裝修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在進入本大廈施工時,必須言語、行為得體。嚴禁出現穿拖鞋、袒胸露背、辱罵工作人員及物業使用人等一切不文明的舉止。
(6)裝修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進出大廈裝修時,必須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一人一張,不得共用且應隨身攜帶,以便配合管理處核查。遺失必須自行負責,立即補辦。
(7)裝修單位在施工期間,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設備及物業使用人財產。否則必須無條件照價賠償。
(8)裝修單位的工作人員非特殊情況,不得在大廈留宿。如果需要留宿,必須提前向管理提出申請,待管理處批準后方可留宿。
(六)消防安全管理
(1)裝修單位施工現場在500平方米以內的,必須至少配備兩個4公斤以上的滅火器,滅火器必須在有效期內。
(2)裝修單位嚴禁將增設的隔離墻封頂至天花或頂部,每一個增設的隔離間必須至少配備一個獨立煙感和一個噴淋。每50平方米至少必須設置一個煙感和一個噴淋,不足50平方米的面積按50平方米計算。
(3)單元內所有的煙感必須能與消防控制系統銜接。
(4)噴淋、噴淋管、消防水管、消防栓等消防設施不能損壞,嚴禁改變其方向和用途。
(5)裝修單位施工時,如果需要明火作業,必須事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待管理處批準后,方可進行明火作業。
(6)裝修單位的施工工具、物料、垃圾等物質,嚴禁占用消防通道。裝修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取用消防用水。
(七)材料運輸及電梯使用管理
(1)裝修單位的一切施工用料嚴禁從客梯搬運。
(2)沙子、水泥、石灰等粉墨狀材料必須用密封袋將其裝好方可從貨梯搬運。若有散漏,則從消防通道進行搬運。
(3) 裝修單位的物料的長、寬、高不得超過貨梯的長、寬、高;不得超出貨梯的最大承載。物料不能遮住攝像探頭。
(4)若施工物料(如:鋼管、鋁皮、大型硬木條等)有尖銳處,無論從消防通道或貨梯搬運,都必須在銳角處設置保護層。
(5)在裝修物料搬運途中所造成的公共設施、設備的損壞及他人財物的損失,裝修單位必須無條件照價賠償。
(八)裝修垃圾的管理
(1)裝修單位的物料或垃圾必須袋裝,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及其他物業使用人的私用部位。
(2)嚴禁將任何物料或垃圾扔向下水管道或地漏,必須按照管理處的指定位置堆放。運輸途中 遺留的垃圾或物料必須無條件自行清理。
篇3:物業知識培訓:裝修管理工作
物業知識培訓:裝修管理工作
一、制定裝修程序流程圖
根據《裝修指南》及項目現場情況制定流程圖,基本過程包括:申請→審批→收費→檢查→驗收→退費。
二、制定裝修管理辦法
裝修過程的控制辦法(如裝修巡查、違規裝修處理、驗收標準及辦法、裝修施工隊伍管理等)。
三、制定裝修期設備設施安裝方案
根據項目現場實際有針對性地規范相關設備設施的安裝方案(如:防盜門窗安裝樣式、公共區域各種商業設施安裝方案、空調室外機及管線安裝方案)。
四、制定裝修期的相關配合措施
1、裝修垃圾的清運;
2、停車場管理;
3、地下室空間的利用;
4、裝修材料的卸貨區域指定;
第二節裝修申請及審批
一、裝修申請
1、提交書面的裝修申請
(1)填寫《裝修申請/驗收表》;
(2)須政府消防、環保部門審批的施工項目還應提交政府部門的審批文件。
2、提交裝修設計圖紙
(1)平面設計圖;
(2)單元平面圖;
(3)裝修用料,如天花、隔墻、地面用料;
(4)空調安裝圖;
(5)電器照明設計及用電量圖;
(6)給排水設計圖;
(7)燃氣管線圖。
3、提交裝修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1)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加蓋公章的《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二、裝修審批
1、工程部門審批
(1)審批裝修方案圖紙及技術資料;
(2)檢驗政府部門批文等批準文件,收存副本。
2、管理處負責人審批
管理處負責人負責對裝修審批內容的審核,審批完結應及時將審批意見(《裝修審批通知書》)通知業主。
第三節裝修手續辦理
一、辦理裝修手續
1、簽定《裝修管理協議》;
2、發放《裝修施工許可證》;
3、憑身份證辦理施工人員登記;
4、發放施工人員《出入證》。
二、按當地法規規定收取有關裝修費用
(1)裝修押金;
(2)裝修垃圾清運費(非常設項);
(3)施工人員《出入證》工本費及其押金;
(4)其他應收款。
第四節裝修監控
一、工程質量監控
1、檢查是否按已審批的裝修方案進行施工;
2、有無按協議內容施工;
3、施工是否符合施工規范;
4、填寫《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
二、施工秩序監控
1、裝修垃圾的清運管理;
2、裝修施工時間及施工噪音管理;
3、有無超范圍施工監控;
4、是否有損害公共利益監控;
5、電焊等動火作業須到管理處辦理《動火許可證》;
6、填寫《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
三、裝修完工驗收
1、房屋結構驗收
應檢查裝修工程施工對主體結構的影響,并符合裝修協議內容。
2、水、電設施驗收
(1)產品安裝是否安全、規范;
(2)有無擅自改動系統(如電力、消防等)。
3、 燃氣管道驗收
(1)有無擅自改動系統(含走向、位置、隱蔽程度等);
(2)是否已經燃氣主管單位驗收合格。
4、智能化、通信系統驗收
(1)產品安裝是否安全、規范;
(2)有無擅自改動系統
5、房屋建筑外觀驗收
按《裝修施工協議》內容進行驗收,重點在防盜網安裝是否規范,外門窗是否改動。
四、違章處理結果跟蹤
對裝修施工過程中和完工驗收中出現的違章開出《裝修驗收整改通知書》并跟蹤處理,確認整改完備后填寫裝修竣工驗收單(《裝修申請/驗收表》)。
五、裝修押金退返
如驗收合格憑裝修竣工驗收單(《裝修申請/驗收表》)在規定日期內予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