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物業管理公司護衛主管職位說明書
職位描述 職位名稱 護衛主管 直接上級 管理處經理 直接下級 護衛班長
入職資格 A、學歷:高中及以上學歷。
B、經驗:本公司一年以上工作經驗;有行政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C、證件:有軍人退伍證。
D、技巧:熟練運用OFFICE 及辦公自動化軟件者優先。有個人專長(體育、武術)者優先。
E、年齡:35歲以下 F、性別:男 G、身體狀況:健康、身高1.70M以上、視力1.0以上
職位要求 具體項目 績效評估標準
工作能力 專業知識 A、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B、物業管理基礎知識
C、護衛專業知識 達到公司規定的培訓學分。
工作技能 A、表達力 B、協調力
C、突發事件處理能力 D、執行力
E、 組織能力 F、判斷能力
G、溝通能力 達到公司規定的工作問卷測評表技能要求。
工作心態 A、敬業精神 B、服從性 C、正義感
D、團隊精神 E、忠誠度 F、自我提升意識 達到公司規定的工作問卷測評表心態要求。
工作職責 1 ▲ 對護衛日常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按照體系文件要求,每天對管理區域進行巡查,及時有效地處理日常事務及突發事件,不合格項整改及時。重大事件及時上報。
2 ▲ 負責組織安防設施的檢查和報修工作。 安防設施請修及時。
3 ▲ 負責小區消防安全管理,依照體系文件要求,組織消防安全檢查。 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和跟進,保證小區無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4 ▲ 處理業主對本項目工作的投訴。 對于有效投訴要有具體的改進措施和處理結果,并反饋至客戶服務中心,必要時還可直接向業主反饋。
5 ▲ 按照文件要求組織管理處護衛員日常培訓(含軍訓)及評估。 做好相關記錄并達到預期效果。
6 ▲ 制訂小區關于護衛工作的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保證突發事件處理迅速、有效。
7 ▲ 掌握隊員思想狀況,及時溝通,增強團隊凝聚力。
8 ▲ 每月召開兩次以上工作例會;針對隊伍內部出現的問題,盡快(最遲一周內)召開會議,通報違規情況與處置辦法。
A例會能解決問題,無遺留問題;
9 ▲ 檢查監督出勤情況及護衛班長考勤情況,按時遞交考勤表。 嚴格按公司規定考勤,無舞弊行為。
10 ▲ 根據工作需要調整隊員工作崗位。
11 ▲ 全天候保證與管理處的通訊聯系。
帶▲為工作要項
篇2:物業管理項目安全護衛實施方案
物業管理項目安全護衛實施方案
目的
維護營銷中心、辦公樓內的正常工作秩序,阻止外來閑雜人員的進入,進行車輛的有序停放,降低區域內的案件發生率,為區內人員提供一個安靜、安全的工作環境。
范圍
辦公大樓、車輛停放、樓外庭院、區內大門等。
職責
1.負責巡視、檢查,并作好記錄;
2.進行區域內的24小時值班、巡邏制;
3.負責進入區內車輛的有序停放;
4.阻止或謝絕外來閑雜人員的進入;
5.大件物品的搬出的盤查確認,登記放行;
6.護衛員著裝整齊、形象規范,對進入的拜訪人員進行禮貌的詢問,并幫助其解決疑難;
7.作好交接班、交接班記錄、巡邏記錄等;
8.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匯報,并協助解決;
9.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總公司的保安制度和**集團江北計劃發展中心的相關制度。
內容、程序及標準:
1.內容:區域內的日常巡邏、檢查、車輛、閑散人員等的管理。
2.程序及周期:
(1)、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對進入區域內的人員進行禮貌的詢問,待確定后,作好登記并給予處理或安排(無周期);
(3)、每班嚴格按照值班時間進行交接,嚴禁脫班;(周期依據公司保安制度);
(4)、對進入的車輛有禮貌的勸其按照規定停放(無周期);
(5)、對有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匯報,并作好記錄。
3.標準:
(1)、護衛人員形象規范、著裝整潔、語言規范文明;
(2)、各類記錄健全、填寫全面;
(3)、車輛停放有序;
(4)、區域內無閑雜人員出入;
(5)、區域內日常工作秩序正常;
(6)、治安案件降低或無產生。
應急措施:
1.接到報警后,巡邏人員第一時間內趕往事發現場,并作好記錄;
2.對于緊急事件(如:火災,詳見《緊急事件處理方案》);
3.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注意事項:
1.嚴格遵照公司〈〈保安作業指導書〉〉;
2.在事件發生后,注意保護現場;
3.在處理事件時,主動避免各類沖突。
檢查、考核:
1.項目部定期(每周一次)檢查各類記錄表單;
2.總公司、**集團江北計劃發展中心、項目部等不定期的對其進行抽檢;
3.必要時,可以進行演練檢查、考核;
4.作好各類檢查、考核記錄。
篇3:小區外垃圾桶失竊,護衛該不該擔責之案例
訴說委屈
垃圾桶掉了,護衛面臨罰款
昨日,記者聞訊趕到雙流長江路三段學府嘉苑小區時,只見七八只垃圾桶并排擺放在離小區大門二十米開外的自行車道上,一條粗大的鐵鏈將幾個垃圾桶死死捆住并上了鎖。“垃圾桶擺在小區大門外,我們平時只顧看護小區內的安全,根本不知道它還屬于我們的照看范圍。”護衛隊員陳江向記者講述了自己和兄弟們的不滿。他稱,本月22日,自己供職的成都忠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柏主任突然宣稱,擺放在小區外的十多只嶄新的垃圾桶21日晚被盜了3只,因為當班護衛隊員看護不力,柏主任口頭表示要對當晚值班的一名護衛隊班長和九名護衛隊員做出經濟處罰,分別扣罰班長100元,另外九名護衛隊員每人50元。對此,護衛隊員們感到非常委屈,“一方面,公司從來沒有告知我們擺放在大門外的垃圾桶要由我們負責看管;另一方面,我們也不清楚垃圾桶是不是真的丟了,丟了幾只。”護衛隊員認為,在公司事先沒有明確交代的情況下,護衛隊員們不應該對小區外的盜竊事件負責。護衛隊員堅決地表示:“如果公司堅持要對我們進行強行罰款的話,我們只能集體辭職。”
物管解釋
說罰款,只想警醒護衛隊員
物管公司柏主任稱,擺放在小區門外的垃圾桶是由物管公司出錢購置,提供給小區業主使用的,是小區的公共設施,理所當然屬于護衛隊員的看護范圍。失竊事件發生后,公司積極采取措施,將剩下的垃圾桶上了鎖。柏主任否認了護衛隊員所說的“沒有提前告知垃圾桶屬于管理范圍內”的觀點,并稱可以提供票據證明公司當初購置的是十幾只垃圾桶,而21日晚確有3只失竊。
成都忠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部經理蔣莉向記者表示:“當初柏主任說‘罰款’只是想嚇唬一下護衛隊員,以起到警醒的作用。但在護衛隊員對此處理辦法提出異議后,公司并沒有強制執行。”蔣經理稱公司將與護衛隊員友好協商,妥善處理此事。
律師點評
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陳紅律師: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因職工過錯造成用人單位財產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依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要求職工個人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但是用人單位行使權利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一、單位存在財產損失,二、該損失系職工過錯造成,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對職工進行經濟處罰。本糾紛中,除非物管公司能夠證明現有財產損失的存在,并能充分證明已告知護衛隊員小區外設置的垃圾桶屬于職工看護范圍,才能認為垃圾桶被盜系職工不盡職所致。否則,用人單位不能對職工進行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