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醫用計量器具及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有關計量管理的法令、法規,為進一步加強我院的計量管理工作,健全計量體系,提高醫療質量,保證量值準確,充分發揮計量工作在醫院管理 中的積極作用。
1、全院的計量管理工作由設備處負責,并配有專職計量管理人員,負責統一管理全院的計量管理工作。
2、各使用科室配備專職計量管理員(由護士長擔任),組成全院計量管理網絡,共同承擔全院的計量管理工作。
3、按照檢定規程嚴格做好計量器具的檢定工作,定期將強檢器具送制定檢定部門檢定。
4、根據計量器具種類建立技術擋案并實行統一編號,做到帳物相符。
5、凡涉及國家規定列入壓力容器醫療器械的用戶部門,在使用設備前需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
6、涉及國家規定列入壓力容器醫療器械的操作者需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7、設專人負責全院計量器具、壓力容器的維護工作。
8、對列入強檢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或壓力容器不得繼續使用。
篇2:幼兒園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管理制度
幼兒園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等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要求。
二、接觸食品的容器應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檢查,避免因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
三、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應分開擺放和使用并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原料加工中盛放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容器,應分開擺放和使用并有明顯的區分標識。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時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篇3:壓力容器使用存放管理制度
壓力容器使用存放管理制度
1.為了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加強氣瓶等壓力容器的管理,保護公司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的安全,促進公司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的各項有關規定,公司壓力容器的使用、充裝和儲存必須符合規定,并對每臺壓力容器進行編號、登記、建立設備檔案。
3.公司符合規程所規定壓力范圍的壓力容器、氣瓶有:氧氣瓶、乙炔氣瓶、氬氣瓶(應符合《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4.氣瓶按規定定期進行技術檢驗。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盛裝腐蝕性介質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氣瓶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有嚴重損傷等,應提前進行檢驗。
5.使用前,應進行認真檢查:
A.所選用的氣瓶漆色、字樣與所充裝的氣體應符合規定。
B.各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要齊全、完好。閥門應有保護裝置,如氣瓶配戴瓶帽等。氣瓶上應配戴兩個防震圈。
C.壓力容器的有關技術資料齊全,應符合檢驗期限。
D.各類壓力容器經外觀檢查無缺陷,能夠保證安全使用。
6.使用中應遵守下列規定:
A.壓力容器使用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方可上崗操作。
B.禁止對氣瓶敲擊、碰撞、火烤。閥門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
C.容器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操作壓力、溫度條件使用,不得在超溫、超壓和超負荷下運行。變動溫度、壓力控制指標,報請領導批準,方可變動。
D.開啟壓力容器閥門時應小心緩慢的進行,操作者應在側面以免氣流傷人。
E.氧氣瓶、氬氣及其減壓器等,禁止與油類接觸,操作人員嚴禁穿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
F.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G.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性氣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H.氣瓶等壓力容器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曬。
I.各類氣瓶的減壓閥不準互相代用,并確保不漏氣。
J.在更換、搬運氣瓶時,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7.任何個人不得拆除容器的安全保護裝置,容器內部有壓力時,不得對主要受壓元件進行任何修理和緊固工作,氣瓶發生爆炸,瓶閥、安全閥飛出,或因氣瓶事故引起著火、中毒事故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