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醫院搶救工作制度
搶救工作是否迅速、及時、有效和衡量醫院業務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是護理工作中的一項和重要的任務。
一、組織形式及人員安排
凡沒有設搶救中心的單位,各科應指派有一定臨床經驗和技術水平的醫生和護士擔任搶救工作。各種搶救工作應由科主任、護士長負責組織和指揮。對重大搶救需根據病情提出方案,并立即呈報院領導。凡涉及法律糾紛,要報告有關部門。
二、保證搶救藥品及器材裝備的供應
搶救器材及藥品必須力求齊全完備。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貯存,用后隨時補充。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器械、儀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搶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證應急使用。
三、嚴格執行搶救制度
(一)參加搶救人員必須全力以赴、明確分工、緊密配合、聽從指揮、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醫生未到以前,護理人員應根據病情及時給氧、吸痰、測量血壓、建立靜脈通道,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診斷依據。
(二)嚴密觀察病情,記錄要及時詳細,用藥處置要準確,對危重病人應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后方可搬動。
(三)日夜應有專人留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對制度,對病情變化、搶救經過、各種用藥等要詳細交接及記錄,所有藥品和空安瓿,須經兩人核對方可棄去。口頭醫囑在執行時,應加以復核。
(四) 及時與病人家屬及單位聯系。
(五) 除做好搶救記錄、登記和消毒外,搶救完畢,須做好搶救小結。
篇2:中心醫院危重病人搶救制度
> 某中心醫院危重病人搶救制度1、醫護人員發現病人病情危重需搶救時,值班醫師應立即進行搶救,并通知二線醫師或科主任參與搶救,適時填寫病危通知單告知病人家屬或組織,并上報醫務科。凡需搶救的危重病患者,均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醫師負責組織,設專人治療、護理,根據需要設科或院搶救組,各科室均應設立搶救室,備齊搶救物品,定期檢查搶救設備、藥品的完整和功能情況,做好記錄。搶救室內的各種物品非經科主任批準不準出室或做他用。
2、需請院內其他科室協助搶救時,可用電話或去人邀請,應邀請者應及時前往,需邀請上級醫院醫師來院搶救時,報醫務科解決。
3、對需要搶救的危重患者,有關醫技科室、手術室等,應積極主動進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
4、嚴格執行危重患者搶救的交接班制度,實行床旁交接班,正在搶救的緊張階段最好不要交班,負責搶救的醫護人員要密切觀察病情,及時正確做好各種記錄并隨時向上級醫師、護士長匯報病情和搶救執行情況。
5、危重患者搶救后,應在1周內書面進行小結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
篇3:人民醫院搶救班子工作制度
人民醫院搶救班子工作制度
一、搶救班子由院長或副院長親自負責。
二、搶救班子成員除指定人員之外,各科之二線值班醫師均為成員。
三、搶救時班子成員、有關醫務人員甚至行政人員都應快速敏捷到崗,爭分奪秒,認真負責進行搶救。
四、全院工作人員都必須服從搶救需要,服從分配,主動配合。
五、保證搶救器材、藥品齊備完好,救護車隨時作好應急準備。
六、每次重大搶救之后作現場小結或總結評議。